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新闻办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第二十九场)

主题:广州市政府新闻办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第二十九场)

时间:2020年3月2日

地点:广州市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广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与新闻发布处处长龚艳华

邀请嘉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广州市公安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蔡巍,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天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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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广州市政府新闻办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第二十九场)

  时间:2020年3月2日上午10:00

  地点:广州市新闻发布厅


  广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与新闻发布处处长龚艳华: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广州市第29场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政法系统依法防疫专场。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越要坚持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就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作出7点要求。其中强调,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防控工作。2月7日,张硕辅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会议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保障作用,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广州市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相信大家还有印象,2月13日,市新闻办在这里召开第6场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邀请了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我们进行主发布,为大家全面介绍了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我市社会秩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政法系统依法防疫专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广州仲裁委员会的有关负责同志向各位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今天继续带大家深入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市是如何做好源头防控、打击违法行为和保障经济社会稳定的。出席新闻通气会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振先生,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先生,广州市公安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蔡巍先生,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先生,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天喜先生。

  同时,今天来到我们现场的还有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法援值班窗口律师卫青女士。卫青女士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守业务受理岗位一线,进行法律援助相关工作,会后记者朋友们可以对她进行采访。

  首先,让我们有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振介绍做好司法审判、严惩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振.jpg

  吴振: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早上好!

  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两级法院积极反应,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推进涉疫情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疫情刑事案件,迅速形成有力震慑

  一是开通了“绿色通道”,依法快速受理、审理、从严处理一批涉疫情的刑事犯罪案件。截至2月28日,全市法院受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共20件22人,其中审结14件15人,对发布虚假订购信息等涉口罩诈骗的12件13人以诈骗罪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至三万元;对售卖假冒“3M”口罩的1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对拒不配合防疫检查、妨害民警调查、醉驾的1人以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本周将进行其它一批案件的审理。

  二是有序沟通协作,精准有力打击。法院超前启动调研,形成办案要旨。抽调资深法官组建专门团队,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台账和办案会商机制,确保法律适用准确统一。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助力疫情防控。全市法院在2月13日、21日组织了两次涉疫情刑事案件集中宣判,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判决的结果,多家主流媒体予以报道。印制12000余份关于防范、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的宣传手册、海报,制作相关的教育视频,加大法治教育力度。积极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立体化宣传格局,实现“报网端微屏”一体发声、同频共振,营造良好的舆论声势。

  二、积极应对疫情负面影响,支持医院企业开展抗疫工作

  一是制定审判指引,及时统一裁判尺度。印发《妥善审理疫情防控期间民商事案件的参考意见》《疫情防控期间破产审判工作指引》等工作指引,及时明确思路、统一相关案件的裁判标准。

  二是灵活运用政策,保障防控大局。法院明确因疫情导致买卖、租赁、劳务等合同无法履行可适用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规定,酌情减免责任。对因疫情造成现金流紧张,短期资不抵债或短暂失去偿债能力的企业,积极引导达成和解。

  三是坚持柔性执行,支持防控前线。制订实施《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十项措施》。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对医院和相关生产企业解除账户冻结措施,助力医院和企业全力投入抗疫工作。

  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加速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减少人员聚集,全面提升审判效率。

  二是促进涉疫情纠纷快速化解。全市法院运用在线纠纷化解平台化解了纠纷548件。

  三是依法保障民生权益。联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出台《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投诉、诉讼的通知》,印发《妥善处理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指引》,妥善处理旅游纠纷,维护群众消费权益。

  四、发挥智慧法院领先优势,提供有力科技支持

  一是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依法妥善处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互联网纠纷的若干规定》。发挥“网上案件网上审”技术优势,电子送达文书8125人次,送达成功率99.65%,当事人在线举证质证8757条次。大力推广在线联审、在线示范庭审,支持在线交互式审理。

  二是提供全天候“不打烊”的诉讼服务。市中院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20余篇,及时公开防疫期间诉讼服务指引、审判执行动态等最新资讯。引导当事人通过“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中心等办理事项,全面优化跨域立案、网上立案模式。截至2月28日,全市法院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立案、缴费、查询等事项58176件次,审查网上立案申请20995件,线上业务量占总业务量87%。全市法院共办理全国跨域立案430件,其中作为协作法院立案256件,作为管辖法院立案174件。

  三是在线审理模式确保审判正常进行。两级法院大力推广远程视频庭审,全市法院互联网法庭从13个扩充至113个。截至2月28日,全市法院1574件案件通过网络进行庭审、调解、听证;其中,13件涉疫情刑事案件通过设在看守所的远程视频讯问室完成视频庭审、宣判,占已结涉疫情刑事案件的92.9%。广州破产法庭通过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在线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率先采用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司法评估鉴定拍卖机构摇珠选定工作。

  接下来,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谢谢!

