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新闻发布会(2020年总第219场)
主题:广州市司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新闻发布会(2020年总第219场)  
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10:00  
地点:广州市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广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与新闻发布处副处长林彦华
邀请嘉宾: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市法律援助处主任蒋泓,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主任潘美玉,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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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广州市司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新闻发布会(2020年总第219场)

  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10:00

  地点:广州市新闻发布厅

  广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与新闻发布处副处长林彦华: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广州市司法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新闻发布会。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广东成为第一批试点地区,广州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全覆盖实施细则、率先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的城市。三年来,广州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主动作为,协调联动,全面、深入开展“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保障司法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了相关同志为我们进行发布。他们是: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市法律援助处主任蒋泓,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主任潘美玉,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薇。

  首先,有请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介绍广州市开展“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情况,以及“广州市刑事法律援助优秀案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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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友汉: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出席今天我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一个很特殊的日子,1995年11月9日,也就是今天,全国首家法律援助机构在广州成立。11月9日被广州市政府确定为广州市“法律援助宣传日”。所以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新闻发布,很有纪念意义。

  法律援助是我国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无偿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2017年10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试点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以来,我市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为重点和突破口,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沟通协调。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免经济困难申报对象范围,实现法律援助申请、法定通知辩护、全覆盖试点通知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多种形式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构建立体的、全方位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从有人辩护到有效辩护,实现权益保障的实质化,切实发挥刑事辩护在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提高辩护率,全国率先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2017年10月3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这个细则是全国首先制定的实施细则,从此拉开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试点工作的序幕,我市也是全国首个开展试点工作的城市。

  三年来,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没有委托律师的被告人均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刑事辩护或法律帮助,刑事案件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达到了100%,全市检察院、法院办理的过半数已办结刑事案件均有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较之前提高了七成左右。从试点开始到今年的10月31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刑事法律援助11万多件,其中刑事辩护30775件、法律帮助81042件。其中,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7384件,占同期全市两级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总数的62.6%;办理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0955件,占同期全市两级法院审理办结的刑事案件的52.6%。开展全覆盖试点工作三年来,有21493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因全覆盖试点扩大范围获得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占全市同期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69.8%。

  二、畅通全流程,全国率先实现刑事诉讼全流程的法律援助全覆盖

  在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实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到申诉、再审阶段全流程的法律援助全覆盖。2019年4月,我们重新修订了《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规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无门槛。通过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延伸刑事法律援助参与阶段,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有效获得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实施办法修订一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申请类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34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89%;其中侦查阶段有274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114%;审查起诉阶段有153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78%;审判阶段有107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57%。

  三、落实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权,全国率先推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实质化

  2015年我们已实现广州市区两级看守所及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201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制度正式纳入了刑事诉讼制度体系之中。为确保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实质性法律帮助,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权,2020年,我们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全面落实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实施细则》,规定办案机关应当保障值班律师在提供法律帮助时阅卷、会见等权利。我局于2020年6月12日印发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值班律师办理法律帮助案件工作规范(试行)》,对值班律师办理法律帮助案件的职责、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值班律师在完成阅卷、会见并提出法律意见后方可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要正确履行职责,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确保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有效性。

  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法律帮助52424件,为审判阶段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27133件,提供个案的法律咨询1511件。同期,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的刑事案件中,除犯罪嫌疑人自行委托律师外,其余均由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值班律师办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率达到89.8%。

  四、完善配套机制,确保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我们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努力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到实质、有效的法律帮助。

  二是建立律师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充实刑事法律援助人员并建立刑事法律援助人员全市调配机制,市法援处2017年11月公开招募了一批社会律师以保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人员需求;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五个刑事专业委员会的163名资深律师加入常备法律援助人员名册;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有常备法律援助人员2846人,占全市专职律师总数的19.2%。常备法律援助人员中,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有2145人,占总数的75%,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有973人,占总数的34%。

  三是完善刑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针对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导致法律援助案件的上升,市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我们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平均补贴1700元/件;审判阶段案件平均补贴2950元/件。2019年新修订实施的《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再次明确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按照本市补贴标准据实支付。

  四是建立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法律援助机构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强化法律援助人员入库审核、岗前培训、业务特长匹配、摇珠指派和特殊指派相结合、专家业务指导、建立电子档案、案件质量评估等一系列措施来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极大促进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为了让各位媒体朋友们更加了解我市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的工作,我们从市和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推荐的60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例当中精选了10个优秀案例,如果媒体朋友有兴趣,可以进一步的了解。这10个案例是:

  1.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对罗某某涉嫌盗窃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2.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对王某某涉嫌抢劫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3.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对严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4.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对彭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5.番禺区法律援助处对苏某某涉嫌盗窃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6.海珠区法律援助处对曾某涉嫌聚众斗殴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7.花都区法律援助处对吉某涉嫌绑架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8.黄埔区法律援助处对谷某某涉嫌强迫卖淫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9.荔湾区法律援助处对扎某某涉嫌诈骗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10.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对林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以上就是我向媒体朋友们简单介绍刑事辩护全覆盖的一些工作。

  谢谢大家!

