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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大学城发展规划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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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2-08-27
  •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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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2002〕32号

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大学城发展规划的通告

  《广州大学城发展规划》已经2001年12月24日九届48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予以公布"的规定,现公布实施《广州大学城发展规划》。

  一、《广州大学城发展规划》是指导该地区下一层次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依据。

  二、广州大学城规划范围为:小谷围岛及南岸处于城市中部快线和京珠高速公路之间、金山大道以北的区域,用地规模约43.3平方公里,规划总人口35-40万人。

  三、大学城的对外交通主要通过南北向的京珠高速公路、小谷围岛中部南北向交通干道、城市中部快线和地铁四号线,以及东西向的岛南滨江快速路、兴业大道、金山大道来解决。小谷围岛内采用环形加放射形道路网络,主要解决各大学组团之间的联系;小谷围岛南岸地区采用网格式道路网络。小谷围岛南北岸的交通联系通过两座跨江大桥、一条隧道及地铁四号线解决。

  四、大学城的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先开发小谷围岛,后建设南岸地区。近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征用小谷围岛用地,推进城市中部快线、京珠高速公路、地铁四号线等项目建设,以尽快改善大学城与城市的交通联系。

  五、广州大学城定位为国家一流的大学园区,华南地区高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交流的中心,学、研、产一体化发展的城市新区,面向21世纪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广州国际化区域中心城市地位、生态化和信息化的大学园区。广州大学城的各项建设应严格遵循《广州大学城发展规划》逐步推进实施。

  六、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城市规划网站,网址为www.upo.gov.cn。

  《广州大学城发展规划》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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