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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彬副市长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03月27日 17:08  来源:
 

广州市副市长  李卓彬

(2007年2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刚才张润华副局长对我市普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请各区、县级市政府,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普查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抓好普查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这项基础性工作抓紧

    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我们要像保护物质文化遗产那样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护我们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和客观需要。去年6月,我国当选为由18国组成的首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委员国,还将首次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会议。我国以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鲜活的文化身份,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表现了中华民族在历史进程中逐步形成的优秀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理想,体现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价值和审美情趣,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因此,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面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捍卫中华民族文化主权的客观需要。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当前我们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大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许多宝贵的文化遗产正在消失,这一问题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从2005年以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化部以部长令颁发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通知》、《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这些文件充分体现了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和决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精神品格的内在象征。广州是一座有22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非常丰富,如广绣、广彩、牙雕等民间工艺,粤剧、广东音乐、醒狮、飘色、龙舟说唱等民间艺术,春节花市、波罗诞庙会、乞巧节等民间民俗节日等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生活在岭南这片土地上世世代代的劳动人民留传下来的宝贵财富,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广州的历史,就是保护广州城市的精神品格及其生命力、创造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我市继粤剧等5个项目入选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后,广东音乐等9个项目又入选广东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样面临着严峻的形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尚未全面掌握;不少民间工艺后继无人、濒临失传;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被滥用或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与科学利用机制尚未建立,等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必须开展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普查工作要在2008年底结束,时间紧迫。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普查工作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要求,扎实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求,归纳为“一二三四”,即统一普查范围、把握两个阶段、坚持“三性”原则、处理四种关系。

    统一普查范围。这次普查涉及面广,包含了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按照全国的统一要求,将我市境内凡是具有历史、科学和文化艺术价值的,以口传心授的方式,由民众集体创作、在民众中世代相传、为民众所接受的,在民众中流传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纳入普查范围。

    把握两个环节。一是资源普查和收集环节。各区、县级市普查人员通过案头资料的收集整理、普查工作方案的准备和辖区范围的实地调查,初步摸清本区域内现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传承人、分布区域等情况。二是资源汇总整理环节。在资源普查和收集的基础上,各级政府根据资源项目的价值大小、濒危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原则,结合各项目的活动规律,确定本区域的重点保护项目和实地采录时间,抓好重点、濒危项目的资料采集工作,并将资料逐级汇总,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和名录体系。要按照文化部的要求,及早安排、及早部署,逐级做好申报工作。

    坚持“三性”原则。所谓“三性”,即全面性、代表性和真实性。全面性,就是在普查和采集过程中,坚持全面调查和采录。要按照“三个不漏”的要求,即不漏村镇、不漏线索、不漏项目,尽可能详尽地了解掌握资源存量、资源藏量。所谓代表性,就是在普查中要突出重点,善于发现在一个地区的范围内,抓住主流、主要的、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谓真实性,就是按照民间文化作品和民俗表现形态,真实地、原生态地将其记录和描述下来。

    处理好四种关系。一是处理好以往的调查成果与这次普查工作的关系,对已调查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对,注意掌握其现状。二是处理好非物质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不少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两者互相依存、互为体用,在普查过程中就必须对这些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进行登记保护。三是处理好普查与保护的关系。在普查的同时就要认真研究保护的措施,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予以保护,确保不让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我们手中失去。四是处理好普查与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要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但又不能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要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得到他们的支持配合。

    三、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有效的普查和保护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领导责任制,做到以下“三个落实”:

    组织机构要落实。我市已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立了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市级联系会议制度,要定期研究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措施,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市文化局对普查工作要统一安排,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要配备足够的力量,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各区、县级市政府都要落实普查工作组织机构,统筹协调文化局等相关部门,建立普查工作的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街、镇也要积极配合普查工作的开展,建立起市、县(区)、(镇)街三级普查网络。

    工作经费要落实。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把普查工作的经费纳入本地区的年度财政预算中,为普查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这次普查涉及的范围广、项目多、要求高,除了文字记录,还需要用摄影、录像、录音等一些先进的科技手段,将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视地、动态地、立体地记录保存下来,出版普查成果,拍摄普查纪录片,所有这些都需要经费的保证。希望各地切实解决普查工作所需的人员聘用、购买仪器和设备的经费,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作责任要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

    同志们,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希望大家团结一心,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为建设文化强市、构建和谐广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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