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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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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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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背景

信息化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大趋势,大力发展司法行政信息化,是关系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长期性任务。

为全面推进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我局依据《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司办〔2017〕191号)、《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以及结合司法实际工作需求,已向各业务处室、局属单位传达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2017年重点工作,并进一步梳理了我局2018年信息化立项项目的建设需求和明细内容,以更好地为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2019年工作目标以及工作任务提供基础。

随着当前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局亟需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化以及智能化等新技术和新思路,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推动互联网+政务与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推动管理决策合理化、科学化,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各业务工作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为司法行政插上翅膀,将广州打造成法律服务最便捷的城市,当好大湾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示范先行者,使广州司法成为大湾区的闪亮名片,为广州提交一份完美的答卷。

二、规划依据

2016年12月30日,司法部印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作出部署。意见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坚持把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基础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应用能力建设、安全防御能力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水平。

2017年2月21日,广东省司法厅下发了《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该文件提出了五个工作要点,以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业务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全力打造广东司法行政工作“升级版”,努力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2016年8月9日,广州市司法局发布了《2016年广州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该文件以“上水平、走前列”为目标,以省司法厅制定的“一五三”(突出创新升级一条发展主线,打造法律服务网、监管矫治网、普法教育网、机构平台网、科技信息网五个网,强化政治保障、财政保障、制度保障三项保障)发展战略为抓手,创新理念、深化改革、破解难题、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三、规划思路

本次“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将构建“智慧司法”、“司法为民”新模式,努力达到省厅要求的“加强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建设网上司法行政”的总体目标要求。

(一)努力构建“智慧司法”、“司法为民”新模式

“十三五”时期,广州市司法局信息化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意见、省厅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司法建设的意见以及广州市电子政务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公共服务型司法监管执法机关,做维护法律秩序的忠诚卫士,为促进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而奋斗”的核心价值观,建设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微信、网上办事大厅等多种形式对公服务,全面加强“政法网工程”建设,更加注重统筹规划,更加注重整合提升,更加注重应用实效,更加注重基层建设,更加注重安全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业务的深度融合,加大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快司法行政管理信息化步伐,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更好地建设“智慧司法”、“司法为民”新模式,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信息化保障。

(二)努力达到省厅要求的“加强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建设网上司法行政”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的理念和思路、加强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监狱、戒毒、司法鉴定、普法教育各类业务应用,做到以业务为导向,加强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建设“网上司法行政”,逐步建成“业务专网互联互通、技术标准规范统一、业务应用全面覆盖、信息系统高度集成、业务工作网上协同、信息资源深度共享、硬件设施充足稳定、安全保密有效可靠”的信息化体系,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建设目标

到2019年,我局信息化建设将成为全国司法行业标准的引领者、做全社会司法惠民的示范者,利用信息化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理念,依托司法一体化综合平台,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以及监狱、戒毒等各类业务系统应用,实现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依托移动互联网,采用“互联网+”理念,结合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型终端设备,借助微信、智能机器人等方式,向市民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的司法惠民服务。

(一)完善信息技术标准规范体系,推进业务集约发展

基于司法部、省司法厅和现有的信息化标准,建立网络纵横贯通、信息及时全面、硬件高效集约、技术成熟先进、标准科学统一的司法行政信息化体系,建设运维、安全、管理三大类制度机制,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信息化建设。

(二)完善基础支撑环境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一张网”建设

完善政法网、政务网、互联网的建设,实现省、市、区、基层四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网络纵向贯通。建设面向服务的基础设施云平台,为各应用提供多样化的运行环境,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降低建设风险以及绿色智能的目的。

(三)建成司法大数据中心,推动司法行政决策智能化

整合现有各业务线条,形成各业务数据库、业务专题库、业务模型库,建立全市司法行政大数据中心。同时运用大数据挖掘、分析能力,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及群众提供决策支撑、研判分析、预警预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四)深化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现实业务深度融合

建成涵盖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一站式”司法行政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形成综合集成、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格局,依托司法一体化平台,根据一人一桌面、一业务一模块、一处(科)室一平台建设理念,加强司法惠民、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以及监狱、戒毒等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五)加强“互联网+政务”建设,开展掌上司法及提高公众服务水平

