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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规自局出台“暖企”10条!疫情防控项目可先行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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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13
  • 来源: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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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服务保障作用支持企业平稳有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保障用地需求、减小疫情对企业影响、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推行“零跑动”和全流程网办等四个方面出台了10条“暖企”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克时艰,促进企业生产平稳有序。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携手企业共渡疫情难关。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月7日专门召开南沙开发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1宗重点产业用地,确保该宗用地加快供应;针对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2月7日终止了1宗商服用地挂牌出让,2月10日对1宗商服用地的报名时间和土地出让保证金缴纳时间进行了延长。

  疫情防控项目可先行用地

  一是支持先行用地。对属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急需永久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二是支持临时用地。因防控疫情应急需要(建设隔离板房、设置检疫设施等)临时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对企业建设项目复工复产需临时使用土地的,采取信任审批、先行批复。

  三是加快供应用地。对符合供应条件的防疫项目和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可就单个项目及时组织召开南沙开发区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土地供应方案,优先加快供应。

  土地出让流程及成交时限弹性调整

  一是弹性调整土地出让流程及成交时限要求。已挂牌土地可延长报名及竞价期限或中止(终止)网上交易,出让合同签订日期及出让金缴纳期限最长允许延长至疫情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是适当调整履约监管。土地受让方受疫情影响未按合同期限动、竣工的,可视疫情持续期相应顺延动、竣工期限。三是延长批复文件有效期。调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文件有效期,疫情持续期不计入文件有效期。

  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推行容缺审批

  一是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自有国有用地因疫情防控需要增资扩产的,直接办理设计方案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因复工复产急需办理抵押融资的项目实行即办制,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二是推行容缺审批。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疫情保障项目,同步办理用地、用林、用海手续,对非核心要件不齐的,采取容缺受理的方式先行审批。

  三是试行“告知承诺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建设单位承诺各项建设内容符合相关控制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借助“互联网+”实现办事“零跑动”

  一是推行零跑动和全流程网办。对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核实等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业务采取网上申办,批复文件通过邮寄或在线核发等方式送达,实现“零跑动”。

  二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对日均业务量较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实行“线上初核、预约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邮寄送达,最大限度缩短现场办理时限、减少人员集聚。

  提供清晰办事指引提供办理模版

  一是提供清晰办事指引。对于告知承诺制、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举措,提供了办理流程指引图、承诺书模板等作为附件材料,为企业、群众办理业务提供具体清晰的指引。

  二是落实落细各项政策举措。政策措施中对办理程序、时间节点等进行了明确,切实保障各项措施可实施、可操作,切实打通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

  

  

  南沙区企业不动产登记

  网上申请流程指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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