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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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14
  • 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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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一

反馈问题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全省镇级填埋场有500多家,现场随机抽查5家,均未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导致渗滤液直排,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全省镇级填埋场有500多家,现场随机抽查5家,均未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导致渗滤液直排,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问题来源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

整改目标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广州、深圳、惠州、东莞、江门、汕头、汕尾、潮州、揭阳、阳江、茂名、韶关、河源、梅州、清远、云浮等16个地级以上市对505个镇级填埋场进行专项整改,完成全部镇级填埋场整改任务。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完成镇级填埋场的整改升级,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19年年底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19年年底

整改措施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根据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镇级填埋场整改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全部镇级填埋场的整改任务。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制定完善陈家林填埋场、水牛头中转场(已封场)环境整治方案,落实填埋场整改工作,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镇级填埋场整改任务。

整改完成情况

已按时完成镇级填埋场整改,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其中,陈家林填埋场于2019年11月完成整改验收任务,已实施渗沥液防渗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污染控制系统等内容,场内渗滤液处理厂正常运营,渗滤液达标排放;水牛头中转场于2018年12月完成整改验收任务,整改后场区地表水取样检测数据指标符合有关标准,场区附近水道水质未受影响。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4日—12月21日

单位、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人:李燕妮、王艳阳  电话:83194851 、86668506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二


反馈问题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广州、深圳、珠海以及其他珠三角城市应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四分类”系统设施建设,在市县空间规划中对垃圾焚烧厂提早布局,统筹安排,破解邻避效应,并以此带动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上升到新的水平。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广州、深圳、珠海以及其他珠三角城市应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四分类”系统设施建设,在市县空间规划中对垃圾焚烧厂提早布局,统筹安排,破解邻避效应,并以此带动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上升到新的水平。

问题来源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

整改目标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科学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组织实施《广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在全市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继续大力推进大型生活垃圾终处理设施建设,争取2018年底,5大资源热力电厂全部实现投产。

整改时限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整改,2020年年底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17年底,2018年底

整改措施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组织实施《广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积极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推行一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抓紧编制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争取2018年年底前五大资源热力电厂全部实现投产。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1.积极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持续优化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加强有害垃圾管理,建立收集、储存、处理规范化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广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推行一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2.积极推进7大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全力以赴推进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争取2018年底前5大资源热力电厂全部实现投产。抓紧编制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布局新一轮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

已经完成整改任务。

2017年全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18年7月1日正式出台实施《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目前,广州市已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成“三化四分类”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和持续稳定的组织发动督导考评机制,2019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6%,提前完成住建部试点目标。严格落实“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专运”,大力推进“清洁直运”工作,重点推进示范社区分类收运工作并逐步向全方位覆盖。市生活垃圾终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实行市、区两级分级负责制。对市属设施按全方位、全流程监管理念,建立了以驻场监管、村民监管、远程监控、环境监测、考核评分、信息公开为主的“六位一体”监管体系,确保设施安全、环保、平稳运行。区属设施由各区城管局属地管理,市城市管理部门每月进行督导检查。

在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攻城拔寨”作战要求的工期节点,在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力以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5座资源热力电厂(第三至第七资源热力电厂),其中4座(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于2018年内实现试烧垃圾并进入试运营阶段,同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第三资源热力电厂于2018年12月底实现试烧垃圾,2019年2月进入试运营阶段。2018年新增焚烧处理能力7000吨/日,资源热力电厂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南沙、花都、从化、增城四区实现了原生垃圾零填埋。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4日—12月21日

单位、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人:王艳阳,电话:86668506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三

反馈问题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整改滞后,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严厉查处各县(市、区)镇级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等问题,并对镇、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补充配置,实现规范化运转,但督察发现,茂名、揭阳等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量不到一半,生活垃圾随处倾倒、就地焚烧现象仍大量存在。乡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治不到位、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普遍存在,湛江市61家镇级垃圾填埋场没有按要求列入整改清单,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现场抽查3家填埋场,均无防渗措施和渗滤液收集设施。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整改滞后,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严厉查处各县(市、区)镇级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等问题,并对镇、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补充配置,实现规范化运转,但督察发现,一些地市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量不到一半,生活垃圾随处倾倒、就地焚烧现象仍大量存在。乡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治不到位、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普遍存在。

问题来源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

整改目标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按期完成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按期完成镇级填埋场整改;依法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规范生活垃圾排放处置行为,维护良好市容环境秩序。

整改时限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20年年底前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19年底

