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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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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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方针政策,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依法行政水平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有力推动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序发展,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本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1万余条,其中动态类信息近800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4700余条,其它业务类信息近87000条,公开数量逐年增加。一是抓好重点领域和民生事项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组织各单位推进"审批改革""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征地信息"和"土地出让"等信息有效归集公开。二是扎实推进"双公示"工作,加强统筹督促检查,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开;加强报送数据校核,切实提高报送质量。2019年,"信用广州"网站共发布本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17000余条。三是深化政策解读,印发局《2019年度重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实施方案》,加强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涉及民生、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等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全年共发布15个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其中半数以上通过图片图表、动漫视频、培训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提高了政策解读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结合机构改革处室职能转变情况,在局内积极展开业务对接,制定工作移交方案,确保平稳过渡。一是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依申请公开业务的统筹管理,实现系统管理、自动督办、统计等功能,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6607宗,办理案件5751宗,其中立案数86宗,被纠错案件11宗。二是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培训,邀请律师授课辅导,对比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化公开条例》新旧版本,结合诉讼案例分析全局系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三是编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工作资料汇编和专项研究报告,委托专业律师团队研究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现状,提出优化策略,促进全局及时掌握上级有关精神和最新工作指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完善局政务公开三级联络人机制,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修订政务管理系统上网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规范各平台信息发布流程,重点从文字表述规范性、信息准确性和地图信息等方面加强把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重要平台作用,共同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网上政府。

修订《局政务网站和新媒体管理规定》,规范局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协调做好海洋、更新等职能划入处室的网站栏目开设和内容建设;在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加装电梯""优化营商环境"等专栏,宣传惠民利企各项政策;优化和完善来信选登、征集调查、公众参与说明等栏目,加强互动交流。

做好局系统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的集约整合,对不符合要求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和整合。2019年局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超过650条,回复网民提问和反映的问题近90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动态信息内容110期340余篇。

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服务网做好市区及部门服务站点内容保障,统一使用省政务服务网提供服务功能,实现指南查询、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集约化公开、各平台信息一致。主动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规划、国土等事项在网上办理,按照统一标准编制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和标准化的受理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目前,本局可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办事不用跑率达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修订印发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在局政务网站公开信访、投诉、咨询等联系方式,畅通监督救济渠道。

每季度开展网站内容保障检查,对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等方面进行检查,并进行督促整改和通报。每月对办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进行抽检,印发依申请公开工作通报,对发生复议诉讼被驳回及败诉案件进行及时分析,为全系统提供典型借鉴案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10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增加39项

221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9

增加20项

9685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

减少1项

343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8

21865.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06  

814

27  

15  

4  

 141

66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10

0

 0

0

3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00

357

26  

12  

 2

78

387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0  

38  

0  

0  

 0

14  

30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0

 2

 0

 0

 0

1  

1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57  

 18

 0

0  

 0

 5

 8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4

5

0  

 0

0  

 2

2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8  

 5

 0

 0

0  

1  

 7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94

34  

0  

0  

0  

1  

12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42  

35  

0  

0  

1  

11  

18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51

218  

1  

 1

 1

18  

119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4

2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0  

 12

0  

0  

0  

2  

 5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0  

 2

 0

0  

0  

0  

 42

2.重复申请

 119

 36

0  

0  

0  

 2

15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203

764  

 27

 13

4

135  

61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26

 60

 0

 2

 0

6

49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6

 4

 4

16

60

15

7

1

 1

24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提高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透明度,修订印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日常协调指导和检查通报,充分利用政府信息数据报送、网站内容检查等抓手,提高政府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的填报、监管、检查制度尚未建立,需要加强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理顺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工作机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被诉风险居高。

2019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案件被立案数86宗,其中被纠错案件11宗,占比达12.79%。需强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统筹工作,切实降低行政风险。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全系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水平,推进答复及时高效、合法规范、指引充分。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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