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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0074825324/2021-0025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8-25
名称: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21”城市人民防空演习的通告
文号: 穗府〔2021〕11号 发布日期: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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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21”城市人民防空演习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9-03  浏览次数:-

穗府〔2021〕1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21”城市人民防空演习的通告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21”城市人民防空演习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和范围

  2021年9月18日10:40—11:00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10:40—10:43试鸣预先警报;10:50—10:53试鸣空袭警报;10:57—11:00试鸣解除警报。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三、防空警报信号(信息)发放

  全市固定警报器、机动防空警报车及部分多媒体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广州市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新闻资讯广播(FM96.2MHz)、金曲音乐广播(FM102.7MHz)、经济交通广播(FM106.1MHz)频道、广州地铁电视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及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广州市甚高频智能防灾应急预警系统,将以手机短信息、微信、微博等方式,适时发布防空警报试鸣信息。

  四、其他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除在部分社区、机关、企业开展疏散掩蔽等内容的实兵演练外,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