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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南沙人才政策“升级版”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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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20
  • 来源: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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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人才政策实施细则“升级版”全新登场
奖励标准、覆盖范围、兑现程序通通“优化升级”!

  近日,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科技局、人社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版)。细则“升级版”围绕南沙重点产业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高端制造、航运物流、金融商务等主导产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加大对基础型、技能型人才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政策门槛,扩大人才支持覆盖面,优化兑现程序,多元化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全面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持续为南沙汇聚智慧力量。据悉,《实施细则(修订版)》于2020年5月14日起施行。

  十大亮点,诚意十足!

  亮点1 新增“百余项”高层次人才认定条款,认定标准全面拓宽

  结合区内重点产业发展人才需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全面拓宽,新增认定条款达百余项。比如,在获得奖项方面,新增各行业领域知名奖项,将中国政府友谊奖,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主设计师),中国IT年度人物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等纳入认定范围;在职务担任方面,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际著名金融机构首席类负责人,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首席类负责人,国际著名生物科技企业(机构)首席类负责人,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等纳入认定范围。

  高端领军人才认定条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使人才评价与南沙产业发展需求更加匹配,评价条件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取消高端领军创业人才在南沙“全职”工作限制,鼓励支持拥有创业意愿、具备创新能力的科研人员到南沙开展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有机融合。

  亮点2 境外优秀博士生可直接认定高层次人才,申请200万元安家补贴

  加大对高学历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对世界排名前150名境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生及工作两年以上的境内博士生,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项目资助)的博士后出站人员,认定为青年后备人才,可申请200万元安家补贴。

  亮点3 教育卫生高层次人才奖励翻倍,最低补贴60万

  扩大认定范围:新增教育后备人才、医学骨干人才、卫生优才层次,将实用性较强的优秀人才如省级专业能力大赛获得者、取得卫生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等人才纳入认定范围。

  提升奖励标准:教育优秀人才、医学优秀人才、卫生英才安家补贴标准翻倍,调整为100万元;新增教育后备人才、医学骨干人才、卫生优才,安家补贴标准为60万元。此外,高层次卫生人才还可额外申请最高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亮点4 对政策实施前已在南沙创新创业的“现有人才”,给予同等支持

  为激励“现有人才”继续扎根南沙创新创业,贡献智慧力量,细则“升级版”对2017年1月1日前进入南沙工作的人才,可申请认定高端领军人才、高层次教育卫生人才,享受同等待遇支持。

  亮点5 放宽人才奖励申报单位限制要求

  高端领军人才申请安家补贴,放宽所在单位要求。在原政策基础上,“升级版”将进入新三版精选层企业、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两年度获我区经营贡献奖的企业以及其他经行业主管部门研究认定的重点单位纳入补贴范围,有效覆盖高端领军人才所在单位。

  申请骨干人才奖,放宽申报单位要求。全面取消申报单位独立核算条件限制;对金融机构取消统计关系要求。

  亮点6 人才公寓五折减租,初级职称、高级工均可申请

  申请对象拓宽到助理级职称及高级技工,加大对基础型、技能型人才支持;

  租金标准由不高于市场价的70%调整为50%。

  申请条件由“市内无房”调整为“区内无房”;

  取消申请对象3年内在本市未转移或出售过房屋的条件限制

  亮点7 新引进人才申报住房补贴,年龄再放宽 社保纳税时间要求再降低

  新引进落户工作的学历人才申报住房补贴,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时间要求由1年缩短为3个月,学士年龄由未满30岁调整为35岁,硕士年龄由未满35岁调整为40岁,博士年龄由未满40岁调整为45岁。

  亮点8 境外人才个税补贴和骨干人才奖可叠加申报

  在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已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15%,珠三角九市均适用)的人才,可叠加申报南沙区重点发展领域骨干人才奖励补贴。

  亮点9 开辟绿色认定通道,业界“伯乐”参与相才荐才

  成立南沙区人才举荐委员会,试行由举荐委员会举荐人选可直接认定为高端领军人才的评价方式,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条条框框限制,主动发现、选拔和培养一批在南沙重点发展领域具备创新创业优势、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

  亮点10 人才公寓“即来即住”

  对有意到南沙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只需与南沙区引进单位签订5年以上全职工作意向书,即可申请高端领军人才“预认定”,提前享受免租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

  据了解,南沙此前先后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和配套《实施细则》。自2018年6月启动全区人才政策兑现工作以来,先后开展了高端领军人才认定、骨干和高管人才奖励、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高层次教育和卫生人才认定、人才公寓申报等政策兑现工作,仅2019年发放奖励金便达3.57亿元,共奖励7256人。此次推出“升级版”既是对原人才政策和“南沙人才战疫8条”的延续和补充,更是南沙人才政策体系的全面优化提升,将以最优政策措施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集聚南沙创新创业,促进人才发展赋能南沙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据悉,南沙各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各项政策申报指南,预计5月下旬陆续启动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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