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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深化消防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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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29
  • 来源: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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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围绕审批范围、审批程序、申报材料、办理环节等方面制定多项便民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消防审批改革。

  优化消防许可范围

  在审批中,番禺区继续保留免于审验的项目范围,3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可直接到项目所在镇、街办理开工信息录入手续。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于装修工程审验核定标准,只要装修工程不属于《暂行规定》明确的特殊建设工程类型,就仅需办理消防验收备案。

  简化办理方式

  番禺区全面优化申报方式,装修工程既可在土建工程完成消防手续后申报,也可与土建工程同时申报消防手续。同时,优化了受理方式,同一个项目同时存在市级、区级受理范围的单体建筑,建设单位可分别向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或整体向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

  此外,全程实现网上办理。建设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消防业务,实现线上提交申请、补充资料、打印文书等,企业无需到窗口办理,全程“零跑腿”。

  压缩审批时限精减材料

  在压缩审批时限上,《暂行规定》明确消防业务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番禺区承诺特殊建设工程10个工作日内办结,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5个工作日内办结。在精减申报材料上,消防设计审查申报材料由6项减至3项,只须提交申报表、设计文件、规划许可文件。消防验收的申报材料由7项减至3项,只须提交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消防的竣工图纸。

  简化办理环节

  番禺区大力优化规划证明形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符合《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五大类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可持区政府出具的会议纪要作为《暂行规定》所规定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番禺区以第三方审图技术服务机构对项目消防技术审查意见为基础,批复消防设计,减轻企业负担。取消特殊建设工程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制度,建设单位免于办理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审查,仅提供消防验收备案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此外,第三方消防检测结论不再作为许可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进行查验,并对查验结果负责。

(转自番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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