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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7年广州市财政工作总体目标及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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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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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2007年是广州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财政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现提出2003~2007年广州市财政工作总体目标及实施计划。

   一、广州市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努力增加收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项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制度建设,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运行模式;积极实施“金财工程”,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整顿规范财税秩序,完善财政收支监督机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二)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原则

   1.坚持公共性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减少竞争性、经营性领域支出,将财力主要用于社会公共需要,合理配置社会公共资源,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2.坚持法治性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财政规范性文件,科学界定和规范政府公共支出范围,将财政收支运行过程和财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3.坚持统一性原则。政府所有收支必须纳入财政管理,形成较为完整统一、覆盖政府全部收支的公共收支体系,统一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建立政府统一预算体系。

   4.坚持公开性原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财政运行的程序和过程,使财政运行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以便接受市人大和社会监督。

   5.坚持公平性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通过调节过高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按照WTO规则要求履行财政职能,推动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6.坚持平衡性原则。遵循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理财思路,严格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律,增收节支,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广州财政。

   7.坚持效率性原则。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绩评价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政府资源配置。

   二、财政发展和改革的主要目标

   (一)财政发展的主要目标

   1.财政收入、支出总量目标

   (1)财政收入的总量目标。

   按照财政收入增幅应与国内生产总值增幅相适应的原则,根据我市未来五年GDP年均增长12%的预期目标,考虑近年特殊增收因素趋减以及我国加入WTO、逐步实行综合财政、社会法治意识增强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在现有中央、省对我市体制不作重大调整的前提下,2003~2007年我市财政收入总量目标为:综合财政收入(含预算内、外收入,下同)年均增长8.5%(市本级8.2%),收入由2003年542亿元(市本级335亿元)增至2007年751亿元(市本级460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1%(市本级增长11%),收入由2003年260亿元(市本级131亿元)增至2007年395亿元(市本级199亿元)。

   (2)财政支出的总量目标。

   广州市财政支出的总量目标根据财政收入总量目标,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安排。据测算,2003~2007年我市综合财政支出(含预算内、外支出,下同)年均增长7.5%(市本级7.4%),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年均递增8.8%(市本级8.7%)。到2007年,我市综合财政支出规模将达到824亿元(市本级475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达到468亿元(市本级214亿元)。

   2.财政收入、支出结构目标

   (1)财政收入的结构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今后五年,我市城市综合实力将有较大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将上新台阶,经济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市场经济体制将更为完善,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拓展,科教事业将全面发展,依法治市将提高到新水平。与此相适应,我市收入分配秩序将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结构将出现如下变化:一是综合财政收入中的预算内收入比重逐渐加大。预计我市预算内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0.7%,占综合财政收入比重由2003年52%升至2007年56%,预算外财政收入年均递增6%,占综合财政收入比重由2003年48%降至2007年44%。二是一般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稳步增长。预计我市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2.6%,2007年达到355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由2003年85%升至90%。其中: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年均增长12.8%,2007年收入突破200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由2003年49%升至5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年均增长14.5%,2007年收入突破60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由2003年14%提高到15%。同期非税收入比重逐年下降,预计非税收入年均增长0.4%,2007年达到40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由2003年15%降至10%。其中:由于国有资产转让收入减少,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由2003年5亿元锐减至2007年1亿元,年均下降33%;随着执法规范和公民守法意识增强,罚没收入由2003年13亿元减至2007年11亿元,年均下降3%。

   (2)财政支出的结构目标。

   财政支出按支出分类标准分为建设性支出和经常性支出。2003~2007年,我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结构将呈如下变化:一是建设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进一步提高。随着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大,新增财力用于建设性支出比例不断提高,建设性支出年均增长13.1%,2007年达到229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由2003年42%上升到49%,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二是经常性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进一步下降。随着我市降低(控制)行政成本力度加大,新增财力用于经常性支出比重将趋于下降。经常性支出年均增长5.4%,2007年达到239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由2003年58%下降到51%。三是财政支出更加公共化。随着公共财政改革深化,预算分配权趋于统一,部门对财政性资金的分配权逐步弱化;财政支出中的经营性支出比重大大下降,对企业挖潜改造、流动资金支出趋减或放缓,政策性补贴支出主要投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以适应WTO规则的要求;国民教育、公共卫生、社会文化、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继续增长;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出增加,初步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广州市2003~2007年综合财政收入、支出总量及结构见附表)

