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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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22
  •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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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污染治理工作统筹不够,一些跨界河流治理存在“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不协调问题。(编号:第六项)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污染治理工作统筹不够,一些跨界河流治理存在“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不协调问题。

问题来源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我市自行梳理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加强跨界河流治理统筹协调,形成全流域系统治水、协作共治机制,有效解决“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不协调问题。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1)完成省下达的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年度目标任务。

(2)落实省关于“挂图作战”部署,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

(3)进一步完善流域协调机制。

(4)以河长制考核、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强化考核,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

整改时限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20年底。

整改措施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加强统筹部署。充分发挥珠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协作小组会议,全面推进全流域系统治水,加大统筹协调和协作力度,坚持一个流域一个标准统一推进。省环境保护厅建立水污染防治任务动态调度、水环境质量月度会商制度。每年下达重点跨界河流整治目标任务,制定统一的水质目标和治理时间节点,强化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协同监管、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制度。(编号:六(一))

实施“挂图作战”。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各相关市按照“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统一标准、一体推进”理念,将重点跨界河流治理项目、治污设施能力、排污口分布、界河两岸设计标准、工业产业布局等内容整合到“一张图”上,将每个工程的任务安排、进度、问题整合到“一张表”上,坚持一张图干到底,做到同一节奏、同一规划、同一标准、同一机制。(编号:六(二))

强化区域协作。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定期分流域、分片区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对接会,强化沟通协调,对接工作进度,确保整治目标、进度统一。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推动形成统一的执法标准。充分发挥省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推广深圳、东莞市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全面参与的茅洲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做法,各相关市建立流域上下游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确保政令统一、步调一致、任务落实。(编号:六(三))

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每年开展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地按期完成年度重点目标和任务。落实以“河长制”为抓手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河长制”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确保治水工作的政府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编号:六(四))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1)加强统筹部署。充分发挥市河长办(治水办)统筹协调作用,系统推进治水工作。推进落实“挂图作战”,将广佛跨界河流治理项目、治污设施能力、入河排污口等内容整合到“一张图”上,将每个工程的任务安排、进度、问题整合到“一张表”上。强化区域协作,建立流域上下游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确保政令统一、步调一致、任务落实。制定并完善“河长制”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加强广佛跨界河涌整治工程建设,推进广佛两市水污染源查控工作协调力度,完成广佛跨界区域黑臭水体国家考核任务。

(2)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水质预警及变化状况分析: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发挥广佛肇清云韶环保专责小组作用,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

整改完成情况

我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推动跨界区域考核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国家水质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我市涉广佛跨界的国考鸦岗断面、省考石井河口、大坳及东朗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和省年度考核要求,跨界流域水质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在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指导下,会同佛山、清远市定期开展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促进跨界区域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已完成整改,满足销号要求。

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28日

单位、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联系人:刘茂胜、联系电话:8320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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