利用“互联网+”技术理念,打造移动掌上司法,实现司法行政各类业务网上移动办公,提高整体业务水平、提升整体办事效率。以多元化的宣传渠道,提供更多互动、个性化、高水平的司法惠民服务。

(六)探索新技术应用,逐步推动业务应用智能化

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稳步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人脸识别、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新技术的实践和应用,统筹各单位信息化基础建设,基础信息采集向移动智能采集升级,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化基础保障水平。

五、建设任务

(一)司法标准体系建设

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虽然目前广州市司法局在技术上建立了安全技术平台,实施了防火墙、反病毒、漏洞扫描等,但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难以从管理上保障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针对以上问题,未来广州市司法局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同时为了满足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对信息安全提出的要求,定期对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持续改进。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广州市司法局信息安全建设要求,参照国际信息安全标准,从安全组织、安全管理、风险管理、运行管理、合规管理等,搭建主动、纵深、实时联动的安全管理体系。遵照ISO27001的国际标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力争通过ISO27001体系认证。

2.数据标准规范建设

依据司法部及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相关规定,制定并完善司法行政信息化规章制度,指导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进行操作。联合司法行政相关业务部门,梳理司法行政业务流程,研究制订司法行政业务数据标准、系统接口标准和相关数据格式,建立司法行政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打好基础,做到标准先行全,推动司法行政信息化高效快速发展,提升司法行政信息化整体效应,争创全国司法行政标准。

按业务主线建设:律管工作、公管工作、基层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司法考试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监狱工作、戒毒工作等。数据规范将根据业务进行归类,并分成基础信息和关联信息。

3.运行维护标准规范机制建设

建立广州市司法局运维维护机制,广州市司法局虽建立了运维组织和运维流程,但信息化服务管理体系还不完善,配置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未来广州市司法局需要进一步完善运维组织和运维流程。通过完善和优化运行维护流程,进一步健全运维制度和运维流程,解决当前运维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司法基础设施建设

4.网络建设

4.1.政法三四级网(司法专网)建设

通过政法三四级网(司法专网)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政法网的建设,切实落实省司法厅“全省一张网”的规划要求,实现省、市、区、基层四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网络纵向贯通。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实现我局与各区司法局、戒毒所、监狱以及公证处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共计39个信息点);

2)实现我局与各司法所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共计171个信息点)。

4.2.无线城市建设

基于全市无线城市建设,补充建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线城市网络,实现网络全覆盖和全系统统一认证和统一管理。

5.机房建设

5.1.司法行政专网云数据中心建设

根据《关于开展司法行政专网云数据中心建设的通知》(粤司办〔2017〕417号)的要求,全面建成司法行政专网云数据中心,为部署在广东政法信息网上的各信息系统提供高效、安全、可靠的运行支撑环境。

6.安全建设

6.1.广州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建设(安全部分)

通过政法网(二期)司法部分的安全体系建设、安全边界接入系统建设、冗余备份系统建设、司法局电子印章和身份互认系统建设,实现市司法局和其他政法单位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的安全接入与信息交换,并对边界接入业务进行管理,建设流量管理系统及审计系统继进行必要的控制。

6.2.市局信息网络云安全建设

司法安全的建设将围绕移动终端安全、桌面安全管理、大数据分析、云安全、安全网关、内容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安全防护,本次规划将以“大数据时代的安全防护”为中心思想,以“数据驱动安全”为技术思想,为司法提供大数据安全分析、安全网关、终端安全、网站安全、内容安全、数据安全、无线安全、移动安全、代码安全以及云安全等多维度安全服务。

6.3.市局业务信息系统等保测评

完成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系统、广州司法鉴定智能综合管理系统、社区矫正在线教育学习平台、广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信息系统、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广州市公证信息网络管理平台信息系统等多个系统的等保测评。

7.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基于“以公众服务为中心”的理念,将智能机器人、智能互动、自动导诉等技术应用到法律服务之中,建设“渠道多、办事易、效率高”的综合服务体系,为公众带来全新的服务体验,提高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8.智能楼宇建设

利用物联网技术,对局机关大楼进行智能化建设,具体内容包括建筑设备智能化、通讯智能化、办公智能化、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智能化、安全防范智能化五个方面。

(三)司法应用能力平台建设

9.业务管理应用建设

9.1.司法救助管理系统建设

建设司法救助管理系统,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使用,实现从申报到审批、发放全程留痕,防止暗箱操作、重复救助,实行精准救助,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用。