  龚艳华:

  感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振先生的介绍,刚才通过吴院长的介绍可以感受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速立案、审案、破案,快速建立了智慧便民的审案渠道,也做到及时公正公开,应该说在疫情防控期间,更需要法院的作为和担当,快速地、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秩序、司法秩序、市场秩序,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再次感谢吴院长的介绍,感谢在法院一线工作的广大法院工作人员,谢谢你们。

  接下来,有请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先生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jpg

  李学东: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广州市检察机关工作情况的关心和关注。接下来,由我向大家介绍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自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市院第一时间成立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下发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指引,确保疫情防控与检察业务工作同步推进。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犯罪高压态势。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坚持把快捕快诉、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作为办理涉“疫”案件的“新常态”,建立涉疫情案件快速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通报的可能构成犯罪的涉疫情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及时对案件定性、侦查取证方向进行引导;对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加快办案节奏。截至3月1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传染病防治等涉“疫”犯罪案件114件150人,批捕47件51人,起诉20件22人,法院已判决14件15人。高度重视监管场所的安全问题,注重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监狱和看守所疫情防控的检察监督。

  三是强化质量把关,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省“两院”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突出证据质量,突出程序正义、突出研判指导,确保安全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花都区检察院办理的候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批涉疫情典型案例。

  四是强化源头防控,切实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迅速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全市疫情防控的意见》,明确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网络餐饮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医疗废弃物处置等6项监督重点。主动加强与卫健委、市场监管、林业园林、生态环境、城管等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涉疫情况通报机制,及时移送涉疫情线索,推进涉“疫”案件办理。联合有关行政机关开展专项巡查活动,重点排査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养殖场等场所的防疫工作,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安全隐患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对于符合药品安全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立案条件的,及时依法立案查处。截止3月1日,共排查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件,立案21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

  五是强化检察自觉,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和“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司法服务保障。牢固树立“依法平等”“精准司法”“谦抑审慎、理性文明”理念,既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等影响复工复产的犯罪,又严格把握法律、政策尺度,精确区分犯罪与违法、此罪与彼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确保精准有力。

  六是强化为民意识,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和律师接待工作的公告,引导群众和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网上检察院微案管平台、邮寄、电话咨询等方式表达意见和诉求,査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工作。对确实需要当面听取律师等意见的,切实做好防控措施。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冠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或者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参加诉讼的案件,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者建议法院延期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截止3月1日,全市检察机关共通过网络、电话受理代理业务5848件次,接收和处理群众信、网、电197件。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检察服务保障。我的发布暂时到此,谢谢大家!

  龚艳华:

  感谢李检察长的介绍。李检察长从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个效果、坚持源头防控方面,确保市场秩序、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切身利益,非常感谢。

  下面,有请广州市公安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蔡巍介绍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工作情况。

广州市公安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蔡巍.jpg

  蔡巍: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你们辛苦了!

  目前,广州已进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期,为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广州市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对各类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扰乱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强有力措施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据统计,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查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700宗,其中刑事案件681宗,治安案件19宗;共抓获涉案人员418人,其中刑事拘留368人;破案数、抓获人员数居全省首位。先后查处了白云区江村农贸市场违法出售野生动物、海珠区余某妨害传染病防治等具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介绍一下我们的相关工作:

  一是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最严厉的措施,坚决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从1月21日起,我局成立了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江华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涉及新冠肺炎疫情违法犯罪等工作。一是坚决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各警种、各区分局对全市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刑侦部门抽调力量成立专班,建立“五快”机制,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无论数额多少、情节轻重,都要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快宣传”的工作要求,组织指挥快侦快破,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及时予以坚决打击、及时曝光犯罪手法,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社会稳定、公共安全。

