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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州地区2002年春节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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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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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2002〕4号

关于做好广州地区2002年春节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有关单位:

  2002年广州地区春节旅客运输(以下简称“春运”)期从2002年1月28日至3月8日止,共40天。预计广州地区春运期间客运总量约为1620万人次,比2001年增长2%至4%,其中铁路客流增幅为3%至5%,公路客流略有增加,民航客流仍将上升,水路客流维持下降趋势不变。由于受世界经济放缓及生产订单减少等方面的影响,今年珠江三角洲的部分企业春节放假时间将提前或延长,民工客流将增多,同时,学生放假、旅游探亲、商务客流也将有所增长,高峰期客流将较为集中,春运任务仍将十分繁重。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安全有序、优质快捷”的春运工作指导原则,为做好春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工作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各交通运输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必须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交通管理部门及运输单位要组织力量做好客流调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客流动态,根据客流变化情况提前做好运力安排和制定应急疏运方案,以确保客流高峰期及出现突发情况时旅客能安全、及时疏运。

  (二)铁路部门要制定旅客及售票分流计划,充分利用广州北站、东莞、佛山、深圳等民工较多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车站分流旅客,多安排列车在上述车站始发终到。做好民工团体票预订等售票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站前路、白云路、广园西路通通酒店等售票网点的作用,减轻广州火车站及火车东站的人流压力。民航方面要根据近年来节日期间旅客人数不断上升的情况,充分做好运力准备及客票预售工作。

  (三)交通管理部门及越秀、天河、荔湾、花都区春运指挥部要统筹安排好广州火车站、东站、西站、北站公交线路及与各主枢纽长途客运站场的衔接工作,安排好广州火车站广场节前搭建临时候车雨棚、广州西站节后到达旅客的疏运、广州东站节后临时公路客运站场设置、广州北站旅客运送等工作,保证旅客及时、安全疏运。

  (四)公路、市政部门要加强道路的养护,在春运前完成主要道路的维护、施工,确保国道、省道和进出机场、车站、码头等主要城市干道完好。电力、供水、环卫、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各客运站场的供电照明、供水、卫生保洁、伤病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三无”人员的收容遣送等各项保障工作。口岸部门要加强联检力量,增设进出通道,加快旅客过关验放速度,提高口岸通过能力。

  二、坚持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属地政府职能作用

  实践证明,加强属地管理是城市管理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因此,进一步抓好春运工作,使春运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实施属地管理非常必要。各级政府要在总结2001年春运和广州火车站地区整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责”的原则,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春运指挥机构,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要以辖区内车站、码头、机场为重点,组织力量,做好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卫生防疫和旅客疏运等各项工作。铁路、民航、水运、道路运输单位及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三、抓好商机,努力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春运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又是运输企业最重要、最宝贵的商机。铁路、道路、民航、水路、地铁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市场经济意识和服务意识,在积极把握商机,争取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重视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运输生产能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分析、掌握春运期间旅客运输需求的新特性,以改善售票环境、候乘环境及车容车貌为核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让旅客走得放心、走得舒适,以进一步提高我市春运的整体服务水平。

  四、开展公路铁路联运,做好旅客疏运衔接工作

  近年春运期间,在部分发往广州的旅客列车上,出现了非法兜售公路客运车票现象。这种非法行为,不但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对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当权益造成了很大威胁,而且严重损害了铁路系统和广州市的形象。为维护旅客正当权益,方便旅客中转换乘,铁路部门与道路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在全面取缔列车上非法兜售公路客运车票的同时,有组织地在火车上售卖正规站场的公路客票,以方便旅客中转。铁路部门与参与公路铁路联运的公路运输企业,要在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重点抓好票价、集结转乘、发车时间、运输车辆等核心环节,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公路铁路联运工作,努力为旅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认真做好民工有序流动工作

  做好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是做好春运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珠江三角洲地区外来民工众多,其中大部分在春运期间需经广州中转。受世界经济形势影响,预计企业春节放假时间将会提前或延长,春运期间返乡民工人数增多。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指导企业安排好春节期间的生产,动员部分民工留在务工地过节,安排好留穗过节民工的物质、文娱生活;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各用工单位和劳务中介机构继续严格执行春节后1个月内不准招收外地新民工的用工规定;在春节前,要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对拖欠民工工资企业的大检查。各运输、用工单位及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好民工团体票预订、包乘交通工具和公路铁路联运等工作。春节后,劳动保障、公安和城管部门要重点打击以招工为名、实为诈骗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预计受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可能出现的困难,在总结这几年春运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扎扎实实地抓好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投入春运的车、船、飞机等运输工具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三品”查堵力度,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进站乘坐车、船、飞机等运输工具。公安、交通部门要继续加大监控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对超过核载人数20%以上的客运车辆,要坚决采取就地卸客转运的强制措施。海事、港务、航务等部门及各级政府要以做好村镇横水渡运安全管理及清理“三无”船舶、渔船载客为重点,全面加强水运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公安、武警、交管、客管、城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组织力量加强对客运站场的管理、监控工作;加大对炒票、拉客、黑票点、黑站点的打击力度;对重点地段,尤其是客流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广州火车站、火车东站等地区,要增派力量,保持治安的高压态势,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安全、有序。