9.2.司法档案管理系统建设

基于一体化平台,建设档案管理系统,并对现有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各类纸质档案进行电子化。2018年将完成110万张档案和2000多张照片的电子化工作。2019年将完成司法所有档案的电子化工作,为业务系统的运行以及大数据建设提供数据来源。

9.3.司法内控管理系统建设

以财政预算资金使用为切入点,围绕“预算管理为主线、资金管理为核心”的建设思路,实现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化、制度化、信息化,通过完善单位经济活动管理组织、建立我局经济活动事项分类清单,优化我局经济活动管理规则,推动经济活动管理信息化落地,建立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与《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的包含业务层面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对我局经济活动的有效管理。

9.4.司法人事考核和管理系统建设

建设司法人事考核和管理系统,为我局提供更为安全、快捷、可靠的公务员人事绩效考核管理服务。通过该系统,可以清楚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实际工作水平、能力与标准要求间的差距,进而有针对性地定制出干部培养计划,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同时保证绩效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而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竞争活力和创新精神,为提高我局的整体服务水平、树立政府部门的新形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9.5.司法鉴定案件全流程管理系统建设

建设一站式、一体化的司法鉴定案件全流程管理系统,针对司法鉴定日常业务开展的信息化需求,实现高效的网上司法鉴定业务办理与信息服务,承载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业务、档案规范管理、绩效考核、专家库建设等业务的办理、审查、监管,对全市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管理,使得整个业务流程信息化、流程化、统一化。

9.6.司法社矫人员定位监控显示系统建设

利用RFID射频识别技术和GSM移动通信技术,建设司法社矫人员定位监控显示系统,实现被矫正人员的实时监管,提高矫正管理的效率,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合理化、人性化、智能化、效率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的进步。

9.7.司法远程会见系统建设

以广州市司法局为中心开展建设,基于全市政法网,建立会见终端,通过“云会见”联通司法所和监狱场所,让监所人员家属突破地域限制,实现亲情会面,实现服刑人员家属远程会见的目的。同时家属可通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监管人员在监所的信息。

9.8.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完成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准确、全面、详细地记录人民调解业务管理的信息,对重大矛盾调解进行监督、管控。并对这些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人民调解业务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9.9.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构建法援律师综合管理中心、法援业务学习培训中心、法援案件质量监控中心、法援案件投诉处理中心、法援档案数据管理中心“五位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搭建与相关单位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平台,创新开发全市法援工作站值班律师在线语音视频咨询服务和语音自动转换文字录入系统功能,在市法援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配置知识问答和服务指引的智能机器人等,强化法律援助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和发展能力。

9.10.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建设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并推广至全市应用,实现司法局内部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共享,并将数据共享至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供其他政府单位核查、核证,保证公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可方便群众办事,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

9.11.信息化项目辅助管理系统建设

建设覆盖广州市司法局的所有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辅助管理系统,将项目各个环节,各个节点的所有数据与管理工作统一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数据信息化的管控,提高工作效率并实现管理便捷化。

10.监狱管理应用建设

10.1.监狱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为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将建设监狱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将花都监狱、新华监狱、女子监狱信息化建设成果接入至此平台,实现监狱业务一体化综合管理。

10.2.花都监狱信息化建设

包括网络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直播平台建设、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RFID工具管理系统建设、服刑人员劳动现场视频监控补点建设、指挥中心体感交互指挥系统建设以及云桌面系统建设。

10.3.女子监狱信息化建设

结合花都监狱信息化建设经验,在花都监狱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完成女子监狱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合理配置、信息互通的建设目标。

10.4.新华监狱信息化建设

结合花都监狱信息化建设经验,在花都监狱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完成新华监狱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合理配置、信息互通的建设目标。

11.禁毒宣传应用建设

11.1.禁毒馆教育馆展馆多媒体互动展示系统建设

完成全球毒情互动展示系统、生命的侵害互动展示系统、双面人互动展示系统、禁毒有我互动展示系统、毒品与人类展示系统、辨识毒品互动展示系统、吸毒后的你互动展示系统、缉毒卫士互动展示系统、宣战百年互动展示系统、擦亮眼睛互动展示系统、禁毒知多少互动展示系统以及集中控制系统的建设。

