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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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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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21〕4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公开办)制定了《广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抓紧制定并公开实施方案。本方案中明确牵头单位的项目,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会同各会办单位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抓好协调督办,对项目实施效果负整体责任;各会办单位要按分工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实。方案未明确牵头单位的项目,各办理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措施、机制、完成时间和负责处室(区属部门),在本单位网站上主动公开。

  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请于7月20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主动公开。市政务公开办要在网站上查阅各单位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公开情况,积极做好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督促。

  二、跟进和报送实施情况。各单位要督促各承办处室(区属部门)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对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收集相关报道或网页图片资料。各单位要于今年10月10日前、2022年1月10日前,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第三、第四季度各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包括开展的工作及效果,附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及报道、网页图片资料)。

  三、加强实施效果考核。市政务公开办要认真审阅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情况,结合网上核查,综合提出考评意见,纳入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表现优秀的要通报表扬,工作未落实的要批评并督促整改。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5日


广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落实单位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1.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

2. 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有关单位落实;各区政府

3. 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本地区主动公开的规划原文和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4.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调整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5. 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部门落实;各区政府

6.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7. 积极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市财政局牵头,市直各单位落实;各区政府

8. 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使用安排、偿还计划、还本付息、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9. 加大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

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落实;各区政府

10. 市财政局要有效推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1. 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

市卫生健康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

12. 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13. 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牵头,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落实;各区政府

14. 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5. 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要开展深入宣传阐释,精心组织策划,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解读。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16. 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要结合全市新闻发布会计划,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入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17. 按照《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和《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18.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19. 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20. 有效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级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融合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府信息查阅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单位落实;各区政府

21. 加快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单位落实;各区政府

22. 基层政府要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

各区政府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23. 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24.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25. 提前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前和发布后的解读回应工作,注意收集相关舆情。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26.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27. 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在本机关网站上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28. 2021年底前将广州市现行有效规章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市司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9. 推进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实现动态更新调整。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30. 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确保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数据集中汇聚在集约平台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共享共用。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单位落实;各区政府

31. 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动态更新,杜绝瞒报漏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32. 对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

33. 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省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联通工作。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34. 2021年底前,市、区政府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单位落实;各区政府

35. 加快推进政府公报电子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市政府公报编辑部;各区政府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6. 对国家出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各领域,相关市直部门要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职责,切实对基层政府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市直各有关单位

37. 基层政府要持续做好本级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对已经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

各区政府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38. 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39. 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程度。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40.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41. 对接上级行政复议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

市司法局

42.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43. 做好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开展,并建立专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制度,依法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水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44. 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基础性数据的准确度,强化数据的分析提炼,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五、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工作指导。

45. 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46. 进一步明确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理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各区政府

47. 各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48.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基层政府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49. 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二)狠抓任务落实。

50. 建立本地区、本系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市直各单位;各区政府

51. 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52. 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2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中国政府网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省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切实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加快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设定过高的解读率考核指标催生形式主义问题,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推进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中国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联通工作。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稳步推动设区的市、自治州开设政府公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尚未出台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国务院部门,在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标准指引。已经出台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国务院部门,要对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基层政府要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在2021年底前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在2021年底前出台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五、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二)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三)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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