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定点机构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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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09
  •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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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规范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2021年第二季度我中心对本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执行医疗保障政策及医疗服务协议情况进行检查,现将部分定点机构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定点医疗机构(3家)

  (一)违规情形:经查实,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复诊医保服务补充协议》,违反物价及社会保险政策收费等违规行为。

  (二)处理情况:约谈整改3家。

  二、违规定点零售药店(29家)

  (一)违规情形:经查实,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不按有关要求及服务协议规定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相关费用、不为参保人员提供销售清单及结算单(银联POS机签购单)等违规行为。

  (二)处理情况:约谈整改16家、暂停服务协议13家。

  三、违规长护险定点机构(9家)

  (一)违规情形:经查实,部分长护险定点机构存在在广州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提出评估申请录入参保人信息时,参保人资料录入不真实、不准确,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关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及管理的不当言论等违规行为。

  (二)处理情况:约谈整改9家。


  附件:违规定点机构名单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7月9日



附件

违规定点机构名单


  一、违规定点医疗机构(3家)

  广州市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慈桦医院、广州亿仁医院。

  二、违规定点零售药店(29家)

  广州市白云区健一堂大药房、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千一百七十五分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千九百六十八分店、广州绿色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百福堂分公司、广州市倍宁医药有限公司村前分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千五百三十分店、广州市百顺康药业有限公司珠江壹城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千七百四十九分店 、广东大参林柏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第六千零七十七分店、广州白云区大参林集善药店、广州市倍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宁分店、广州市倍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宁中分店、广州国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郊市场分店、广州泉源堂百康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百二十七分店、广州柏和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一四一分店、广州柏和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三零一分店、广州柏和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三零二分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千五百五十五分店、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乐福泰药店、广州市天河国医大药房、广州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虹分店、广州火炉山医药有限公司岑村金兰分店、广东百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珠光路特卖场、广州市万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倍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府前分店、广州灵草医药有限公司、华润堂(深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番禺大东店、广州庆莱药业有限公司。

  三、违规长护险定点机构(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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