   3.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

   加强“金财工程”建设,利用计算机系统建设技术,完善以预算管理、国库收支等业务为核心的财政管理系统,建立宏观经济预测、现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等系统,建设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系统,推进镇级财政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可靠、通畅的财政管理系统信息网络,组建分级财政计算机网络体系,实现与省及区、县级市财政部门计算机网络体系间各数据库的联通,实现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税务、国库、代理银行的联通,建设有机统一、完整的财政业务应用系统。

   4.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目标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为重点,形成“政治坚定、团结实干、开拓创新、廉洁为民”的财政领导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推行和完善处级干部公选和竞争上岗、公务员招考等措施,积极引进具有财政、金融、会计、外语、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加大在职干部培训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弘扬正气,倡导美德,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我市财政总体目标和工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财政改革的主要目标

   1.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

   实施部门预算改革。以部门为依托,构建新的部门预算编制模式。改革预算编制方式,实行“零基预算”;改革预算编制时间,逐步推行滚动预算;改革和细化预算科目;确立科学、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和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建立综合财政预算,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实现部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及决算的公开化、法制化,提高财政分配透明度。至2007年,在我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部门预算管理体系。

   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围绕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和支出拨付程序,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健全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建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加强国库管理工作。至2005年,市本级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至2007年,全市形成完善的财政国库管理体系。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政府采购法制体系,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实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完善政府采购网络,建立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价格信息库,实现由网下采购向网上采购的突破;建立政府采购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告制度。至2007年,实现政府采购额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额占政府采购额50%,树立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

   2.建立完善的财政管理体制

   按照“与效率原则相一致、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积极争取省理顺对我市财政体制。

   与中央、省对我市财政体制及上一轮市对区财政体制相衔接,按照科学、合理、规范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调动各级政府培植财源、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壮大各级政府财力。一是在原收入划分范围不变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财政支出和经济发展等因素,计算各区调整后的共享收入分成比例,使各区在调整后的共享收入分成比例趋于合理,尽可能确保各区用于公共产品的基本支出。二是实行属地征管,就地分级入库,进一步理顺连锁企业税收分配关系。三是按照科学、合理、公平的原则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收入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转移支付办法,规范转移支付工作,保障各级政权正常运作,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四是参照原八区做法,理顺开发区、花都区、番禺区财政体制;对应省对市的做法,完善对县级市的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办法。

   3.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力争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剔除不可比因素条件下,争取每年略有提高,2007年达到105%;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理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高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管理,加强授权经营机构责任制考核,完善经营者选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WTO规则,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产权交易市场,推进产权多元化建设,发挥市场在产权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开展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加强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促进国有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4.建立完善的防范财政风险体系

   提高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的规模和水平,加强贷款项目的资金、债务和财务管理,增强风险意识,建立贷款风险控制机制;逐步建立财政预警系统,建立包含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财政支出占GDP比重、债务依存度、债务偿还率等一系列指标的财政状况预警系统,准确反映负债程度和财政运行状况;对政府及其部门利用财政资金作质押的商业银行贷款进行监管,加强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督,减少新的金融风险产生,并防止转化为财政风险;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社保风险基金为基础,建立财政储备,增加防范财政风险的能力。