12.政务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应用建设

12.1.统一门户整合

统一门户网站以功能实现、满足用户需求为要求,将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市政务办“五个一”平台以及市司法局和局属单位相关门户网站进行整合,建立广州市司法局统一门户网站。改造后的新门户网站将形成集“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在线办事、政务应用整合”四位一体的完整司法门户网站。

12.2.司法业务系统移动化建设

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实现全业务、全系统移动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使单位整体运作更加协调,从而提高我局为民服务水平。同时结合水印防泄密技术,防止文件资料对外传播,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12.3.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运用“互联网+”新思维,探索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石,以智能服务为触角,以专业法律队伍为支撑,开启“互联网+法治”新模式,“互联网+服务”广铺法律惠民之路,积极推动互联网+律师服务、互联网+公证、互联网+调解、互联网+鉴定、互联网+社矫、互联网+监管、互联网+司考、互联网+法援等司法业务网上与网下的无缝对接,坚持网上与网下两手抓,同步推进,做到网上有反馈,网下有回应,群众有诉求,政府有服务,实现以服务保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可“触感”的司法公开和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1)互联网+律师服务

问律师:打通市民与律师的沟通壁垒,市民可在平台发起问题,通过抢单和指派两种模式分配问题给律师。

律师群体服务:对接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的申请、审核、年检等司法业务,通过平台集约化提供服务通道。

2)互联网+公证

建设覆盖全市、统一的互联网+公证服务平台,面向群众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交费、网上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向信息化要效能,向信息化要服务能力,向信息化要服务质量的建设目标。

3)互联网+调解

基于线上的人民调解服务,市民可以在平台申请调解。系统将申请指派给附近的调解员,调解员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线上受理和线下处理。线下处理时调解员可以将事件的最新进展填报出来。因当事人原因不能线下解决的,可采用移动调解室将当事人聚在网上进行视频调解。

4)互联网+鉴定

可快速查询鉴定所类别、地址等信息,并实现线上预约司法鉴定机构,线下进行鉴定和咨询。鉴定完后,委托人可进行案件评议。

5)互联网+社矫

基于现有普法文章,平台每周定期向社区矫正对象发送法律法规常识,利用通俗易懂的法律小常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方便社区服刑人员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改造、自我约束能力。同时建设社区矫正远程教育学习平台,社区矫正人员只需一部手机即可利用碎片化时间完成在线学习。

6)互联网+监管

通过平台实现狱(所)政公开。家属通过平台,即可通过特定账号查询监管人员在监所的信息。

7)互联网+司考

以信息公开、业务指引、业务办理、网上咨询、考务管理等功能为基础,打造全方位的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移动信息化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考试服务。

8)互联网+法援

平台提供法律援助机构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的查询,用户可在平台上咨询相关法律援助业务信息,并实现在线申请预约、办理法律援助服务,以及援助指南等信息的查看。

9)互联网+普法

深入融合“互联网+”思维,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进一步营造自觉学法、严格守法、善于用法的良好氛围。

12.4.云平台迁移建设

为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个重大突破”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实施意见》中建设广州市电子政务云服务中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电子政务建设和服务模式,提高基础设施资源利用率,提升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效率,节约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成本,将广州市司法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广州司考信息化管理系统、广州市司法鉴定业务管理系统、公证管理在线平台、任务管理系统、网络舆情服务平台以及学法考试系统迁移至电子政务云平台。

(四)司法智能应用平台建设

13.司法公共法律智能服务平台建设

依据2017年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内容指引,参考政府智能服务机器人云平台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知识库构建以及智能服务系统;其中知识库构建包括机器学习数据样本采集,具体来源于司法局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司法考试、法制宣传、强制戒毒和监狱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方面的所有指导文件,法规依据等;智能服务系统包括了网页智能客服、机器人智能语音交互以及微信、APP手机移动端智能客服的访问等功能。

14.司法物联网应用平台建设

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稳步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人脸识别、虚拟现实、现实增强等新技术的实践和应用,基于传感技术的“物物互联”和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人人互联”以及它们的集成应用,统筹各单位信息化基础建设,基础信息采集向移动智能采集升级,使律师服务、鉴定、公证等服务走向更高水平,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化基础保障水平。

