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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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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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w.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广州市荔湾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604室,电话:020-81837650,邮政编码:510140)。

一、概述

(一)制定工作规范文件,指导信息公开工作

我区制定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16个领域共57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督促各单位按照分工落实。我区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了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3份工作方案,细化各部门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

(二)理顺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梳理和优化。按省、市政务服务“十统一”的要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办事指南、网上办事服务等功能统一对接广东政务服务网。针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过多、存在重复建设、部分栏目更新不足等问题,通过合并类似栏目、调整栏目架构、开设专栏等方式,在确保各领域公开工作的同时,精简栏目数量,提高信息可复用性,便于各部门集中精力维护栏目内容信息。主动发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区政府办理建议提案结果4件。

(三)统一规范工作标准,提升政务公开效能

结合我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标准化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化建设,开设荔湾区政务公开工作专栏,汇总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文件,指导区属各单位参考《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模板》,使用标准格式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我区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严格遵守申请受理、意见征询、材料审查、制作告知书、按时答复等环节的工作规定,同时在答复过程中,征询区法制办意见,做到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

(四)加快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网站管理维护

为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提高管理水平,我区加快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迁移到市统一平台的工作。我区已完成区属政府网站群关停整合、新版区政府门户网站版面设计、栏目架构梳理等前期工作。同时,加强网站监控和值班,进行网站错漏信息的监测,安排专人通过网站搜索、关键字搜索、人工复核等手段,对区政府网站群进行关键字扫描,全面扫描清理各类错漏信息,并将扫描清理纳入网站维护常规项目。

(五)组织检查考核,检验提升工作实效

制定荔湾区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按工作台账和信息公开各系统的实际情况评定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分值。通过政务公开考核,全面梳理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国务院大督察期间,认真自查自纠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研究改进措施,编制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备检材料。多次开展了检查督促工作,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情况的抽查,巩固规范工作成效。组织全区进行网站、微信、大厅服务设备、办事指引等自查自纠专项工作。我区对所有被纠错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逐一剖析错误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工作参考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06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51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324条;3.动态类信息5346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826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22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178条;7.其他信息1859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178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173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255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3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31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4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6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3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27宗。其中,网上申请286宗,占39.3%;信函申请130宗,占17.9%;当面申请311宗,占42.8%。

已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681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31宗,占4.6%;同意公开405宗,占59.5%;同意部分公开26宗,占3.8%;不同意公开83宗,占12.2%;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4宗,占7.9%;申请信息不存在59宗,占8.7%;申请内容不明确9宗,占1.3%;其他答复情形14宗,占2.1%。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区人民政府及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5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6宗,占40%;被依法纠错的0宗;其他情形9宗,占60%,主要为申请人撤销复议申请。

本区人民政府及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6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4宗,占66.7%;被依法纠错1宗,占16.7%;其他情形1宗,占16.7%。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如:部分行政机关推进政务公开意识不强;个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强;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技能参差不齐、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等。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理顺了信息公开的受理、答复、审核签批、保密审查、上网发布等工作流程,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和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提高答复质量,规范答复形式。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

(二)督促落实重点工作

继续推进我区“五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督促各单位按分工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和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

(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培训,科学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通过培训会、编制信息公开工作手册、网上交流等形式,提高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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