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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过治理“散乱污”行动方案 “散乱污”场所分三类处理
听全文  发布时间:2018-10-25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今年广州将全面启动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排查工作,2020年完成整合搬迁和升级改造。17日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关于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散乱污”治理不搞“一刀切”,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等进行分类处置。

目标:2019年9月完成整治

广州一直大力推动“散乱污”场所的治理,但仍存在“散乱污”场所底数不清、各类生产场所清理整治分类处置办法不明确、缺乏长效机制、容易死灰复燃等问题。为推进新一轮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广州市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行动方案》,明确2018~2020年分年度分步骤实施的工作目标。

2018年,全面启动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排查工作,全市所有街镇全部完成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编制并通过审核,10月30日前制定“三个一批”场所清单;年底前完成对污水违法排放的“散乱污”场所的“关停取缔”,并对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散乱污”场所依法查处。

2019年,全市“散乱污”场所“升级改造一批”工作基本完成,“整合搬迁一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9月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清理整治工作。

2020年,全市所有街镇全面完成整合搬迁和升级改造工作,“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全面通过验收,形成较完善的“控源”“截污”“纳管”的水污染源头控制体系。

创新:整治不搞“一刀切”

《行动方案》有不少创新之处。区别于以往村、镇、区逐级摸查上报,《行动方案》强化水污染源头控制,提升对生产经营场所用水、排水等全过程管理水平,运用水、电大数据梳理“散乱污”场所重点排查名单。区别于以往以流域为单位实施清理整治工作,《行动方案》要求落实各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以街镇为落实责任主体,有力遏制“散乱污”场所向市内转移现象。同时,《行动方案》中所指的“散乱污”场所范围并不仅局限于工业企业,因为大部分“散乱污”场所规模小、转移快、隐蔽性强,部分藏匿于民宅违建之中,各种行业均有存在污染物违法排放现象,“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必须在全行业中开展。

此外,根据中央环保督察不搞“一刀切”的要求,同时考虑民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一概停产关闭存在畏难情绪等因素。《行动方案》明确将“散乱污”生产经营场所分为“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等三类场所进行分类处置。由市环保局牵头制定三类生产经营场所认定和划分指导性意见,各区再结合辖区实际,梳理出三类生产经营场所清单,并可制定各区和街镇生产经营负面清单。

《行动方案》明确建设“散乱污”场所大数据监管系统,用大数据手段对各区、街镇、村、工业园区的用电、用水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将使用情况异常的疑似“散乱污”场所名单及时报送各区街镇进行核查处理。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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