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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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07
  •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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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底数不清问题十分突出。广东省早在2009年就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平台,2016年又对平台进行更新,但多年来,平台数据由企业自行填报,既缺少宏观审核,又缺少微观查证,更没有对虚假申报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危险废物错报漏报虚报瞒报现象十分普遍,底数不清问题十分突出,造成监管漏洞。(编号:第一项)2016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更新,新增和细化明确部分危险废物种类,但全省汽车维修(拆解)行业的废矿物油、涉煤化工相关行业煤焦油等都没有按要求及时纳入危险废物统计管理,每年大量废矿物油、煤焦油私下违规处置。全省汽车销售及维修企业近5.2万家,每年废机油产生量近50万吨,但2017年按要求申报的企业仅1496家,申报废机油量不足5000吨。全省煤焦油申报量2017年虽然增加到42.4万吨,但宝钢湛江钢铁公司、韶钢公司、嘉俊陶瓷等企业24.5万吨煤焦油长期没有列入危险废物管理,特别是韶钢公司2016年8月以来已累计非法销售煤焦油近20万吨,且该项目环评时就将煤焦油遗漏。(编号:第三项)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广东省早在2009年就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平台,2016年又对平台进行更新,但多年来,平台数据由企业自行填报,既缺少宏观审核,又缺少微观查证,更没有对虚假申报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危险废物错报漏报虚报瞒报现象十分普遍,底数不清问题十分突出,造成监管漏洞。

问题来源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

整改目标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摸清底数,加强固体废物申报数据管理,提高申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严格审核企业申报登记数据,摸清底数,依法查处虚报、瞒报、错报、漏报企业。

整改时限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20年年底前。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20年底。

整改措施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1)摸排底数。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摸排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加强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和处置利用等单位的监督管理。2018年年底前对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强化动态监管,进一步摸清辖区固体废物底数。(编号:一(二)1)

开展专项整治。

(2)加强固体废物申报数据审核。各地建立申报数据的抽查核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申报数据审核管理,利用平台的申报数据比对等功能,对存在明显差异的数据及时核实核查,结合现场执法严把数据审核关。(编号:一(三)1)

(3)严肃查处虚假申报行为。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瞒报、谎报、漏报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编号:一(四)1)

(4)加强数据申报和审核培训。各地要强化企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相关业务培训,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做好网上申报登记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如实填报数据。(编号:一(五)1)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1)摸排底数。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和处置利用等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强化动态监管,进一步掌握辖区内固体废物底数。

整改措施

(2)加强固体废物申报数据审核。建立申报数据的抽查核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申报数据审核管理,利用平台的申报数据比对等功能,对存在明显差异的数据及时核实核查,结合现场执法严把数据审核关。

(3)严肃查处虚假申报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瞒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4)加强数据申报和审核培训。强化企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相关业务培训,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做好网上申报登记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如实填报数据。

整改完成情况

广州市已按整改措施落实相关工作,建议问题销号。

我市按照《广州市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穗环〔2018〕149号)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的监管管理,强化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深入开展数据核查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固体废物底数。

1.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摸清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底数。

每年初制定印发广州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方案,组织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上一年度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处置情况,开展申报登记。市生态环境局在抓好市管企业的基础上,重点督促国控、省控等产废量大的企业开展申报登记。各区生态环境部门精心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督促企业填报数据,在辖区企业多、环保管理人手少的情况下,集中力量,抓大促小,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0吨以上企业为重点,同时抓好产废量少的企业申报登记。为进一步摸清底数,市生态环境局还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全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编制相关技术报告,提供了技术支持。

2.严格数据抽查核查,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数据质量。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审核和抽查机制,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利用系统自动匹配功能,对辖区申报登记数据做宏观核查,采用同行业对比方式核对近三年固体废物产生量,查找核实产生量大幅变化、产生废物种类减少等异常情况,提高申报登记数据质量。

3.强化机动车维修企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我市于2019年1月、2020年3月先后印发了《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的通知》(穗环〔2019〕7号)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督促机动车维修行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穗环办〔2020〕9号),将申报登记工作纳入各区环境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各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有效将机动车维修行业相关危险废物纳入统计管理。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固体废物违法行为。

一是加大数据抽查力度。依托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贮存、处理处置等情况,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申报、电子转移联单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或移交,进一步发挥固废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功能。二是加大查处力度。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检查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或处置企业1700多家次,立案230多宗、罚款850多万元,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4宗。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排查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或处置企业3000多家,立案150多宗,罚款400多万元,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2宗,严厉打击一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固废监管能力水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4日)

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市中路311号),  联系人:孙磊,联系电话:8320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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