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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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18
  •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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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全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由2013年的85.5%,下降为2016年的77.4%,Ⅴ类和劣Ⅴ类水体比例达12.9%。全省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编号:第七项)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2016年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广州市作为责任城市负责的珠江广州段鸦岗、东朗、猎德断面水质为Ⅴ类,东江北干流大墩吸水口断面为劣Ⅴ类,东江北干流大墩吸水口断面水质下降。

问题来源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整改目标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到85.5%,全省基本消除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劣V类断面,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珠江广州段猎德断面保持Ⅳ类;珠江后航道东朗断面2017年达到Ⅳ类,2019年达到Ⅲ类;珠江西航道鸦岗断面2017年达到Ⅴ类、2019年达到Ⅳ类;东江北干流大墩断面2017年达到Ⅱ类。

整改时限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整改,2020年年底。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猎德断面,2017年;珠江后航道东朗断面,2017年达到Ⅳ类,2019年达到Ⅲ类;珠江西航道鸦岗断面,2017年达到Ⅴ类;2019年达到Ⅳ类;东江北干流大墩断面,2017年达到Ⅱ类。

整改措施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贯彻落实《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实施切实有效的水体达标措施,加强水质监测及分析研判,强化协调联动,确保东江北干流大墩断面2017年达到Ⅱ类,珠江广州段猎德断面保持Ⅳ类,珠江后航道东朗断面2017年达到Ⅳ类、2019年达到Ⅲ类,珠江西航道鸦岗断面2017年达到Ⅴ类、2019年达到Ⅳ类。(编号:七(二))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贯彻落实《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各相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实施切实有效的水体达标措施,加强水质监测及分析研判,强化协调联动,确保东江北干流大墩断面2017年达到Ⅱ类,珠江广州段猎德断面保持Ⅳ类,珠江后航道东朗断面2017年达到Ⅳ类、2019年达到Ⅲ类,珠江西航道鸦岗断面2017年达到Ⅴ类、2019年达到Ⅳ类。

整改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1-11月,广州市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已达100%。猎德断面为Ⅳ类、东朗断面为Ⅲ类、鸦岗断面为Ⅳ类、大墩断面为Ⅱ类,满足整改目标,建议销号。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8日—12月24日

单位、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水与海洋生态环境处、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麓景路口)、刘思儒、联系电话:8320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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