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的通告(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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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4
  •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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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斩断疫情传播链,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管控措施实施时间自2021年6月4日21时起。

  二、全区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体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坐、挡板分隔等防疫措施。

  三、瑞宝街、沙园街、滨江街、昌岗街辖内文化娱乐场所、室内文化体育场馆、健身场所、游泳场馆、水疗会所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上述区域以外的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等措施,实名登记姓名、个人手机号码。

  四、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要设置穗康通行码(葵花码),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体温、扫(亮)码等措施,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业期间利用显示屏、喇叭、广播等工具,在进出通道、营业场所内部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要求。

  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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