  二是成立打击专班,重拳打击涉疫诈骗。疫情发生以来,个别不法分子利用市民急于购置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护用品,在微信等社交平台或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当前涉疫情诈骗仍呈高发态势。为严厉打击此类涉疫情违法犯罪,我局成立了专项打击线索研判专班,加强监测预警,组织全市刑侦部门开展多轮打击攻势。对嫌疑人在广州市内活动的线索24小时内落地侦办;对嫌疑人不在广州市内活动的,派出侦查人员赴当地开展抓捕,有力震慑了在外诈骗我市的犯罪分子气焰。2月17日至24日期间,广州市公安局围绕打击涉疫情犯罪专项工作的部署,组织开展了“飓风3号”涉疫情诈骗系列打击收网行动,共抓获涉疫情诈骗犯罪嫌疑人135名(其中本市案件嫌疑人112人,协助外地抓获23人),共破案214宗(其中本市案209宗,外省案5宗),涉案金额约774万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这种强大打击攻势的震慑下,有3宗涉口罩诈骗的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收网182次,抓获涉口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325名,破案637宗,涉案总金额3387万余元。

  三是以法律为依据,惩处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人员。我局始终把守护每个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坚决打击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截至昨天,全市破获(查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6宗,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9宗,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2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宗、妨害传染病防治案2宗;共对2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调查。对不配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私自外出人员教育劝阻889人,行政处罚49人,转集中隔离57人。

  四是警种联合作战,全覆盖打击涉疫犯罪。我局情报、网警、刑侦、经侦、食药环侦等各警种部门充分发挥工作专班效能,及时开展情报研判、案件串并、侦查打击等多警种联合作战工作,对涉疫情犯罪实行全覆盖打击。从开展疫情防控至今,共破获(查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案件13宗;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件15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9宗;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案件4宗。

  随着全市复工复产、社会面人流逐步增加,防疫工作将更加艰巨和繁重。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履行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以社会面的总体平安稳定,全面服务支撑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全力打赢当前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我的通报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龚艳华:

  感谢蔡局的介绍。所有的措施都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只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位一体”的司法体系、执法体系、行政体系才能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有效运转。

  现在进入本场通气会的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前,先通报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广州电视台记者:

  想请问仲裁委,据我们了解,有不少企业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无法如常生产经营,除了直接的损失,也很可能面临一些法律风险和后果。对此,仲裁机构将如何处理有关纠纷,更好地平衡保护各方利益?同时也请广仲介绍一下疫情存续期间网上立案、远程庭审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数据。谢谢。

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天喜.jpg

  王天喜:

  谢谢记者朋友的问题。当前受疫情的影响,民商事领域受到很多冲击,很多民商事活动因此受到很多影响,比如说不能正常开展,包括合同延期甚至要中止、合同解除等等。面对一系列的法律风险由此引发的争议,牵动每个人的心。广州仲裁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全国首批设立的广州地区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常年处理的案件量在全国居第一位,面对疫情所带来的纠纷解决、争议解决的期待,我委在2月7日经过认真研究制定发布《关于全力抗击疫情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八项工作措施》,为有效应对疫情,高效、公正、及时处理民商事争议提供指引,具体介绍几个方面:

  第一,针对可能受疫情影响最大的中小微企业,提出采取专人办理、专班跟进的思路,为中小企业及时化解纠纷,提供法律帮助,为他们渡过难关提供帮助。

  第二,围绕疫情所产生的法律热点问题,专门邀请有关专家撰写权威文章进行解答和指引,从而稳定企业预期、市场信心。

  第三,针对涉情纠纷,制定专门的裁决指引,支持仲裁庭正确适用不可抗力、情势变更、仲裁效等法律规则,审慎、合理、妥善地处理纠纷。

  第四,鼓励仲裁庭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秉着“互谅互让、共渡难关”的精神,公平合理地分配权利义务,尽快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尽快解决纠纷,让需要回笼的资金尽快回笼,尽早让市场主体从纠纷当中解除出来,尽快投入到新的生产经营当中去。这里提供一组数据:2月3日到28日,广州陆续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达到121宗,争议金额合计超过1.5亿元。

  媒体朋友可以关注广仲的网上立案和远程庭审情况,特别介绍一下广仲是全球第一家探索互联网+仲裁的仲裁机构,也是全球第一家实现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跨国远程庭审的仲裁机构,我们能够实现网上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并且可以对网络类型化案件进行批量智审。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注重发挥互联网仲裁的独特优势,鼓励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既有效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接触,又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纠纷的顺利解决。

