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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港澳专业服务企业落户最高奖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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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16 15:42:31
  • 来源: 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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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沙落户注册或经认定的国际及港澳台的专业服务企业,无违规执业不良记录的,按照上一年度在南沙的纳税总额分档次给予落户奖励。6月8日,南沙开发区商务局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细则》显示,对在南沙新落户注册或经认定的会计、律师、公证、评估等专业服务企业,无违规执业不良记录的,按照上一年度的纳税总额分档次给予落户奖励。在南沙纳税总额达到60万元的,奖励2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180万元的,奖励6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320万元的,奖励10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的,奖励15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650万元的,奖励200万元。

  对在南沙落户注册或经认定的国际及港澳台的会计、律师(含联营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企业,无违规执业不良记录的,按照上一年度在南沙的纳税总额分档次给予落户奖励。在南沙纳税总额达到170万元的,奖励5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320万元的,奖励10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的,奖励15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650万元的,奖励20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1200万元的,奖励35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1700万元的,奖励500万元。

  同时,《细则》对企业高管人才也有所奖励。企业应在当年所获经营贡献奖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奖励高管人才,奖励额最高为其上年度个人对本区经济贡献的60%,并从企业经营贡献奖中优先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国际及港澳台专业服务专才,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市民可登陆南沙区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于6月17日前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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