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三份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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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07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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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先看指引,企业防疫、安全生产全知道

面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地铁十二号线第八项目部每日进行体温测量。

广州地铁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临电设备的安全情况。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下周一企业即将复工复产,同时也是事故高发期。针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了三份工作指引,分别面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为春节后复工复产提供全面科学的工作指引。

  生产经营单位

  有条件的企业鼓励实施暂缓复产复工

  指引要求,企业要建立节后安全复产复工组织机构和疫情防控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驻场办公、带班生产。参照各级实行“一位领导和一个牵头部门、成立一个专班跟进处置、制定一个专项工作方案统筹应对、统一一个口径上报信息”的“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相关组织机构要根据从业人员基数,建立专责小组,切实组织保障人员、资源到位。

  在确定复产复工时间方面,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外,其他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尚未复工的企业要统计全体员工到岗时间、身体状况。已安排员工上岗复工的企业,同样要统计全体员工到岗时间、身体状况,先将确定无感染和无病情潜伏的员工安排投产,然后再将观察后无病情潜伏的员工安排投产。

  企业应购买、补充、储存相应保障物资,切实保障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消杀用品及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无配发卫生防护用品的员工上岗。

  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出现发热等症状不要带病上班

  指引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应亲自带班组织安全生产,并安排企业主要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与带班生产工作。针对部分岗位人员不能及时到岗的情况提出备用措施,保证一线生产、安全管理、后勤、应急救援等岗位均有充足人员负责跟进。

  已经开工的企业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症状,不要带病上班。尚未复工的企业要统计全体员工到岗时间、身体状况,准确掌握来自疫情发生地和重点防控地区、接触上述地区人员的员工动向及其健康状况。对上述员工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严禁带病上岗。

  采用微信、钉钉、腾讯等网络手段,推行视频会议、远程教育、线上培训,减少人员聚集,针对疫情防控、按章操作等重点进行专题学习。

  对必需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防护用品及应急处置物资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每日开工前各个区域都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和通风处理,确保工厂内部人员的防护安全。要求员工佩戴防护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其他防护用品。

  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明确历史隐患和最大风险点,落实重点管控措施。生产前应当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加强对通风照明、应急通道等进行检查。建议员工下班后尽量不要外出,提醒员工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防护口罩。加强外来人员的卫生防护管理,严禁无口罩防护、体温监测异常的人员进入企业。如有员工处于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或者因执法实施隔离措施、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能返岗的,告知员工其合法劳动权益将依法得到保障。

  危险化学品企业

  鼓励湖北籍返乡员工在居住地休假

  指引要求,疫情防控方面,企业应成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资筹备等防疫工作组织领导,确保防疫资金投入。

  全面掌握公司员工疫情动态信息,严防输入性疫情。鼓励湖北籍返乡员工在居住地休假,湖北籍返穗或接触过疑似病人的员工要先隔离后上岗(隔离观察时间不少于14天),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保留来穗机票、车船票等。落实外来人员(驾驶员、押运员、承包商、访客、业务员、供餐商等)入场询问、测温、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的一律不得入厂;严防扩散性疫情发生,督促员工做到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

  复工前落实口罩、手套、护目镜、红外式体温计、消毒液、75%酒精、废弃口罩收集桶等防疫物资筹备,适当库存,并组织培训。未落实防疫物品保障不得开工。不与人接触的劳动岗位宜佩戴口罩,频繁接触人员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步行、骑行等上下班途中,应佩戴口罩。

  复工复产前,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更衣室、办公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每天消毒,食堂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收集处置,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减少或停止商务出行、聚会等。各类会议和培训宜采用视频会议、微信教育、微课堂等非接触式或班组会形式。各企业每天14时前向区应急管理局上报前24小时疫情防控摸查情况。

  严防停产危化企业“明停暗开”“昼停夜开”

  危化企业复产,要做到“五个一”。一是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新一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二是签订一份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组织一次安全教育,通过视频会议、远程教育和微信等形式,新入厂和转岗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四是开展一次风险辨识,全面辨识复产、开工过程安全风险,制定一份符合企业实际的《复产复工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落实风险管控和应急措施。五是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针对本企业历史问题隐患和最大风险点危险源,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在复工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

  指引要求,危化企业需严格安全条件确认,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不得生产,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产期间存在工艺、设备、仪表等各方面变化的,按照化工生产过程要求落实变更管理;复产期间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提级管理。企业复产期间要安排公司级(或者安全管理部门)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驻厂办公。

  监管服务工作指引方面,突出对洪安漂水、百事特、浪奇、立白欧亚气雾剂等消毒液疫情防控物资危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服务,主动上门,必要时安排专家指导。严防停产企业“明停暗开”“昼停夜开”。对未制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满足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复工复产企业,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各区要每日调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和疫情防控情况,并于每日15时前将前24小时调度情况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各区要充分利用钉钉、“一键通”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检查、服务工作。现场执法和打非必须做好执法人员自身安全防护。对因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者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将全市通报并依法严肃追责。

  推行线上培训、视频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指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岗在位,严禁在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下,盲目复工。企业一般不应采用会议室、集中场地等集中培训方式,应充分利用微信、钉钉、腾讯会议等网络手段,推行线上培训、视频会议,减少人员聚集的机会。

  对疫情发生以来,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要立即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对疫情发生以来,途经湖北或与湖北人士有过接触的员工,暂未返回企业的,参照前述方式进行办理。对已从湖北疫区返回但不居住企业指定宿舍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隔离的措施(自抵达广州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并将其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社区(村)。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的,督促其佩戴好口罩及时前往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已从湖北疫区返回且居住企业指定宿舍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要送至政府指定地点隔离,并详细摸查其接触情况,及时报告。对疫情发生以来,途经湖北或与湖北人士有过接触、已经返回企业的员工,参照前述方式进行办理。

  控制外来人员进入企业,强化外来人员卫生防护要求,严禁无口罩防护、体温监测异常的人员进入企业。对供货人员、外包商、餐饮服务商、客户、一般访客、应聘者等人员要限制在企业的活动区域。从复产复工至疫情结束,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疫情报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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