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52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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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开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人行通道车障设施的提案》(第20210520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4月16日、21日、22日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织摸查人行通道无障碍设施情况的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人行通道无障碍通行环境,2021年2月,我市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道路无障碍环境专项提升工作的通知》,组织摸查全市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及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现况,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对阻碍无障碍通行的车障设施予以拆除或改造。截至3月底,已发现并整改影响人行通道无障碍通行的各类问题200余处,目前该项工作仍在推进中。

  二、关于统一设计人行通道车障设施规格和标识的意见

  根据《广州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规范(DBJ440100/T205-2014)》,仅对人行通道车障设施设置间隔等提出要求,而对样式、颜色等未明确统一。2020年12月,为推动市政道路城市家具高品质发展,我市印发《广州市城市家具建设指引》,其中对车障设施设置位置、设施规范、规格尺寸、推荐颜色等均提供参考样式,比如车障设施推荐选用黑灰色,并要求在柱体上部分加入黄色反光区或在表面混入反光镜剂等。下一步,我市将结合道路新建、大中修和日常维护等工作逐步试点推广。

  三、关于科学规划合理设置人行通道车障设施的意见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除道路管理单位设置的人行通道车障设施外,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人行通道设置车障设施均需按道路占用审批相关规定申请,并落实道路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筑红线范围内设置车障设施不需审批)。接下来,我市将继续严格规范道路占用审批程序,对于未经审批的违法占用人行通道设置车障设施或机动车停放人行通道问题,将由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严格执法,确保人行通道管理有序、安全畅通。

  四、关于加强人行通道车障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意见

  我市将继续发挥残疾人群团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满意度调查和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对车障设施、盲道等影响无障碍通行问题的调查研究。在解决人行通道受阻源头问题的同时,结合信息技术发展和设施管理实际,充分考虑不同群体出行需求,持续推动广州无障碍地图试点开发工作,积极为视力障碍者、轮椅人士提供相关无障碍设施的信息指引,帮助他们更好地出行,提升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关于荔湾路80号附近车障设施设置不合理的意见

  针对提案中提及荔湾路80号附近车障设施设置不合理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设施由原周边单位(商户)设置,因该单位(商户)已迁离,我市已责成属地道路管理单位进行整改,拆除阻碍行人通行的3个车障设施。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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