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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出“金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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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19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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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落户可拿区级“红包”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金融10条”)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审定,从项目落户、发展壮大等诸多方面对落户该区的金融机构予以最大力度的扶持资助。据了解,这是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扶持力度最大的区级政府的金融产业扶持政策,金融机构总部落户最高可获近亿元区级奖励,此外还将视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经营贡献奖、高管人才奖以及场地补贴奖励。

落户最高获各类扶持资金超1.4亿元

无论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还是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都需要金融的支撑,都离不开开放创新的金融体系。该区的“金融10条”,对落户的金融机构从落户奖励、经营贡献、高管人才、发展壮大、并购重组、场地补贴等方面予以重奖,旨在加快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资源,着力增加金融有效供给。

项目落户奖对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地区总部)及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法人金融类控股(或集团)公司等六类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奖励重点倾斜中小型金融机构。其中,对金融机构给予落户奖最高3000万元奖励(含搬迁费用补贴最高5000万元),与广州市对金融机构最高奖励2500万元叠加,合计落户奖励高达5500万元(含搬迁费最高奖励合计达7500万元)。

举个例子,落户该区的金融机构总部,若全面享受各项区级扶持资金(新迁入金融总部落户奖5000万元、增资扩股奖1000万元、被评为世界500强2000万元奖励、并购重组奖500万元、场地购置1000万元补贴),累计可获近亿元区级扶持资金,此外还将视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经营贡献奖、高管人才奖以及场地补贴奖励,对标国内金融业发达地区的政策扶持,其竞争力十分强劲。

同时,若叠加广州市级相关奖励政策,落户该区的金融机构累计所获各类扶持资金将超过1.4亿元。

多层次资本融资累计奖励超千万元

该“金融10条”政策的另一大板块,是对区内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开拓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该政策对企业挂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新三板、境内外交易所上市、上市再融资、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多方面予以奖励,累计奖励金额超过1000万元。

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600万元奖励,从股份制改造奖励到成功上市奖励进行全流程扶持,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及其最高层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50万元奖励;对挂牌区域性股权市场、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中证报价)的股份制企业、有限公司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发行债券融资的企业,按照融资金额的实际付息额分段分档给予贴息,每年贴息最高200万元,最高贴息600万元。

此外,对金融机构和区内企业的并购重组予以大力扶持,通过并购交易奖励、并购中介服务费用补贴、并购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企业积极进行产业链横向、纵向整合,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加速做大做强。

该政策还有一些创新性的条款。如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2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

据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负责人透露,未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围绕大力发展区域特色金融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金融10条”,进一步强化产业金融基础,突出科技金融特色,打造知识产权金融亮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特色金融新高地。

举例

落户该区的金融机构总部,若全面享受各项区级扶持资金:

新迁入金融总部落户奖5000万元+增资扩股奖1000万元+被评为世界500强2000万元奖励+并购重组奖500万元+场地购置1000万元补贴=累计可获近亿元区级扶持资金

+视发展贡献给予经营贡献奖、高管人才奖以及场地补贴奖励

+广州市级相关奖励政策

大于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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