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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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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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府办函〔2020〕16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

  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

  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5日


广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

  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全科医生是居民健康和控制医疗费用支出的“守门人”。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粤府办〔2018〕23号)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市基本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使用激励机制,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进一步提高、与服务居民的契约关系积极向好,每万名居民拥有3.5名全科医生。到2025年每万名居民拥有4名以上全科医生。到2030年,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全科医生培养和激励机制体系,全科医生被社会广泛尊重、认可,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以上全科医生,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使全科医生更好地为居民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控等一体化服务,使全科医生成为群众可信可靠、不可或缺的健康服务者和基层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体系的重要力量,为健康广州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健全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一)加强全科医学院建设。广州医科大学全科医学院要面向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和至少一个月全科临床见习实习,使医学生早接触基层、接触全科。鼓励广州医科大学在市属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全科住培基地)、基层实践基地聘请有教学能力的优秀全科医生,承担教学任务,符合条件的应聘任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进全科医学研究生教育,培养多层次的全科医学人才。(牵头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二)加强全科医学科建设。认定为全科住培基地的综合医院必须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鼓励二级及以上的综合医院开设全科门诊。对市属全科住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各基地全科医学科建设、全科专业招生任务完成情况、考试通过率、学员满意率、所属基层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等作为评估指标进行第三方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市财政支持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的市属全科住培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加快全科医生培养。2020年起,每年要将不少于20%新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用于全科医学专业。市属全科住培基地(含中医)从2020年起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牵头单位:广州医科大学、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教育局)

  (四)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临床专科医师(含退休)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经严格考核合格者,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五)积极开展全科继续医学教育。全科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单设类别。大力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和远程培训。提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做到医防结合。广州医科大学要积极开展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和专升本或全科临床硕士同等学历提升教育,每季度开办1期(1—2周)基层全科医生进修班,培训内容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基层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控、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培训,及时为各区基层全科医生更新全科医学发展的新理念、新知识和新适宜技术的培训。市财政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基层全科医生继续教育与能力提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教育局、广州医科大学)

  三、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

  (六)加强全科医生岗位管理。各区从2020年起按每万名居民至少配置3.5名、2025年配置4名、2030年配置5名以上的全科医生岗位。各区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落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支持和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核定的全科医生数自主临聘全科医生,并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保障。(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七)提高全科医生薪酬待遇。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本地区公益一类人员工资标准外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调控。核增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通过做好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预防疾病措施获得,其分配要以考核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向全科医生倾斜。探索市财政补助签约基本包的家庭医生团队(含社会办医疗机构)模式,补助办法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

  (八)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知识价值和技术价值。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收费(自费部分)可适当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奖励,具体比例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医保局)

  (九)完善全科医生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确保全科医生的配备。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及在基层连续工作满5年编制外的拥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证并加注了全科专业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简化招聘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可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可先入职入编再培训,培训期间以入职入编身份按规定享受各项补助待遇,培训时间按规定计算工龄。各区可提前与广州市全科住培基地社会化学员签订入职入编协议。具有本科学历,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经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人员,可享受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待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学专业的研究生优先入职入编,鼓励所在区为其提供公租房等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退休的全科医生或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退休全科转岗培训合格人员,不占编制,参照在编人员享受财政补助和单位薪酬待遇。(牵头单位: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通过考试的,可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全科医生,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定,可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但其所取得的副高级职称应限定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聘任。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和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工作中,向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倾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四、规范全科医生执业管理

  (十一)规范全科医生多点执业。做好全科医生执业范围的核定。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全科医生可下挂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多点执业,并纳入属地全科医生人员统计和管理,医疗机构要为全科医生做好多点执业备案手续。具有全科医学执业范围的村医,可上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多点执业。开展多点执业的全科医生必须以不影响第一执业地点单位正常工作为基本条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十二)强化全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提高全科医生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处置等能力,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全科医生在职责范围做好社区(村)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十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实行备案制。允许在零售药店内设立个体全科诊所,允许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在全科诊所多点执业并按劳取酬,允许在属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下,开展签约服务,同时接受定期考核及监管。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对具备条件的,可认定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医保局)

  (十四)推进“互联网+全科医生服务”。全科医生可以利用“互联网+”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借助电脑、手机等终端,为签约患者提供预约、疾病康复、健康管理和监测等,开展智慧卫生健康服务。加快建设区域分级诊疗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间信息共享、网上签约、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和远程会诊,掌握患者病历、住院药费情况,提高全科医生当好患者健康和医疗控费“守门人”的服务能力和效率,使患者真正体会到全科医生能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个性化的健康服务,感受到“我的医生”无处不在,随时可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十五)严格全科医生执业监管。严格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全科医生职业的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促进全科医生职业有序健康发展。全科医生要积极为签约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而又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签约人有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把“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落在实处。考核将签约基本包数量、接诊量、医疗控费情况、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和居民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绩效奖励等挂钩。(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五、完善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培养与使用全科医生的组织领导,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专责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区和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广州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十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向基层倾斜的普通门诊统筹结算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0年出台具体的办法,加大对服务量大、老年患者较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保支持力度,充分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统筹费用的结算需求。完善长期处方管理规定,本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参保患者,经诊治医疗卫生机构医生评估后,可按规定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医保统筹基金对相关门诊特定病种的支付限额调整为季度限额。鼓励参保患者通过签约家庭医生开具长期处方,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签约服务费。(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基层与上级医院的上下转诊信息连接,使基层转诊时,信息能上传;居民下转或出院时,签约家庭医生能获得上级医院的患者病历、诊疗结算单等住院信息,以便进行健康、控费管理。凡过度医疗、过度检查者应通报给医保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医保局)

  (十八)加强经费保障。市各级政府要落实投入责任,通过政府投入、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各项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九)加强督导考核。各区卫生健康局每年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执业情况进行严格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签约补贴等挂钩。各区政府把各街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与街镇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对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不力的街镇,区政府要约谈街镇主要责任人。市政府将对各区落实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政策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市医改目标责任考核,对未执行相关规定的区要进行问责追责,确保制度落地。(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医保局)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全媒体开展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全科医生的知晓率、支持率,增强群众对全科医生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广泛宣传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与“基层首诊”理念,使签约服务的便民、惠民、利民特点为群众所了解,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通过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让全科医生是未来居民健康和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守门人”的理念,家喻户晓,为全科医生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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