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海滔公司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妥善处置涉案污泥,完成倾倒地块的清理和生态修复。2018年6月完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2018年11月前,督促企业完成非法倾倒污泥现场清理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及复绿,确保消除污染、维护地块生态环境安全。 (2)依法查处涉嫌污染环境、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涉案人员法律责任。2018年12月完成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倾倒污泥案侦查工作,移送案件材料至检察机关。 (3)组织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开展全面执法检查。2018年年底前印发实施《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制定实施城镇污水厂污泥监督管理相关制度,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污泥全过程管理。 (4)根据核查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