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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统一编号: PY0120180011
  • 文  号: 番府〔2018〕246 号
  • 实施日期: 2018年12月25日
  • 失效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 发布机关: 番禺区人民政府
  • 文件状态: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110千伏雁洲(岳溪)输变电工程建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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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雁洲(岳溪)变电站位于番禺区石碁镇市莲路石碁公园内,配套电缆线路途经石碁镇及大龙街辖区范围内。该变电站及其配套电缆线路工程是缓解石碁镇及大龙街片区紧张用电形势的重点供电工程项目,计划于2019年6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就该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10千伏雁洲(岳溪)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工程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有关文件确定。

二、110千伏雁洲(岳溪)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工程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工程用地涉及的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石碁镇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三、110千伏雁洲(岳溪)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收工作。

四、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抢种、抢建等行为。凡属抢种、抢建的,不纳入征收与补偿范围,并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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