整改措施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加快乡镇垃圾填埋场整改。各地按照《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推进镇级填埋场整改工作的通知》推进整改工作,广州、深圳、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江门、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6个地级以上市共505个镇级垃圾填埋场,2019年年底前完成整改验收。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整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机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督促各地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完善村、户收运系统,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各地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执法,对随处倾倒、就地焚烧垃圾问题严厉查处。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各级投入机制,各地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推进陈家林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做好堆体整形、雨污分流、渗滤液收集导排处理等封场整治工作,完成整改后及时开展验收销号。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活垃圾倾倒等违法行为。2019年起,每月开展一次全市建筑工地和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置统一整治行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交警、交通、住建等部门,重点整治建筑废弃物、生活垃圾倾倒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倾倒生活垃圾案件,依法查处;对前期摸查及群众投诉较多、舆情反映集中的生活垃圾乱倾倒点、建成区内垃圾焚烧点进行重点巡查。各区镇属地巩固“一村一点,一镇一站”建设,及时收运辖区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建立农村专业化保洁队伍,农村保洁经费纳入区镇财政统筹,加大农村保洁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保洁长效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

 已经完成整改。一是制定陈家林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和有关要求开展整改工作,实施垃圾堆体整形、渗沥液防渗收集导排系统、防洪与地表水导排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导排等内容,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于2019年11月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工作。二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市容环境秩序执法,定期开展开展全市市容环境秩序统一整治行动,对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焚烧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组织对前期摸查及群众投诉较多、舆情反映集中的生活垃圾倾倒点进行排查,从严查处生活垃圾违法倾倒行为,截至目前已连续开展50多次,投入执法力量16万余人次,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加大路面执法力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建筑工地、建筑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处置统一整治行动,联合住建、交通、公安等部门,从严查处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违法转移倾倒等行为,截至目前已开展全市整治行动20次。2019年以来,全市共整治生活垃圾乱倾倒行为4253宗,罚款39.7万元。三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农村地区每个自然村均建有生活垃圾收集点,镇全部完成垃圾转运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全覆盖,区镇两级政府积极推进常态化管理。农村地区均建立保洁队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纳入监督检查范围,落实农村环境卫生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4日—12月21日

单位、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人:王艳阳,电话:86668506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四

反馈问题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大量生活垃圾跨界倾倒。2015年以来,广东省环境保护部门查获非法跨界倾倒生活垃圾案件100多起,倾倒垃圾量数十万吨,部分还跨省倾倒至广西、湖南等地。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大量生活垃圾跨界倾倒。

问题来源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

整改目标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遏制生活垃圾非法倾倒多发态势。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遏制生活垃圾非法倾倒多发态势。

整改时限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19年年底前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19年底

整改措施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严厉打击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行为。2019年年底前,对已经发现的跨省非法转移倾倒案件,依法查处涉案企业和人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监管,防止生活垃圾外运偷排;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交通、海事部门协助加强对生活垃圾跨界运输的监管;海洋执法部门加强海洋倾倒废弃物监管;公安部门根据各职能部门移交的线索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垃圾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各地根据本辖区人口、经济等发展情况,做好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规划,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2018-2020年全省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总设计能力达到6万吨/日以上。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严厉打击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行为。2019年年底前,对已经发现的非法转移倾倒案件,依法查处涉案企业和人员。城管部门制定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监管,防止生活垃圾外运偷排;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公安部门根据各职能部门移交的线索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垃圾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违法倾倒处罚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运营监管,严厉打击生活垃圾跨界非法倾倒行为,对有营业执照的违法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无证经营的违法企业依法查处。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根据本辖区人口、经济等发展情况,做好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规划,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围绕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完善,按照“桶车一色”“清洁直运”的思路逐步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行为。建立和完善全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检查督导机制,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全市生活垃圾车辆收运秩序明显改观,车容车貌状况良好,最大限度避免因运输车辆“跑冒滴漏”造成的扰民情况发生。同时,针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和滴漏臭气扰民等问题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针对城市生活垃圾运输单位管理不到位、违章驾驶、车容车貌不洁、跑冒滴漏、外盖缺失和密闭不全、运输过程扰民等六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收运秩序专项整治;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IC卡管理规定》《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办法》《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工作指引》,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二是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全面抓好生活垃圾处置专项执法,定期开展全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行动和建筑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处置统一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活垃圾随处倾倒、跨界转移倾倒、就地焚烧等行为,不断规范生活垃圾排放处置秩序,维护良好市容环境秩序。2019年以来,全市共整治生活垃圾乱倾倒行为4253宗,罚款39.7万元。三是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目前,在运营的生活垃圾终处理设施共16座,已形成“焚烧为主、生化为辅、填埋兜底”垃圾分类处理格局。其中,焚烧设施7座,设计处理能力14000吨/日;生化处理设施4座,设计处理能力3640吨/日;填埋设施5座,设计处理能力8778吨/日。2020年1-10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413.55万吨,生化处理38.07万吨,填埋处理152.16万吨。四是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自2018年起,广州市5座资源热力电厂(第三至第七资源热力电厂)、2座餐厨处理设施(东部福山生物质综合处理厂、李坑综合处理厂)相继建成投产,2个填埋项目(花都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达标整治工程一期二期、兴丰应急填埋场第一第二填埋区)建成进场填埋垃圾,新增设计焚烧处理能力1.1万吨/日,新增生化处理能力3040吨/日,新增设计填埋库容约1765万立方米,大大提升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设施处理能力与城市发展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基本匹配。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4日—12月21日

单位、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人:王艳阳,电话:86668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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