  林彦华:

  感谢何局介绍。

  接下来,有请市法律援助处主任蒋泓宣读2019年度“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人员”名单。有请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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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泓: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广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广大社会律师一直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和承担者。他们积极承办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各类案件,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开展,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踊跃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当中来,为我市重点推进的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作出了贡献。

  今年11月,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和广州市律师协会共同评选出了20名“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人员”,以作为榜样进行宣传和表扬,也是向他们为广州市法律援助事业作出的贡献致敬。2019年度的“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人员”是:

  1.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潘美玉律师

  2.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陈丽律师

  3.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方元律师

  4.广东大篆律师事务所王冬梅律师

  5.广东穗南律师事务所霍晓敏律师

  6.广东粤通律师事务所占永彪律师

  7.广东海印律师事务所宁伟辉律师

  8.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杨薇律师

  9.广东顾浩巍律师事务梁洁律师

  10.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廖夏清律师

  11.广东尚辰律师事务所邓国廷律师

  12.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何焕仪律师

  13.广东金桥百信(黄埔)律师事务所范亮宇律师

  14.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白瑞泉律师

  15.广东敏锐律师事务所张明双律师

  16.广东创盟律师事务所吴燕玲律师

  17.广东港宏律师事务所黎桂花律师

  18.东增泰律师事务所黄泳梅律师

  19.广东安扬律师事务所陆文鸿律师

  20.广东安韬策律师事务余燕娜律师

  谢谢大家!

  林彦华:

  谢谢蒋主任。

  接下来,有请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潘美玉律师介绍办案的有关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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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美玉:

  大家好!

  我叫潘美玉,是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刑辩律师。

  我很荣幸能作为广州市爱心法律援助人员的代表发言。首先诚挚地祝贺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成立25周年,再创佳绩。今天,我想以一名普通刑辩律师的微观视角谈谈我眼里的法律援助。

  去年的某日,我的一位年轻同事突然对我说:潘姐,昨天看到小陈在蛋糕店制作蛋糕时,我突然有些想哭。一问才知她去找受援人小陈签字办理附条件不起诉结案手续时,未满18周岁的小陈在被不起诉后,浪子回头,工作勤勉,变得懂事又孝顺父母。年轻的同事在那一刻突然感受到刑事辩护工作不同寻常的价值和意义。虽说为了挽救小陈,作为承办律师的我花了很多精力和时间,认真查阅案卷,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机关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但我当时并未在意,只是把它当作一起普通的法律援助案件来做。可听到同事的话后,我也涌出莫名的感动,一是为受援人的改变;二是为受援人的改变给年轻法律人带来的正面激励。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当中,我发现无论是对资深律师还是律界新人,只有回归到人,只有当律师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工作能为当事人创造价值时,才会产生更强烈的职业荣誉感,进而更努力地精进专业水平,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也正因为此,在我看来,刑辩律师不仅仅是法律服务提供者,也是人生低谷陪伴者。

  无论委托人涉案前是高官达人,抑或富甲一方,又或一贫如洗,也无论最终有罪或无罪,一旦失去自由,于任何人来说必定是人生的低谷,而律师是委托人与家人、外界联系的唯一媒介,拥有更多的契机介入他人的人生特殊时期,或带去温暖,或送去反思,或传递力量。

  而在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以前,许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为各种观念、原因等等不能聘请律师,律师完全没有机会介入案件,更谈不上帮助和影响。

  自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这种局面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由法律援助保障的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让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有权得到法律帮助和律师辩护,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在全国率先实行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更是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刑事诉讼的每个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最大的价值在于充分保障每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律师辩护,真正地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法律援助案件中,律师的专业和用心,不仅可以让受援人在个案中获得切实的法律服务,实现个案辩护目标,更可让受援人感受到来自政府以及承办律师不带功利的善意,这种善意如同一束阳光照进受援人的低谷人生,也让受援人在迷途之中有所依托,指引他们从心理上更好地回归社会和正轨。与此同时,受援人的改变和成长也提升了律师的职业价值,照亮律师的执业生涯。

  法治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辈自当倾力求索,法治的每一个微小进步都依赖于各方的努力,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更是义不容辞。作为律师的我们,兢兢业业做好每一个案件,确保每一位当事人在个案中获得专业有温度的法律服务,感受到公正并信任司法,身体力行地为法治的进步尽绵薄之力。常做点灯人,既是我们的荣耀,更是我们的责任。

  谢谢大家,我的发言到此!