  接下来介绍一下记者朋友关心的数据问题,一是通过先进的网上立案技术,包括身份网上认证、在线立案、在线缴费,2月3日到28日,广仲共受理网上立案587件,通过邮递的方式立案474件,使非接触式立案数量大幅上升,较过往平均增长47%。二是远程庭审,远程庭审方式解决案件已成常态,可以实现“一案两地”、“一案三地”甚至“一案多地”同时完成庭审活动。2月5日,春节假期后的第三天,我们就开始通过远程庭审如期审理案件,最大限度满足了当事人快速解决商事争议的期待。2月3日到28日,通过远程庭审方式如期开庭审案件18宗,全程线上批量智审案件结案154宗。举个例子:涉及到8100多万商事争议案件,2月20日通过远程庭审的方式,由仲裁庭主持完成的庭审并且当庭达成调解,调解书由仲裁员、仲裁庭远程审核、远程电子签名签发。还有一个事例可以跟大家介绍一下,在疫情期间涌现出一些非常可敬可爱的仲裁员工作事迹。比如:仲裁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叶昌富教授老家是湖北荆州,春节回去过节,恰好赶上疫情,居家隔离,没有办法回广州,为了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他通过远程庭审,如期作出裁决。

  疫情当前,没有先进的互联网仲裁技术,这些事情很难想象。我们将坚持防疫情、稳经济两不误,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发挥好自身优势,通过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竭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作出贡献。感谢大家对广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龚艳华:

  感谢媒体提问,感谢王天喜副主任的回应。广州仲裁委在特殊时期特别是在复工复产时期,妥善仲裁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商事争议的任务想必会越来越重,也感谢主任您和您的团队所作的努力和贡献。

  请媒体朋友继续提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

  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提出要做到“疫情防控不缺位,为民服务不打烊”,请问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jpg

  何友汉:

  谢谢媒体朋友。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做到为群众服务 “不打烊”,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摆在首位,全覆盖精准提供法律援助,主要采取几方面的措施:

  第一,运用科技手段,引导法律援助对象网上受理和网上咨询,特别是广州市司法局在疫情以来率先开通疫情应急的法律服务平台,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在网上和微信公众号等程序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第二,开通“绿色通道”。疫情发生以来,对应急的法律援助,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专设“绿色通道”的特殊窗口,及时去办。对于非紧急的法律援助,我们是采取引导的办法,让他们在网上预约,尽量减少人群的聚集。

  第三,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创新增设“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主提供法律援助”,以前我们都是对劳动者一方给予法律援助,这次受疫情的影响,很多中小微企业主特别是“微”企业主陷入了困难,依法依规在全国率先推出对中小微企业主特别是“微”企业主进行法律援助。

  第四,对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免经济条件审查,直接受理。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农民工以及因疫情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人员,无需其提供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即可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第五,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劳动争议案件可能大幅增加的情况,组建了疫情期间律师法律咨询台,引导法律援助对象依法跟企业主关于拖欠工资这方面的维权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在发生劳资纠纷的时候,采取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共度时艰保障,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一下媒体朋友可以对卫青律师进行采访。

  第六,与办案机关采取无缝衔接。特别是刑事法律援助,与公、检、法三家通过视频推介,远程确认的方式给援助对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号召广大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健康承诺,踊跃报名,目前有319名律师通过健康承诺来参与法律援助。

  以上是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疫情发生以来采取的措施,确保法律援助机构在疫情期间能够为群众提供精准的法律援助。据统计,从2月3日至28日,市、区两级民事法律援助是190宗,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是659宗,全覆盖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206次,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703人次。

  我的通报到此结束,谢谢!

  龚艳华:

  感谢何局长的介绍。广州正在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在疫情防控战役中,广大中小微企业受影响比较大,广州市司法局牵头成立法援服务团队,为中小微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最便捷的法律服务、法援服务,做出很重要的工作。在此,感谢广大法律朋友们、公益律师朋友们,你们辛苦了!

