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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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05
  • 来源: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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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气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2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气象局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番禺区大石街南大路植村工业一路68号,邮编511430,联系电话:31166661)。

一、概 

2018年,广州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努力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关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关于政务舆情回应会议公开及公开内容扩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广州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广州市气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把握新形势下信息化、网络化发展的新趋势,加强信息公开建设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2018年着力做好广州市气象局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并按季度组织对各栏目模块自查自评及抽查。积极推进市级气象政府网站向省级平台迁移工作,配合省气象局开展气象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工作。

2018年使用“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完成2宗信件办理。主办1件政协提案,并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按月份组织各单位通过市政府信息报送系统上报各类政府信息发布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广州市气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0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0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10条;3.动态类信息36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0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8 条;7.其他信息(气象灾害预警及应急响应情况)233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7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233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233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次(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

或舆情计1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3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3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广州市气象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宗。其中,网上申请2宗,占100 %;信函申请0宗,占0%;当面申请0宗,占0%;传真申请0宗,占0%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0宗,占0%;同意公开0宗,占0%;同意部分公开0宗,占0%;不同意公开2宗,占100%(气象数据不属于《条例》所规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0宗,占0%;申请信息不存在0宗,占0%;申请内容不明确0宗,占0%;其他答复情形0宗,占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41日起,广州市气象局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广州市气象局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0宗,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0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接下来,广州市气象局将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气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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