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版指引之二十三)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复课后防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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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4-10
  • 来源: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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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指引适用于广州地区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机构新冠肺炎防控预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二)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设立专人负责本次疫情期间的信息汇总、报告工作。

  (三)机构暴发新冠肺炎时,配合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置工作。

  (四)保障机构防控必须的场所和物资。

  二、日常防控措施

  (一)人员健康管理

  1.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监控,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在机构门口开展体温检测,对有发热和咳嗽等症状者禁入机构。

  2.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七步洗手法洗净双手,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3.加强校园人员往来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加强校园封闭式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和往来,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并对往来人员车辆造册登记。

  4.14天内有境内外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确诊病例(阳性检出者)、病例密切接触者未结束医学观察者禁止返校。

  (二)学校场所管理

  1.加强机构内各场所的通风换气。疫情期间原则上不使用空调,首选自然通风。有可开窗的场所,外窗保持持续打开状态;或者每天早、中、晚至少开窗通风三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同时保持排气扇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并注意正确使用空调(详见附件1)。

  2.有住宿制的培训机构,加强自然通风,保证宿舍的空气质量。

  3.做好重点场所、设施的卫生清洁及消毒(详见附件2)。设置充足的洗手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推行七步洗手法。

  4.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室内会议室、课室内人员密集空间,建议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宣教培训

  做好机构员工防病知识培训工作,组织机构全体员工学习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

  (四)物质储备

  (详见附件3)。

  三、疫情发生后的防控措施

  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学生时,须进一步落实以下措施:

  (一)要求其立即戴上口罩,引导到学校的临时隔离留观室,同时通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联系120车辆将患者接诊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治疗。患者离开后立即对临时隔离室进行消毒,与患者接触的所有人员均应做好防护措施,按要求戴医用外科口罩。

  (二)对相关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健康告知,患者一旦被诊断为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所有密切接触者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接受14天医学观察。

  (三)学校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理等工作。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加强教室、寝室等的消毒。

  (四)接受医学观察学生、教职员工回校复课前,需要负责医学观察机构开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方可返校复课、复工。疑似、确诊病例复课、复工前,需要负责收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出院证明方可返校复课。

  (五)根据疫情发展程度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意见,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部分班级或年级停课措施。全校停课应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后予以公告执行。

  附件: 1.空调正确使用方法;

  2.学校重点场所、设施卫生清洁要求;

  3.常用防护物资储备清单。

  附件1:             

  空调正确使用方法

  一、分体空调

  在空调开启的同时,也须适当使外窗保持一定的开度,以保持室内空气流动。每天定期关闭空调开窗通风换气。如果没有外窗进行自然通风的,必须机械通风。

  每周清洗空调送风滤网及洗手间排气扇。必要时,可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空调器。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一)保证吸入的新风是室外的新鲜空气,禁止新风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取风。确保空调机房内和空调新风口周围环境的清洁,新风吸入口周边无污染、无杂物。风机房可加装高强度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二)空调通风系统是全空气系统的,应全新风运行,关闭回风管道;调节好各局部场所的新风分配量,保证各局部场所均有新风输入。无法全新风运行的,应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有效运行。

  (三)房间内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新风系统的,应保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并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四)有外窗的房间,使用过程中宜适当使外窗保持一定的开度。

  (五)定期对运行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疫情期间每周一次。

  (六)加强对冷却水和风机盘管的冷凝水盘的清洁消毒。

  (七)所有排风都要直接排到室外。

  (八)每天上课前和下课后1小时,新风和排风系统应保持运转。

  (九)一旦发现病例,立即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对该区域的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后才能恢复使用。

  附件2:

  培训机构重点场所、设施清洁及消毒要求

  全面落实机构内的环境卫生与保洁消毒措施,由专职人员负责消毒,对课室和办公室做到一日一消,消毒任务较重的机构可聘请专业公司进行消毒处置。

  一、空气消毒

  (一)用含0.2%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对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进行空气喷雾消毒,消毒作用1小时后开窗通风。

  (二)紫外线灯照射消毒。要求使用中的紫外线灯在垂直1米处辐射强度高于70μW/cm2,吊装高度距离地面1.8米~2.2米,并且分布均匀,平均每立方米不少于1.5W,连续照射不少于30分钟。消毒后及时通风换气。

  (三)空气消毒机消毒。可采用紫外线循环风、高压静电循环风等类型的空气消毒机,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

  二、物表消毒

  使用含氯消毒剂(250mg/L~500mg/L)对物体表面(地面、扶手、门把手、课桌椅、体育器材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或位置)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三、手消毒

  勤洗手,加强手卫生。学生在入校后、离校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有咳嗽等行为导致手污染后等进行洗手。洗手时应采用流动水,按照七步洗手法洗净双手,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

  四、卫生间消毒

  可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门把手、水龙头、马桶按钮、洗手台面等。

  五、其他要求

  每天消毒工作要及时做好记录,如实填写如下《消毒登记表》。

日期

消毒地点

消毒配制

消毒时长

操作人






















  附件3:

常用防护物资储备清单

物品类型

名称

体温监测物品

体温计(水银温度计/额温枪/红外体温探测器)

个人防护用品

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

医用防护口罩

(N95、同级或以上级别)

乳胶手套

医用防护服

护目镜

水鞋/一次性鞋套

一次性帽子

消毒物品

空气消毒

紫外线灯(移动、悬挂式)或空气消毒机

物表消毒

含氯消毒剂

75%乙醇消毒液

过氧乙酸

手消毒

洗手液

免洗洗手液(含酒精成分)

医务室用品

医疗垃圾袋和医疗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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