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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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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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犯罪方面不担当、不碰硬。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倾倒污泥案2018年4月案发后,地方公安机关前期侦查力度不够,“回头看”督察进驻交办后,广州市公安机关全面介入才水落石出,海滔公司非法牟利,涉嫌污染环境、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犯罪行为,涉案金额超过亿元。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犯罪方面不担当、不碰硬。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倾倒污泥案2018年4月案发后,地方公安机关前期侦查力度不够,“回头看”督察进驻交办后,广州市公安机关全面介入才水落石出,海滔公司非法牟利,涉嫌污染环境、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犯罪行为,涉案金额超过亿元。

问题来源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整改目标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彻查案件,妥善处置涉案污泥,加强污水厂污泥监管。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彻查案件,妥善处置涉案污泥,加强污水厂污泥监管。

整改时限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18年年底前。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18年年底前。

整改措施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1)督促海滔公司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妥善处置涉案污泥,完成倾倒地块的清理和生态修复。2018年6月完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2018年11月前,督促企业完成非法倾倒污泥现场清理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及复绿,确保消除污染、维护地块生态环境安全。

(2)依法查处涉嫌污染环境、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涉案人员法律责任。2018年12月完成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倾倒污泥案侦查工作,移送案件材料至检察机关。

(3)组织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开展全面执法检查。2018年年底前印发实施《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制定实施城镇污水厂污泥监督管理相关制度,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污泥全过程管理。

(4)根据核查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1)督促海滔公司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妥善处置涉案污泥,完成倾倒地块的清理和生态修复。2018年6月完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2018年11月前,督促企业完成非法倾倒污泥现场清理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及复绿,确保消除污染、维护地块生态环境安全。

(2)依法查处涉嫌污染环境、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涉案人员法律责任。2018年12月完成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倾倒污泥案侦查工作,移送案件材料至检察机关。

(3)组织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开展全面执法检查。2018年年底前印发实施《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制定实施城镇污水厂污泥监督管理相关制度,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污泥全过程管理。

(4)根据核查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增城区永宁街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环科院”)对被倾倒污泥地块开展生态评估,根据评估意见督促海滔公司完成倾倒污泥清理及复绿工作;后续委托省环科院对倾倒地块清理处置后效果进行评估,结论显示该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已基本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人工修复措施。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该案,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并已向市、区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41人。原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组织对全市48座正在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及13家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原市环保局印发实施《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联合市水务局印发实施《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污泥全过程管理。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综上,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达到省、市相关整改方案明确的“彻查案件,妥善处置涉案污泥,加强污水厂污泥监管”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单位、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销号决定主体单位:增城区委、区政府

 联系人:苏龙文(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联系方式:32823089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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