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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BY0120200008
  • 文  号: 云府规〔2020〕8号
  • 实施日期: 2020年08月13日
  • 失效日期: 2023年08月13日
  • 发布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 文件状态: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大源街大源村16单元品质提升工程道路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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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规〔20208


广州市白云区大源街大源村16单元品质提升工程位于大源村中部,北起白路北街,南至艺福路,西起大源南路,东至规划广佛城际线。工程内容包括打通市政道路、消防通道、完善公服配套设施、市政设施、人居品质提升及重要建筑整治等。其中建设的市政道路为城市支路,分别为:规划二横路,规划宽度16米,长132米;规划中横路,规划宽度15米,长237米;规划三横路,规划宽度12米,长179米;规划纵三路,规划宽度12米,长596米;规划纵四路,规划宽度12米,长742米。市政道路工程计划于202012月开工,20219月建成通车。现就该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道路规划红线范围确定。

二、工程建设用地涉及拆迁安置和管线迁改工作,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大源街道办事处依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实施。

三、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项目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拆迁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妨碍、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08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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