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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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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2
  • 来源:番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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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番禺区发布《广州市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年,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具有番禺区户籍且在户籍地学区内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读公办小学统一为其报名,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电脑随机派位或划片挂钩入读户籍所在学区的公办初中学校。

  对比2018年招生细则发现,今年对“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需同时符合的条件增加了一项: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产地址近6年未有安排学生入读对口公办小学(同一父母或祖辈的适龄儿童除外)。此外,在加强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审核和管理方面,新增了消防应急队伍、防疫一线医护人员、高层次人才、易地扶贫干部等,这类人群符合教育优待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均按照当年上级教育优待政策办理。

  “人户一致”适龄儿童需满足三个条件

  对比2018年招生细则发现,具有番禺区户籍且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公办小学。“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适龄儿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招生入学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一般5月上旬)。二是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已收楼的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父母或监护人拥有该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1年以上(计算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止);或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所对应的已收楼的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祖辈,且该祖辈拥有该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3年以上(计算至入学当年的8月31日止)。三是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房产地址近6年未有安排学生入读对口公办小学(同一父母或祖辈的适龄儿童除外)。考虑到“人户一致”政策的延续性及过渡性,以2021年8月31日为适龄儿童入户时间节点,按照“新人新办法,旧人旧办法”的原则执行,即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入户(取得户口簿)的适龄儿童按2020年的学位安排办法执行,2021年8月31日后入户的适龄儿童按新政策执行。

  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为其统筹安排入读本学区内公办小学。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多校划片 电脑随机派位或单校划片挂钩入读

  《征求意见稿》指出,具有番禺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广州市招生入学规定报名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学区的实际情况,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采用划片挂钩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初中学位。具有番禺区户籍的小学非应届毕业生,或未在广州市招生入学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在本学区内统筹安排其公办初中学位。具有广州市户籍而非番禺区户籍且在番禺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如确需要在番禺区升学的,由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本学区内的公办初中。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摇号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区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由民办学校申请经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核定总计划的50%。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招生计划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小区配套公办学校 6月30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有配套公办学校的住宅小区,其业主适龄子女属于广州市户籍需要报读小区配套公办小学的,按照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办法办理,并到现场确认。符合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非广州市户籍的业主适龄子女,于当年5月上旬,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备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和进行资料审核。经学校审核、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当年6月30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凡小区内配套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解决该小区户籍(含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业主子女)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读,以及预留用作解决该年段将户口迁到该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后,如有剩余学位,优先解决在小孩入学当年,该住宅小学近6年(或初中近3年)未有安排小孩入读该小区配套公办小学(或初中)的业主(指购房并在申请入学当年5月31日前收楼且拥有该房产100%份额。)子女。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如果安排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后还有剩余学位,所剩余的学位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学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未能通过上述安排入读该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业主子女,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番禺区的民办学校。

  此外,业主是来穗人员的,必须在广州市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才排序安排其子女入读配套公办学校。符合番禺区“积分申请入学”条件的业主子女,可通过参加番禺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办法,申请免费入读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同时获得小区配套公办学位和“积分制入学申请”学位的业主子女,可自主选择入读该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或“积分制入学申请”安排学位的学校。

  没有配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住宅小区,如果其业主子女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按地段生资格安排入读附近的公办学校;如果业主子女户籍不属于该住宅小区的,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民办学校。如果业主子女符合番禺区“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可通过参加番禺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办法,申请免费入读番禺区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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