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应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4万公里,但实际只完成9000余公里。由于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纳入南粤水更清计划的22条重点河流整治工作成效甚微,城市黑臭水体多达243段,其中60%以上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与珠三角城市发展水平极不相称。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系统、科学地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狠抓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收集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效果,减少河涌和流域污染。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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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源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
整改目标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1.2017年9月底前总体完成《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中的1.4万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2.2017至2020年各年度,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80%、90%、95%,其中广州、深圳市建成区2017年分别消除90%以上黑臭水体,2018年以后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珠三角各市力争于2018年底消除80%以上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5%、85%。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持续整改。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1.大力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2017年4月已下达整改通知,部署各地级以上市开展摸查并制定提交“十二五”规划污水管网建设的整改工作方案。对各地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逐月统计通报各地工作进展。
2.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统筹力度,各地级以上市按照《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全面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挂牌督办名单的黑臭水体进行督办。
3.加强省级专项资金对污水管网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统筹力度,强化财政支持、督办推进、技术指导。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2011-2016年,我市共建成污水管网1953公里,提前完成《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中的广州市1883.735公里污水管网建设整改任务。
2.2017年,广州市35个城市黑臭水体作为首批上报住建部监管平台的城市黑臭水体,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并在年底累计消除34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97%。2018年,按照国家最新要求,经进一步全面摸查复核,广州市147个城市黑臭水体纳入住建部监管平台,列入整治计划。根据第三方机构生态环境部华南环科所的评估,截至2018年底广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消除139个,消除比例达94.5%。2019年,广州市147个城市黑臭水体纳入住建部监管平台,列入整治计划。根据第三方机构生态环境部华南环科所的评估,2019年广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消除147个,消除比例达100%。2020年,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生态环境厅联合开展的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反馈,广州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
3.2019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
已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5—29日。
单位、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水务局,周小侃,8852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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