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的通告(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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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4
  •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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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斩断疫情传播链,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歌舞娱乐场所、水疗会所、游泳场馆等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等措施,实名登记姓名、个人手机号码,以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二、在《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番禺区部分区域暂停餐饮单位堂食的通告》(第7号)的基础上,将暂停餐饮单位堂食的范围扩大至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相关餐饮防控措施按照第7号通告规定执行,管控措施实施时间为2021年6月4日至6月17日,共14天。

  全区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坐、挡板分隔等防疫措施。

  三、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要设置穗康通行码(葵花码),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等措施,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业期间利用显示屏、喇叭、广播等工具,在进出通道、营业场所内部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要求。

  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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