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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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7
  • 来源:番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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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日前分别修改《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混合收运已分类生活垃圾的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个人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情节严重顶格可罚500元,对混合收运已分类生活垃圾的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番禺区将严格执行新《条例》,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据统计,番禺区1~11月开展执法检查5669个次,现场教育1992宗,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503份,完成行政处罚996宗,罚款金额190977元。各镇街执法队分别对个人或单位混投行为、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责任、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等行为进行立案733宗、140宗。

  个人不分类顶格罚500元 单位混合收运最高罚50万元

  根据新《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按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针对曾有市民和媒体反映的环卫人员混合收集、混合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的问题,新《条例》提出,对混合收运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新《条例》还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回收经营者。同时提出,废弃沙发、衣柜、床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应当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或者自行投放到专门收集点。

  新《条例》提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城乡接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同时,增加了“鼓励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积分兑换等奖励方式,支持单位、家庭和个人回收利用可回收物”的规定。

  动真格严执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据区城管局负责人介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以来,该局机关直属队先后3次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到沙湾、沙头、钟村、桥南等镇街开展宣传曝光式执法。同时,按每周1至2次的频率直接到社区、村居等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立即向属地执法队予以交办。

  今年4月至今,该局机关直属队先后对大龙、桥南、沙湾、市桥、石壁、南村等镇街开展专项督导,共检查强制单位、物管小区、压缩中转站等23个,向属地交办问题30宗、立案6宗。各镇街执法队也同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通过教育劝导式、联合督查式、媒体曝光式等执法方式和手段,对全区1946个强制单位、528个物管小区和相关样板、示范单位,按比例分阶段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对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环节的违法行为从严监管,特别是对不配合整改、不落实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动真格,严执法,坚决进行立案处罚。

  “天眼”助力处罚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

  近日,大石街城管执法队在小区物业利用查看监控的方式,成功对小区两名不按规定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个人进行上门处罚。

  11月20日中午,根据物业反映,小区有部分居民不按规定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执法人员通过查看小区监控成功取证,锁定了两名乱丢垃圾的居民。在物管的配合下,执法人员找到了该居民,执法人员上门对他们宣读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处以罚款,当事人均表达了悔改之意,愿意接受处罚,并做好垃圾分类。

  重点监管顽固分子和乱投放“黑点”

  钟村街最近全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各村(居)垃圾分类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各村(居)人员的宣传教育,使人人熟悉分类知识、强化分类观念、增强分类意识、明晰相关法律条文。同时,重点监管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不按分类要求投放的顽固分子和乱投放“黑点”的行为,有效提升垃圾分类成效。

  5月28日至6月2日,每晚19时30分,钟村街城管执法人员联同钟村街分类办与祈福缤纷汇居委、祈福物业等部门联合行动,共出动60人次,执法车10车次,对祈福缤纷汇小区、祈福新邨A、B、C、D、E区以及倚云居、倚湖湾等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进行巡查督导整治,发现有业主未按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收集容器内,执法人员现场予以指导并进行法规教育,并要求当事人在微信群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或要求当事人现场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对现场不听教育拒不整改的进行处罚,共教育指导垃圾分类投放97宗,处罚8宗,罚款共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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