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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广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解读

  • 2020-04-02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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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

  一、目录编制背景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的重要体现。

  2020年是广州市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关键之年,也是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新水平,我市继续深入推行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了《广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下称《决策事项目录》)和《广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下称《听证事项目录》)。

  二、目录编制依据和内容

  编制目录的主要依据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和《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决策事项目录》共纳入8项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健全我市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将制定健康广州行动实施意见、中医治未病提升工程2项纳入决策事项目录。

  二是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将制定广州市预付式消费管理工作机制1项纳入决策事项目录。

  三是系统提升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推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方面,将制定老旧车辆限制通行措施、制定《广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制定《广州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3项纳入决策事项目录。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将制定电动出租车运价标准、调整自来水价格2项纳入决策事项目录,同时纳入《听证事项目录》。

  三、目录事项的实施

  纳入《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将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集体审议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落实,其中,纳入《听证事项目录》的事项还须按规定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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