  七、加强宣传引导,创造和谐的舆论氛围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市的春运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春运中的好人好事、好经验、好做法。随着“三年一中变”及火车站地区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2001年市区内一批临时客运站场,如流花、锦汉、湖天、沙东等站被撤销,公路及铁路的车次班线也作了较大调整,为此,新闻单位要重点宣传铁路、民航、公路、水路及公交、地铁等方面的交通信息,为旅客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翔实的资讯服务。宣传部门要在春节前后,协调民工来源较多的有关省市的宣传部门,通过当地新闻媒介宣传我市春节后1个月内不招收外地新民工的规定。各新闻媒介要自觉遵守春节后1个月内不得刊登招收外地新民工广告的规定。

  八、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春运指挥机构

  (一)成立2002年广州地区春节客运指挥部及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领导小组(两块牌子,一套人员)。指挥部及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总指挥(组长):张广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副组长):吴新源(市委常委、广州警备区司令员)、凌伟宪(市政府秘书长)、区秉昌(市交委)、韩��(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李功民(省武警总队)、沈继承(越秀区政府)、陈小钢(天河区政府)、袁继端(民航中南管理局)、陈如桂(市建委)、凌书法(市公安局)、邢诒波(市劳动和社保局)。 成员:叶波(市交委)、潘祖亮(市委宣传部)、吕志毅(市政府办公厅)、洪涛(广州港务局)、钟振斌(广州海事局)、张瑞霭(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韩兆起(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隗广春(羊城铁路总公司)、晏平(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杨练军(市航务局)、阮志杰(市财政局)、刘勇(市工商局)、陈伟忠(市物价局)、唐启畅(市民政局)、梁培长(市环卫局)、杜良英(市公路局)、李志新(市旅游局)、金基民(广州电力工业局)、朱力(荔湾区政府)、曾建伟(白云区政府)、徐汉添(花都区政府)、罗浩辉(番禺区政府)、杨建穗(市交委)、何霖(市地铁总公司)、刘广尧(市交警支队)、曹寒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唐儒平(市交通管理总站)、邓维诚(市客运交通管理处)、钟鹏飞(越秀区流花地区管委会办公室)、封提祥(天河区火车东站地区管委会办公室)。 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委),负责指挥部及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委叶波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交委、市府办公厅、市建委、市劳动局、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市府办公厅秘书处、市交委运输协调处、市交警支队抽调。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劳动局、广州港务局、羊城铁路总公司、广深铁路公司、民航中南管理局、市交通管理总站指定一名同志任市春运办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联系及旅客运输信息的报送。

  (二)分工负责落实春运的各项工作。在广州地区春节客运指挥部及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重点地区和主要运输企业为单位,成立以下春运指挥部(组):

  1.广州地区道路春运指挥组,由市交委刘卫同志任组长,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2.广州地区铁路春运指挥组,由广铁集团韩��同志任组长,负责组织广州地区铁路旅客运输。

  3.广州地区民航春运指挥组,由民航中南管理局袁继端同志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广州地区民航旅客运输。

  4.广州地区水路春运指挥组,由广州港务局洪涛同志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沿海、港澳、内河各线水路旅客运输。

  5.越秀区春运指挥部,由越秀区区长沈继承同志任总指挥,负责协调指挥流花地区的旅客集疏运和交通、治安、站场秩序等管理工作。

  6.天河区春运指挥部,由天河区区长陈小钢同志任总指挥,负责协调指挥东站地区的旅客集疏运和交通、治安、站场秩序等管理工作。

  7.荔湾区春运指挥部,由荔湾区政府朱力同志任总指挥,负责协调、指挥节后西站地区的旅客集疏运和交通、治安、站场秩序等管理工作。

  8.花都区春运指挥部,由花都区政府徐汉添同志任总指挥,负责北站地区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

  广州地区各运输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及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春运组织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及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广州地区春运指挥部及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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