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版指引之八)广州市处理生活垃圾环卫工人新冠肺炎预防指引

  • 听全文
  • 2020-04-10
  • 来源: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分享到
  • -

  本指引适用于采用收运、巡回收集、定点收集、站点收集、庭院堆肥、袋装收集模式、桶装收集模式、直运模式收集生活垃圾的环卫工人。

  一、健康监测

  (一)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众防护指南》等防控要求,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压实防控责任,严格管理从业人员,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二)发现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及有境外旅居史者或接触过上述地区人员,应及时向公司和所在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按卫生部门指示进行为期14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或集中健康管理,期间有发热情况立即佩戴口罩送到正规医院就诊。

  (三)凡经医院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的新冠肺炎者,暂停上班,并接受隔离治疗,经过采样检测排查并取得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方允许上岗,方可恢复上班;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实施隔离措施。

  (四)新冠肺炎病例或阳性检测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集中观察14天,凭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恢复上班。

  二、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和规范手卫生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特别是在作业后落实手部卫生,勤洗手,采用流动水七步法洗手;每日换洗工作服。

  三、环境清洁和消毒

  (一)保持垃圾收集站环境清洁,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每天定期清洗消毒。

  (二)作业人员更衣、洗手、工具存放与使用场所每日间隔性开窗通风,通风时间累计不少于2小时,通风时注意保暖,每天定期做好卫生清洁消毒。

  (三)扫帚、垃圾收集器、运输车辆及装载容器应保持整洁,并每天定期清洗消毒。

  (四)垃圾不得裸露,收集及运输设备应密闭,严禁洒落垃圾,防止尘屑洒落和垃圾污水滴漏。

  (五)对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的处理

  将内衬的垃圾袋整体密封从废弃口罩专用桶中取出,密封打包放入其他垃圾桶中,经消毒后密封打包的废弃口罩作为生活垃圾中的其他垃圾密闭运输至垃圾焚烧场焚烧处理。

  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内外及周边场地应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或酒精进行喷洒消毒,再用水清洗一次。

  四、个人防护

  (一)日常收集及运输生活垃圾的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医用口罩和帽子。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口罩污染随时更换。

  (二)如处理发热、咳嗽、乏力、呕吐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的垃圾,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同级及以上级别)、穿工作服、帽子、鞋套,戴手套,其生活垃圾和丢弃的口罩按医疗垃圾收集转运的工作流程完成。

  (三)每次作业完成后立即进行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切记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四)注意做好个人用品的清洁消毒。工作人员的眼镜、笔、手机等物品也需进行消毒(75%的酒精擦拭)。工作过程中不建议使用手机。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