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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PY0120180016
  • 文  号: 番府〔2018〕38号
  • 实施日期: 2018年03月23日
  • 失效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 发布机关: 番禺区人民政府
  • 文件状态: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110千伏官桥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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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府〔201838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110千伏官桥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工程建设的通告

 

110千伏官桥变电站位于石楼镇官桥村,配套线路途经石楼镇、石镇、化龙镇、新造镇辖区范围内。该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工程是缓解番禺东北片区紧张用电形势的重点供电工程项目,计划于20196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就该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10千伏官桥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工程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有关文件确定。

二、110千伏官桥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工程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工程用地涉及的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石楼镇人民政府、石镇人民政府、化龙镇人民政府、新造镇人民政府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三、110千伏官桥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收工作。

四、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抢种、抢建等行为。凡属抢种、抢建的,不纳入征收与补偿范围,并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83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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