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馆书画院后期装修工程。
1.2建设地点:白云区金钟横路38号。
1.3装修改造规模:约1459平方米。
1.4资金情况:财政资金约394万元。
1.5招标代理费估算金额:约6.48万元。
二、代理范围及要求
招标代理需代理该工程施工承包、监理服务项目,包括: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组织资格预审,招标控制价备案,现场踏勘、答疑,编制、发售招标文件,主持开标、评标,并在网站、报刊发布招标公告,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编制、整理招标资料装订成册移交业主等全过程工作。
三、代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有独立合法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乙级,在广州招标代理工程企业库中,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10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2个房屋建筑分类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0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1.5款“招标代理费估算金额”。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发布公告方式
本次比选公告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网站上发布。
五、评审办法
比选人自行组织有关人员对代理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代理人。
六、报名方法
凡有意者参加比选且符合第三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17时前带上资质文件和业绩材料到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报名。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
地址:广州大道中39号二楼001室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87370519、13711491098
传真:8739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