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第四版指引之一十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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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06
  •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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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及时补缺消防管理人员,并进行消防职责交底。各学校要对消防安全组织和消防管理人员在位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因疫情等导致人员流失、空缺的,要及时补缺。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对各级、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一次提醒,强化其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正常运行。

  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测试。各学校要及时对所有消防设施器材、电气线路、燃气管线、油烟管道进行一次检查、测试,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确保完整好用、安全可靠。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并采取安全替代措施强化风险管控。

  三、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做好防火检查、巡查,确保无违规用火用电、无停用消防设施、无脱岗漏岗行为。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电源、燃气管道开关等。值班人员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要加强对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隔离室、应急疏散物资储存点、学生宿舍、饭堂、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和持续运转的用电等设备的检查、巡查。

  四、开展消防通道检查整治。各单位要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等开展一次系统检查,确保畅通。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内停放或为电动车充电,确保在发生火灾时不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顺利通行。

  五、重点加强酒精等使用管理。各学校要对消毒用酒精实行单独存放、专人管理,严格落实火源管控措施。使用酒精消毒时应远离明火和高温热源,严禁对插座、开关、电器等带电设备喷洒液体消毒剂。消毒后,要及时开窗通风,严禁与明火接触。

  六、及时开展师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学校要及时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要做到“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换岗、新入职教职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要在公告栏、过道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宣传画,利用电子屏、微信群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

  七、及时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制定配套的灭火和疏散逃生预案,及时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及装备不齐的要及时补充,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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