   5.建立完善的财政监督机制

   完善税收和非税收入监管,促进征管部门依法征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基本形成由各级人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组成、多层次、全方位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每年有重点地对全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抽查,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单位重点检查,财政检查在五年内要覆盖所有财政专项资金,对局属单位每年按不少于30%的比例开展内部审计;加强会计监管,积极培育会计中介市场,实现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以政府为主向以社会监督为主转变;加强投资评审工作,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财政投资效益;健全财政执法机制,严肃财经纪律。

   6.建立完善的财政法制体系

   按照依法理财要求,健全科学民主的财政决策机制,规范财政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WTO规则的财政法制体系,健全财政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落实依法治理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三、2003~2007年工作目标

   2003~2007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项改革和政策调整因素影响,围绕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职能,努力完成财政收支目标和主要工作计划。

   为达至这一目标,必须大力增收节支。大力发展对地方收入贡献大的产业、行业、企业,积极培植财源;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加强税收征管,做好契税自征工作;加大征缴国有资产收益工作力度;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继续做好财政周转金、专项资金的清理回收工作。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支出,大力节省开支;提高预算刚性,控制新增支出,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参观、庆典等费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WTO规则,调整财政补贴政策;优化财产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2003年财政收支目标及主要工作计划

   1.财政收支目标

   (1)全市综合财政收入542亿元,比上年增收40亿元,增长8%(市本级综合财政收入335亿元,比上年增收15亿元,增长4.6%)。其中全市一般预算收入260亿元,比上年增收28亿元,增长12%(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31亿元,比上年增收14亿元,增长12%)。

   (2)全市综合财政支出616亿元(市本级综合财政支出358亿元)。其中全市一般预算支出334亿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增支25亿元,增长8.2%(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53亿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增支9亿元,增长6%)。

   2.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试编部门预算,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试点范围,市本级向人大上报部门预算的试点单位从10个增加到15个;研究项目支出预算,初步建立各部门人员、资产、业务及事业发展的数据库。

   (2)落实《广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建立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收入收缴和支出拨付程序,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对15个部门预算试点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3)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做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与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分离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统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额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0%,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额占政府采购额30%。

   (4)全力保障防治非典资金需要,扎实抓好抗击非典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根据省的部署,完善改革政策;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落实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引导资金,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配合“到2010年一大变”计划,与世界银行一道开展珠江流域环保项目和交通项目调研,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5)认真贯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加强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试行从公务员中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完善出资人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制订《广州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开展企业效绩评价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使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3%。

   (6)继续开展“收支两条线”检查和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重点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交通、市政园林、农业及部分财政补贴资金进行检查;理顺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完成广州资产评估协会与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合并工作。

   (7)完善预算管理、国库收付系统,实现财政部门与税务、国库、代理银行的网络及数据库联通,实现各种财政数据资源共享及在线查询等功能;推进办公自动化,确保全市财政系统在年内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按计划推进镇级财政管理信息化和社保基金监督系统建设。

   (8)制订《广州市行政执法没收物品处理试行办法》、《广州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技术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简化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领》;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二)2004年财政收支目标及主要工作计划

   1.财政收支目标

   (1)全市综合财政收入581亿元,比上年增收39亿元,增长7.3%(市本级综合财政收入357亿元,比上年增收22亿元,增长6.4%)。其中全市一般预算收入287亿元,比上年增收27亿元,增长10.5%(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45亿元,比上年增收14亿元,增长10.5%)。

   (2)全市综合财政支出655亿元,比上年增支39亿元,增长6.4%(市本级综合财政支出378亿元,比上年增支20亿元,增长5.6%)。其中全市一般预算支出361亿元,比上年增支27亿元,增长8.1%(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66亿元,比上年增支13亿元,增长8.1%)。

   2.主要工作计划

   (1)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试点范围,市本级向人大上报部门预算的试点单位从15个增加到30个,区、县级市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实行完全的综合财政预算,初步建立涵盖全部经常性支出的定额体系;市本级选择部分单位试行项目库管理。