  林彦华:

  感谢潘律师的分享。

  接下来,有请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薇介绍办案体会。有请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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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薇:

  大家好!我是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的杨薇律师。

  作为一名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普通律师,我很荣幸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法律援助工作体会。2011年我就加入了常备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在9年时间里,先后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百余件,其中大部分为刑事辩护案件。每承办一件法援案件,我都会受到触动,深感作为律师的价值和重任。

  我记得承办过一件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来自贵州偏远山区的黄某与朋友吃夜宵时,与邻桌人员发生口角,继而将对方打成轻伤,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以其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我被指派在侦查阶段为黄某提供法律帮助。通过会见我了解到,黄某是孤儿,刚结婚不久的妻子也是孤儿,二人从小都是在福利院长大,一起来到广州打工不到半年。他的妻子已怀孕,离预产期还有不到一个月,妻子一人在广州举目无亲,也没有经济来源,他非常担心妻子的身体和生活,也非常渴望能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出生,同时他对自己一时冲动犯下的错感到非常后悔,整个会见过程中他都是泪流不止,他对生活失去信心,对赔偿产生恐惧,他的经历让我感同身受。会见结束后,我一边联系他妻子进行安慰开导,鼓励她振作起来,生活上也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一边与被害人积极沟通,告知黄某的坎坷经历和妻子临产的现实情况,被害人听完也是十分动容,主动要求只赔偿医疗费用,放弃其他的赔偿。几天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我也及时为黄某申请了取保候审并得到批准。后来,黄某夫妻专程找到我说:感谢法律援助律师为他提供的法律帮助,感谢政府给了他们第二次重生的机会,广州是一座非常有爱的城市,他们要在这里努力拼搏,安家立业。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每逢此时,我都会由衷地为自己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而感到自豪。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刑事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获得法律帮助权和辩护权,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不仅是《律师法》要求每名社会律师应当承担的义务,也是传播国家对每个公民进行平等法律保护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因此,尽职、尽心、尽力,让受援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正义的力量,社会的关怀,人性的温暖,是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义不容辞的公益责任。

  我一直在思考,法律援助的意义是什么?我想并不仅仅是受援群众从中得到了多少赔偿、减少了多少损失、降低了多少刑期,而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们得到了平等的对待,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很多受援人在委托事项结束后,会给法援机构和律师送锦旗,写感谢信,我想这不仅是对承办律师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国家、政府的法律援助制度和零距离服务的赞誉,因为法律援助为他们铺筑了一条阳光下最美的路!

  今后,我将初心不改,砥砺前行,向身边优秀的同仁学习,向榜样看齐,更加努力工作,继续为法律援助事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谢谢大家!

  林彦华:

  感谢杨律师的分享。

  接下来进入媒体提问的环节,各位记者朋友在提问前先通报您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广州日报记者:

  我想请教何局长,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有什么样的重大意义?

  何友汉: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

  首先,我们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虽然只有试点短短的三年时间,但这项工作很有意义。

  首先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的举措,也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内容。

  第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别是刚才两位律师所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法律帮助权”。

  第三,是律师的一项社会责任,通过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把国家对每一个公民进行平等法治保障的途径传播出去。感觉到我们法治的尊严和法治的温暖。

  第四,也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想我们推行这个制度意义在于我刚才说的四个方面。谢谢!

  广东电视台记者:

  想问一下蒋主任,能否给我们展开解释一下咱们推行的全方位、立体式刑事法律援助体系?

  蒋泓: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所说的全覆盖主要是指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全覆盖,包括当事人委托的律师辩护和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辩护。众所周知,我国当事人委托辩护的辩护率并不是特别高,所以广州市以“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的做法作为一个突破口和重点,进一步扩大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推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实质化。

  所谓的全方位,指的是我们的刑事法律援助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到审判阶段的刑事诉讼全流程,除了相关办案单位依据《刑事诉讼法》和依照全覆盖试点办法的规定通知辩护情况以外,广州市还规定了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刑事法律援助,这种法律援助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申诉、再审阶段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是我刚才讲的全方位。

  所谓的立体化,主要是指刑事法律援助形式的层次性,法律援助既包括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也有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既包括了在检察机关主导的认罪认罚中,就是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也有在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时值班律师所提供的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

  另外,刚才何局长已经介绍了,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已经在广州市所有的看守所和法院都设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工作站值班的律师,可以根据需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法律帮助方面,我们力推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实质性的法律帮助,要求值班律师必须在完成阅卷、会见后提出法律意见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向犯罪嫌疑人释明相关规定和认罪认罚后果的前提下,才能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确保法律帮助的有效性。谢谢大家!

  林彦华: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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