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2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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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少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旧村庄改造成本核算标准,推动广州建设国际大都市的提案》(第20210284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意见,并邀请您于4月28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广州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意见

  (一)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文化传承、生态宜居、交通便捷、生活便利,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九项重点工作,为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以“四个出新出彩”引领各项工作全面出新出彩提供坚实支撑。

  (二)构建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2009年以来,我市在省“三旧”改造政策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以及基础数据调查、成本核算办法、职住平衡、事权下放等配套文件,建立较为完备的新一轮城市更新“1+1+N”政策体系,高标准、高效率、高品质推进城市更新。

  (三)对标打造国际都市。对标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等国际一流城市,我市不断创新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推进成片连片改造,为产业转型升级腾出更多发展空间,吸引全球优质企业和人才资源集聚,提高城市竞争力。重点促进重要交通枢纽、重点功能平台、重点商圈及周边区域“三旧”改造,推动城市更新与城市建设、城市治理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等重点功能片区提供空间支撑,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塑造国际都市风貌。

  二、关于制定更加弹性指导标准的意见

  (一)注重多方合力推进。我市注重政府主导、多部门支撑、专家和人民群众组织共同推进,在制定核算办法过程中建立各方共识制度,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征求各区、市相关部门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现公众参与活动由层级式到全方位、多层次的组织方式转变。同时,建立纪委、媒体、群众等监督体系,健全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等全过程监督城市更新工作机制。

  (二)制定成本核算指引。为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规范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我市修订《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明确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核阶段的旧村庄全面改造复建安置等成本构成、核算标准及计算方法。《核算办法》计算的成本是核算项目融资地块建筑总量的依据,开发企业可根据融资地块建筑总量、土地出让金及复建地块的建设成本等因素全面考虑及平衡旧村庄全面改造的投入成本与收益。

  (三)动态预留弹性空间。《核算办法》中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主要包括前期费用、建安费用、临迁费用、拆迁费用、市政费用、农转用费用、不可预见费等。其中复建费用单价为基数与系数相乘的值,基数为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年度工程参考造价,每年按公布价调整,系数为固定值。工程参考造价测算用的数据来源于最高投标限价备案数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数据、广州市建设工程合同信息采集数据。系数已考虑小区配套设施费、工程建设相关费(含工程建设管理、勘测、设计、监理等相关造价管理文件规定可计算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不可预见因素等。对复建费用单价进行年度调整,可避免因材料涨跌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复建费用单价不合理。

  三、关于允许各区灵活施政协调发展的意见

  (一)市区联动,形成紧密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市区联动、部门协同,以项目实施有效落地为目标,由市政府成立城市更新领导机构,负责审议城市更新重大政策措施、重大事项、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等。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各区政府作为城市更新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推进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可出台贯彻落实细则,保障新旧政策衔接。对纳入近期实施计划的重点项目,明确工作节点,抓紧启动前期工作,集中谋划推进一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确保城市更新工作取得实效。

  (二)刚弹结合,制定高效灵活的工作标准。《核算办法》在统一全市核算标准的同时,对未尽事宜增加补丁条款。《核算办法》未尽事宜,由各区政府结合项目实际,组织专家或专业技术机构评估论证并形成评估报告,提交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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