   (2)扩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市本级试点部门从15个扩大到55个;初步建立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代理国库支付业务银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市本级预算单位的账户清理、设置等管理工作;指导区、县级市开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3)继续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法》,制定《广州市网上采购管理规定》等规章,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实现政府采购额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1.5%,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额占政府采购额 35%。

   (4)积极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制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制订《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境外财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力争使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3.5%,全面落实从公务员中选派财务总监制度;积极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加强和完善储备粮管理工作;研究制订符合WTO规则的鼓励外贸出口政策措施,加大财政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5)宣传贯彻新的《注册会计师法》,推行所有企业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逐步实现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以政府为主向以社会监督为主转变;重点做好社会保障、城市建设等专项资金检查;加强会计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不断规范会计市场秩序;围绕财政改革,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试行网上财政监督。

   (6)利用网络化、电子商务先进技术及现有网络资源,建立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现与预算管理、国库支付及固定资产管理等系统的连接;建设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系统,与全市“大社保”系统连接;全面完成镇级财政信息化系统建设;初步实现农业税收征收工作信息化。

   (7)落实依法治理“三五”规划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进一步规范财政立法和执法程序,制订或修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市本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广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等规范性文件。

   (8)继续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领》;认真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制订财政人才建设规划,以干部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三)2005年财政收支目标及主要工作计划

   1.财政收支目标

   (1)全市综合财政收入633亿元,比上年增收52亿元,增长8.9%(市本级综合财政收入388亿元,比上年增收31亿元,增长8.8%)。其中全市一般预算收入320亿元,比上年增收33亿元,增长11.4%(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61亿元,比上年增收16亿元,增长11.4%)。

   (2)全市综合财政支出706亿元,比上年增支51亿元,增长7.8%(市本级综合财政支出408亿元,比上年增支30亿元,增长7.9%)。其中全市一般预算支出393亿元,比上年增支32亿元,增长9%(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81亿元,比上年增支15亿元,增长9%)。

   2.主要工作计划

   (1)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建设涵盖全部经常性支出的定额体系;扩大项目库管理范围,对专项资金实施专家评审、优选制度;市本级向人大上报部门预算单位实现全面可报(由市人大提出报送数),逐步实施项目支出预算、绩效预算,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2)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导和督促区、县级市开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3)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水平,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预算;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网络,扩大网上采购范围;做好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实现政府采购额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3%,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额占政府采购额40%。

   (4)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修订《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做好内部效绩评价工作,力争使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4%;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推进商业、农业、粮食、饮食等行业国有中小企业改革转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完成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及重点工程投资项目、市政建设重点单位派驻财务总监工作;初步建立会计决算报表统计信息网络,统一对外发布会计信息;规范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管理。

   (5)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推进清理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甄别,取消一批、规范一批、剥离一批,降低城市经营成本;参与制订引进外资相关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组织开展财政支出效绩评价试点工作,加强对科学、教育、文化等财政专项资金及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深入贯彻新的《注册会计师法》,净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

   (6)建立现金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现金账实时管理,以及与国库支付管理、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等系统的数据共享;建立工资发放系统,管理财政供养人员的基本信息、工资结构,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发放工资;巩固镇级财政信息化系统建设成果。

   (7)全面完成依法治理“三五”规划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清理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事项;制订《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8)加强党员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优工作,做好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继续实施人才建设和干部培训计划,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四)2006年财政收支目标及主要工作计划

   1.财政收支目标

   (1)全市综合财政收入689亿元,比上年增收56亿元,增长8.9%(市本级综合财政收入423亿元,比上年增收35亿元,增长8.9%)。其中全市一般预算收入356亿元,比上年增收36亿元,增长11.2%(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80亿元,比上年增收19亿元,增长11.2%)。

   (2)全市综合财政支出763亿元,比上年增支57亿元,增长8%(市本级综合财政支出440亿元,比上年增支32亿元,增长8%)。其中全市一般预算支出429亿元,比上年增支36亿元,增长9%(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97亿元,比上年增支16亿元,增长8.9%)。

