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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 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广州市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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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09
  • 来源: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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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教发〔2021〕21号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州市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特殊需要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工作,在国家和省的指导性文件框架下,研究拟定我市特殊教育政策;定期商议解决我市特殊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特殊教育工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检查特殊教育有关要求的落实和进展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陈  爽  广州市教育局局长

  副召集人:

  陈敏生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贺立峰  市委编办副主任

  周青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韦锦坚  市民政局副局长

  胡文魁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胜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级调研员(市管)

  陆  洁  市残联一级调研员(市管)

  刘锐英  市财政局科教和文化处处长

  联络员:

  郭剑伟  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

  文  凯  市残联教育就业处处长

  邱立雄  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处副处长

  赵玲玲  市委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四处一级主任科员

  田凌彦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一级主任科员

  谈科夫  市财政局科教和文化处一级主任科员

  钟平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一级主任科员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联络员会议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或有关方面贯彻落实。

  四、职责分工

  市委编办: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根据《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粤机编办〔2008〕109号),科学合理配备特殊教育人员力量,为特殊教育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继续推进标准化特殊学校建设。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特殊教育工作,牵头研究制定特殊教育相关政策,做好特殊教育项目建设规划,规范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按分工履职尽责,推动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做好机构内孤残儿童的抚育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协助卫生健康部门、残联做好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医疗、康复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落实特殊学生资助政策;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审等方面对特殊教育从业人员的支持政策,积极推荐优秀特殊教育从业人员参加各级各类表彰奖励活动。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医疗和康复服务,与教育、民政、残联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及教育安置工作并建立残疾新生儿、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信息部门间交流共享机制,建立实名通报和实名追踪服务体系。

  市残联:负责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适龄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等工作;协助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生活学习环境无障碍改造以及残疾少年毕业就业安置等工作;调查报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积极推进、督促和维护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权益。

  广州市教育局      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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