  请媒体朋友继续提问。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想请问李检一个问题,大疫当前,诉讼也比较多,刚才简单介绍了市检察院在《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全市疫情防控的通知》中明确了6项监督重点,能否进行一个简要的介绍?检察机关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疫情防控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李学东:

  感谢记者的提问。刚才在通报情况的时候,也通报了广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疫情防控。这方面有关数据刚才通报里面也谈到。截至3月1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排查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条,立案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发布诉前公告2件。主要围绕六大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畅通线索渠道。通过网络和新媒体平台推送公益诉讼防疫信息,鼓励人民群众对涉疫情公益诉讼线索通过信函或网络方式举报。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建立了涉疫情况通报机制,及时移送涉疫情线索,确保涉疫情的相关的线索得到及时处理。

  二是聚焦源头防控。在源头防控这块,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决定,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重点监督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全市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4宗非法猎捕、杀害、运输、出售、收购野生动物案,发出2份诉前公告。对于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可能存在的病原体传播。

  三是加强食品药品、防护用品安全监督。对农贸市场、超市、饮食店、药店联合主管部门进行巡查,重点监督食材卫生、进货台账、消毒记录等问题;重点监督生产、销售口罩等防护用品,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四是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督。疫情发生以后,医疗防护用品大量使用,同时会产生大量防护用品废弃物,若收集、运输、储存不当将可能带来二次污染。积极开展废弃口罩处置监督活动,重点监督废弃口罩、防护服等防疫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无不法分子利用废弃口罩牟利等情形,我们也提前进行监督。

  五是加强防疫措施落实监督。主要是全市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对部分开放堂食的餐饮场所,联合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如是否佩戴口罩、餐桌间隔是否达标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监督辖区餐饮经营者落实防控措施。以上是有关公益诉讼的相关情况。谢谢!

  羊城晚报记者:

  “两高两部”近期出台意见,要求依法从严惩治涉疫情的犯罪,请问广州在办理的涉疫刑事案件,如何体现从严从快?如何区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界限?在从严惩处的同时,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

  吴振:

  谢谢记者的提问。涉及到具体操作问题。最近14宗案件,犯罪数额跟正常诈骗案件比较数额不是太大,但是在《刑法》上,给予处罚是比较重,案件判得比较快,充分体现“两高两部”办理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意见的精神,从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立案;二是审理过程;三是宣判。

  对于这些案件从立案到审理时间都比较短,采取了简易诉讼等程序,一般是3.8天,比平时简易案件的办理提速了60%,体现了“从快”。

  “从严”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一是这个期间这类涉及到防护物品的诈骗视为从重情形,因为社会关系较平常危害性更大。二是在《刑法》上,全部适用监禁刑,不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三是对被告人属于累犯或者有前科的在处罚上也是加重的,体现了从严。在行政处罚方面,共同点在于对象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不同的地方鉴别标准就是:他的违法行为是否达到入罪标准,达到入罪标准的予以刑罚,没有达到入罪标准的给予行政处罚。有个区法院接收的一宗案件,经过审查发现,涉及金额偏低,最后转由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刚才问题里面第三个小点涉及到对被告人权益保护问题,尽管从快从严办理这些刑事案件,但是对于被告人合法诉讼权益和权利一样给予充分的保护。首先做到这批案件全部都是刑事辩护全覆盖,这方面非常感谢司法局法援工作,因为疫情期间,很多人怕会见被告,去会见被告也有很多不方便,这些案件接案积极性是有所顾虑的,通过司法局,特别是法援处的工作,有300多名律师愿意参加这项工作,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如期地进行。使被告人明白自己在诉讼程序上,案件的具体实际问题上,有哪些问题,更多选择了认罪认罚的方式处理。

  尽管受到疫情影响,很多案件没有办法在法庭上庭审,刚才介绍到判了14件案件,13件都是在看守所设置的远程法庭端点进行庭审,充分地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从中体现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我想回答这几个方面,谢谢!

  龚艳华:

  谢谢吴振副院长的回应。这个问题看看检察院有什么补充的,有请李局。

  李学东:

  谢谢主持人,我简单作个补充。

  第一,刚才讲到从严从快这块,作为检察机关,依法从快办理涉疫情的案件,主要采取和侦查部门以及审判机关建立快速的反应机制,公安机关在立案以后,包括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刑事案件的时候及时掌握,同时启动提前介入机制。

  第二,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作用,使刑诉程序加快运转。根据统计情况,涉疫情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中有30%是当天受理、当天批捕、当天起诉。70%的案件在第三天批准逮捕,70%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第三天向法院提请公诉,相比法律规定期限大大加快,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刑事案件,审查批准逮捕期限为7天,审查起诉期限为1个月。