   2.主要工作计划

   (1)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健全经常性支出管理体系,实现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的科学化、标准化;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全市所有预算单位建立项目库。

   (2)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全市基本完成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3)适应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需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政府采购工程监督管理机制;实现政府采购额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4.5%,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额占政府采购额45%。

   (4)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和企业改组改制工作,完善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促进企业效绩评价工作制度化,力争使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4.5%;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资产评估管理、企业负责人责任追究等国有资产监管配套措施;提出促进外贸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推进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走出去”,逐步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研发机构和销售网络。

   (5)加强财政内、外监督检查,组织检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重点检查公检法等单位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建立市与区、县级市财政监督信息反馈系统;建立社会中介机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诚信档案;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创新,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

   (6)进一步完善网络建设,实现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联通;完成会计报表数据库建设,提高会计信息利用效率;初步建成有一定规模、能及时更新的财政信息资源基础库;实现与财政相关部门的财政公文、财税法规和有关财政数据共享及综合查询。

   (7)启动新一轮财政法制宣传工作。按照依法治理“四五”规划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部署,组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法制工作联系制度。

   (8)做好党员民主评议,组织党员评先表彰工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引进和培养高素质、高层次人才,努力形成质量优良、结构合理、梯次适度的财政干部队伍。

   (五)2007年财政收支目标及主要工作计划

   1.财政收支目标

   (1)全市综合财政收入751亿元,比上年增收62亿元,增长8.9%(市本级综合财政收入460亿元,比上年增收37亿元,增长8.8%)。其中全市一般预算收入395亿元,比上年增收39亿元,增长11.1%(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99亿元,比上年增收19亿元,增长11.1%)。

   (2)全市综合财政支出824亿元,比上年增支61亿元,增长8%(市本级综合财政支出475亿元,比上年增支35亿元,增长8%)。其中全市一般预算支出468亿元,比上年增支39亿元,增长9.1%(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14亿元,比上年增支17亿元,增长8.9%)。

   2.主要工作计划

   (1)建立较完整的公共收入管理体系,将政府各部门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管理,全面实现预算内、预算外收入“合二为一”的综合财政管理目标;完善税收、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形成与广州市经济结构相适应的收入体系。

   (2)建立规范的公共支出体系,形成合理的政府事权范围和支出范围;公共支出重点保障政府机关运转、科技、教育、环保、农业等方面投入,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20%;建立较完善的部门预算、财政国库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现政府采购额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额占政府采购额50%。

   (3)建立完善的财政监督体系,形成以人大、审计部门及社会公众为核心的预算监督;初步形成有效的财政资金追踪问效管理机制;建立规范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机制;财政监督实现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形成事前调查审核、事中研究跟踪、事后专项检查相统一的监督体系。

   (4)发挥财政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国家所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权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出资人管理制度和资产与财务管理体制,力争使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5%;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财政资金重点投向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长远影响的领域,促进国有资本向优势、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集中,形成较为完善的国有资本退出机制;财政从直接投资为主转向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平等的外部条件,集中投资硬、软环境建设领域;做好外债到期贷款回收工作并及时对外还贷。

   (5)认真实施依法治理“四五”规划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国家赔偿费用审核等制度,全面清理和完善财政规范性文件,形成较完备的财政法制体系。

   (6)以财政数据库为基础,综合国内外宏观经济数据,建立宏观经济预测系统,提供经济预警、政策分析、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支持等功能;建设市级代码库,为区、县级市财政信息化建设提供标准代码库。

   (7)努力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使全局45岁以下公务员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博士学历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学历人数不少于18人,处级干部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总数的1/3,其中博士、硕士学历干部不少于8人,培养一批熟悉财政管理、掌握两门以上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干部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40岁以下处级干部不少于总数的1/3。

   (8)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和组织文化建设,形成完善的工作规程和服务规范,树立公正执法、科学理财、优质高效、廉洁奉公的财政形象,财政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使我局跨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文明单位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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