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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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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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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2019〕6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8〕77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我国及本地区重大科技需求,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主力军和企业生力军作用,瞄准国际科学前沿,对接国家基础研究重大布局,着眼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及未来发展关键技术领域,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始创新成果重大突破,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及颠覆性技术供给能力,加强开放合作,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将我市建设成为居全国前列的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和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原始创新高地,全面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

到2022年,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基础科学研究新体系基本建立,开放合作新格局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实验室,其中力争筹建国家实验室1家、组建省实验室3家、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5家以上;推进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实现国家大科学装置零的突破;建成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和科研机构,支持建设10个以上具备国际领跑、并跑水平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在若干重点领域产生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性成果,在一批战略性领域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培养一批在国际科学前沿和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高精尖科学家,聚集一批基础科学研究青年拔尖人才。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一批高水平实验室建设。

聚焦国家战略和我市优势领域,对标国际先进实验室建设,努力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加快推进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建设。制订出台省实验室创新发展政策,允许省实验室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上先行先试,充分授予省实验室在研究方向选择、经费使用、人才引进培养、职称评定聘用、科研成果处置等方面的自主权。

推动新建一批在穗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不断提高建设发展水平,促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实现数量和质量跨越式发展。支持国(境)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等来我市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其分支机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国际合作实验室。

(二)积极推进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

大力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及国家、省级科研机构合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在我市布局更多国家、省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学装置、高水平研究平台。加快推进南海海底科学观测网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推进一批重大科学装置建设。积极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相关应用平台建设,支持和鼓励国内外优秀科学家和团队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协同开展前沿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现开放共享。

围绕我市优势重点领域,积极推动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以及由我国发起或参加的国际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增强我市在全国乃至全球基础与应用基础科学研究中的影响力。

(三)重点建设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充分发挥我市高水平高等院校、国家级大院大所众多,粤港澳科研协作机制健全等优势,在全面调研梳理我市及粤港澳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技术基础上,立足国际高端和全球视野,以基础前沿重点科学问题突破为导向,在前沿、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重点遴选10—20个具备国际领跑、并跑水平的前沿技术创新平台,通过3—5年的连续滚动重点支持,努力培育一批在国际上具有领导地位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着力提升我市前沿领域知识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有效供给能力,提升我市在部分重大创新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四)产学研协同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难题。

以产业需求牵引为导向,围绕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NEM(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科学等重点产业领域中受制于人、卡脖子的重大关键技术需求,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建立以产业目标为导向的重大科学问题库,有计划、分阶段纳入重大基础研究计划予以大力支持,力争在部分重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推动我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科技型龙头骨干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以科研众筹众包、难题招贤等方式解决产业和企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推动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五)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基础研究团队。

以基础前沿重大科学问题和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导向,组建一批高水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团队,采取长周期持续稳定滚动支持方式,鼓励科学家及其团队围绕国际创新前沿潜心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实现科学理论和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突破,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际科学前沿和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高精尖科学家,培育和壮大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基础科学研究中青年人才队伍。

依托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以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大力支持引进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的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来我市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领域合作研究,积极主动为海外人才在穗工作提供便利,为我市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提供人才支撑。

(六)努力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优势,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基础研究深度合作和人才交流,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科研协作机制。围绕若干前沿战略领域,支持广州地区科研机构与港澳地区科研单位合作,联合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攻关;支持港澳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相关单位合作,共建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或创新中心,申请承担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有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国际开放合作,释放国际和区域合作潜力,按照“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原则,加强与国际公认基础科学研究实力强的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创新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完善创新合作机制,促进我市与国际学术界一流研究机构在前沿、新兴、交叉学科及有广泛应用前景的产业技术领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七)建立健全基础科学研究经费资助体系。

优化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体系,构建以高水平实验室建设为龙头,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为支撑,以国家、省、市联合基金和粤港澳大湾区(粤穗)开放基金为引导,以基础研究重大创新团队建设为重点,以前沿研究自由探索为补充的基础科学研究支持体系。深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省科技厅合作,拓宽联合资助领域,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更多地支持我市关键领域重大基础研究。推动与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合作,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粤穗)开放基金,吸引和凝聚粤港澳地区乃至全国优势研究力量,围绕我市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支持开展重点前沿领域科学研究。加大对省实验室、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科学装置、合作共建重点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推动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技术供给能力,不断产出前瞻性、引领性原始创新成果。继续实施基础研究一般项目专题计划,大力支持中青年科技人员围绕基础和应用基础领域开展自由探索研究,为其在各自前沿领域实现理论和技术突破奠定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科技部、省科技厅以及各区政府的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共同推动广州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规划,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统筹协调新机制,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要素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领域集聚,形成基础科学研究合力与新优势。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强与科技部、省科技厅等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的沟通合作,争取更多的国家、省财政资金投入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加大市财政科技经费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在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中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予以重点倾斜,进一步提高市级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市级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体系,鼓励、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基础科学研究,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基础科学研究投入。

(三)强化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基础研究领域战略专家的作用,成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战略咨询专家组,研判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趋势,开展基础研究战略咨询,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突出原始创新,提出我市基础研究重大需求和工作部署建议,为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决策和组织实施提供咨询支持。

(四)营造宽松环境。建立符合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的项目立项及管理制度,突出源头创新和应用导向,发挥科学家的自由探索精神。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自主布局基础研究,扩大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学术自主权和个人科研选题选择权。完善交叉学科项目评价,建立颠覆性、变革性、非共识项目立项制度;包容和尊重学术异见,建立创新失败项目价值挖掘机制。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坚持科研诚信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逐步建立科研领域守信激励机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9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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