  第三,作为检察机关,首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程序正义。根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是否有社会危险性,刚才法院也介绍这个情况,根据案件的情况,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宽严相济的政策,比如:办理的一宗未成年诈骗口罩案中,案件数额刚刚超过起刑点,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加上是未成年人,所以适用认罪从宽的制度进行处罚的建议,通过认罪认罚对他从宽处理。

  再比如说办理一宗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在醉酒的情况下去到某防控点,面对防控人员无事生非,索要物品,把测温仪摔坏、发生肢体冲突等等,在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从严处理,以寻衅滋事罪进行逮捕。

  围绕这个问题,补充一下检察机关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受疫情影响,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相关要求,采取“非接触方式”办案,客观上对侦查取证包括执法办案会产生一定影响,越是在这个时候,检察机关越加注重保障被告人包括辩护律师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目前办理案件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为主,并通过灵活应用网上检察院、智慧检务成果,通过视频等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办理认罪处罚从宽案件。认罪处罚从宽案件律师要当场提供法律服务,在此情况下采取非接触方式,通过视频连线对办案过程和证据进行固定,确保维护律师、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我补充到这里,谢谢!

  南方日报记者:

  有两个问题问一下蔡局长,第一,很多人为了居家健康观察,如果这些人拒不配合观察,擅自外出,他们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公安机关是如何处置他们的?第二,刚才谈到涉口罩网络诈骗案件比较突出,公安机关在这方面有哪些打击的措施?

  蔡巍:

  感谢您的提问。自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公告的规定,老百姓是非常配合支持。但在我们的工作过程中,发现还是有人不遵守、不服从、不执行政府公告,明确居家隔离人员擅自外出,擅自外出会带来危险,刚才通报对这些人员采取三个方面处理:

  一是尽量教育劝阻。二是有问题马上转集中隔离,马上采取措施。三是违法拒不认错的,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就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如果说已经是感染者,根据相关情况追究刑事责任。现在这个量还是比较大,特别现在大家觉得放松了,觉得没有那么紧张,我们继续在政府指导下,努力做好工作。

  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对隔离人员多关心、提醒和监督,如有发现擅自外出,要及时向居委、社区、警方报告,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个问题关于口罩诈骗问题。疫情发生以来,口罩需求量大,不法分子觉得赚钱机会来了,所以马上干这类事情,从“110”接报警情的数据上看,涉疫诈骗警情占了将近80%,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开展大力打击,从诈骗口罩警情归纳了一些手法特点,向大家介绍一下:一是提供虚假物流号,当事主发现无法收货,谎称口罩被政府截查、没收了。二是直接以个人理由推搪,收款就不发货。三是以其他货物冒充口罩,如旧衣物,旧布料冒充口罩。主要特点:一是蹭疫情热点,二是赚快钱,三是不法分子普遍是年轻人。他们利用当前市场上出现的巨大的口罩需求,在网上发布虚假的售卖口罩信息,年轻人操作网络会比较熟悉和熟练,基本上是年轻人,后来抓到这些犯罪嫌疑人,他们诈骗来的钱财都是用于个人消费、偿还欠债,甚至参与赌博。

  作为公安机关联合检察院、法院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加大防范,发生的案件不仅让老百姓有损失,对社会秩序也造成影响。市反诈骗中心开展有关工作,1月24日以来,我市反诈中心平均每天收到预警数据近400个,平均每天拨打近130个电话劝阻疑似被骗事主不要转账,如果发现已经上当受骗的,马上启动止付资金流程。同时在警方官方发布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社会、广大市民发布有关防范的知识和案件。主要回答这些,谢谢!

  龚艳华:

  感谢蔡局的回应,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感谢主席台就座的各单位新闻发言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同志给予详细、耐心的解答。今天依法防控新闻通气会主题基本到这里,有句话叫: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十九大以来,中国提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广州也一样,今天出席通气会的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仲裁委,他们坚持公开、公正、高效、严谨、科学、便民、智慧、人性化的措施和原则,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科学依法防控秩序。

  在通气会结束之前,给大家通报一下明天新闻通气会开展情况,明天新闻通气会一样走向基层、走向一线来到天河区,在天河区东塔进行天河区相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情况通报。各位媒体朋友们,我们明天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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