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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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12
  •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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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督察整改方案明确,2017-2020年各年度,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80%、90%和95%。但督察发现,全省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不平衡,一些城市只停留在清淤清漂,甚至热衷于采用建坝截污、水系连通等治标方法,未从控源截污治本上下功夫。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反馈问题

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督察整改方案明确,2017-2020年各年度,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80%、90%和95%。但督察发现,全省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不平衡,一些城市只停留在清淤清漂,甚至热衷于采用建坝截污、水系连通等治标方法,未从控源截污治本上下功夫。

问题来源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

整改目标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在控源截污上下功夫,提高全省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到2019年年底,各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达到90%以上,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目标

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

整改时限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20年底。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时限

2020年底。

整改措施

省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治理,确保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消除任务。

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部门联动。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注重城市黑臭水体控源截污治理,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

市相关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

贯彻落实《广州市治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广州市全面剿灭黑臭水体作战方案(2018-2020年)》,深化完善治水工作制度。

全力推进黑臭河涌治理。到2019年底,纳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147条黑臭河涌基本消除黑臭。到2020年底,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消除劣V类水体,全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继续深入推进“洗楼、洗管、洗井、洗河”清源行动。2018年完成拆除涉河违法建设494万平方米,洗管1208公里、洗井40266个,对152条黑臭河涌开展“洗河”行动,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目标。2019-2020年,持续开展“四洗”行动,从源头做好黑臭河涌治理工作。

加快排污管网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2020年,新增配套管网2500公里以上。到2020年,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70座,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760万吨/日。

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已完成。1.按照治水三年行动计划和全面剿灭黑臭水体作战方案的要求完善治水工作制度,一是加强“控源”,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16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188号)《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池塘养殖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穗农〔2018〕134号)等文件;二是排水管理,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组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68号)《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整治违法排水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穗河长办〔2018〕89号)《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规范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和接驳核准办理程序的公告》(穗水规字〔2018〕4号)等文件。2.2019年,147条黑臭河涌已基本消除黑臭。2020年经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项排查认定147条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黑臭;2020年国家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广州市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中劣V类水体已全部消除。3.2018年共拆除河涌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493.34万方,洗管3341公里,洗井4.16万个,对1033条河道开展“洗河”工作。2019-2020年持续开展“四洗”行动,“洗楼”共摸查建筑物172.68万栋;“洗管”约5618公里,整改排水管道结构性隐患49709处,“洗井”约25万个,2020 年市、区排水公司累计清疏排水设施养护约21179公里;2019年洗河1198条(次),2020年“洗河”1882条(次)。4.2019-2020年,全市新建污水管网12961公里,新(扩)建污水处理厂19座,到2020年底,已建成污水处理厂73座,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773.83万吨/日。

整改目标已完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完成情况的通报》(粤环函〔2020〕176号),截至2019年底,广州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已达到100%,圆满完成国家“水十条”关于黑臭水体治理的考核要求。

公示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20日。

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水务局,郑江禹,8852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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