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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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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02
  •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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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20年7月1日起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市本级预算单位对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采购项目)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二、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各级预算单位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意向。

  三、我市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分网(网址:http://ww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gzg2b.gzfinance.gov.cn/)的“采购意向”专区予以公开。在试点阶段采购意向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分网予以公开。采购意向在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公开事宜另行通知。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后集中公开,有条件的部门可在其部门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意向。

  四、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规定、准确把握公开的途径、范围、时间、内容及依据,确保采购意向公开不遗漏、不延误,避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

  广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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