15.监所智能视频分析及机器人应用建设

加快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信息监狱建设,探索运用智能化技术,推动智能视频分析及智能机器人的应用,促进监狱实现跨越式发展。

(五)大数据应用建设

16.数据资源目录建设

司法行政信息资源建设以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内部采集数据的能力,拓宽从外部采集数据的渠道,从业务源头采集数据。规范数据的归集、存储、共享、使用过程,实现信息数据“一次采集、全程共享、深化应用”的目标。

17.案例库、法律法规库及舆情库建设

为满足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其他相关系统的运行需求,将建立律师管理数据库、公证数据库、人民调解数据库、司法鉴定数据库、社区矫正数据库、监管数据库、司法考试数据库、法律援助数据库、普法数据库、司法救助数据库以及法律法规库、舆情库。

18.司法大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建设

司法数据分析平台采用Hadoop、分布式数据库等先进的大数据技术,对源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及初步分析,将数据结果存入大数据中心,形成各类基础数据库,并根据不同的需求形成各专题分析数据库。

为了能够方便对所有系统的数据源信息进行管理,集成监控管理子平台中提供数据源监控功能,利用此功能按照系统进行分类,提供对各系统所在的数据库地址、数据库类型、数据库版本及用户名连接等信息的集中式配置管理和统一渠道的浏览。

同时提供数据源是否正常的测试功能,不需要再通过其它方式具体去访问数据源就可快速判断当前数据源的正常运行状态。另外,使用配置的数据源也可用于后续的直接在线定义创建表和导入表的新数据。

19.司法大数据加工平台(机器学习)建设

通过司法大数据加工平台建设,可以从各种源头业务系统中把数据统一采集到数据仓库中,存储采集到的业务数据,利用服务提供的多种经典分布式计算模型,按照数据仓库设计的数据模型,对数据进行实际加工计算。

司法大数据加工平台可通过多样的数据计算引擎,SQL、MR、图计算、MPI等,满足针对不同数据类型、进行不同类型加工的需求,能够对TB/PB级数据进行分布式的数据加工,支撑更深度、更复杂的加工,在数据生产的链条中,保障数据产出的稳定性和数据产出的质量。

20.司法大数据智能化分析(数据大脑)平台建设

司法数据分析平台建设解决数据资源深度分析应用问题。平台建设包括查询搜索系统、智能分析工具、可视化展现系统、应用分析数据库群和应用门户等内容。

1)全文智能检索工具

智能检索功能包括基于条件的分类检索和全文检索。按条件检索是当用户明确知道某份数据的具体属性时,系统可以快速地找到符合条件的文件。条件可以是单个条件,也可以是包含逻辑运算的组合条件。而全文检索则是一种模糊查询的方式,通过内置的搜索引擎,用户输入某个关键字,系统就能将所有包含该关键字的文件全部检索出来。全文检索应支持自动的词法分析,自动完成索引的生成。另外,全文检索要力求保证检索的查全率、查准率和检索速度。

2)万能统计报表服务

司法局业务涉及面广,为了全面掌握业务情况,需要定期出具各种统计报表,系统将结合业务要求,从数据中心自动抽取相应的业务数据,形成固定的统计报表,并定期自动刷新。

3)商务智能分析系统

系统还将通过数字面板等可视化形式,集中展现最有价值的数据,分析内容以个性化、安全、直观的方式来显示,使领导层可以方便地随时跟踪各种指标,确定各种趋势、偏差和异常。

4)决策分析服务智能化数据分析、模型

加强数据利用,通过对现有信息资源的综合汇聚,建立主题分析数据库,实现对司法行政业务的辅助决策支持。按照目前综合管理需求,主要加强司法行政业务综合展现、服务和管理覆盖分析、空间信息与监控整合分析,以及空间统计分析等方面建设。辅助决策系统主要面向大量的司法行政业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供面向不同用户层次的信息支持,从而有效提升数据利用效率。辅助决策系统的建设,从用户域看,主要包括操作层、管理层、决策层;从功能域看,主要包括数据查询、预警监控、微观分析、宏观分析。系统提供业务、数据、主体、专题分析,实现强制戒毒、教育矫正、矛盾调解、法律服务、戒毒管理、监狱管理等多种决策支持。

5)精准普法

借助12348公共服务热线、借助诉讼、调解、信访等社会纠纷调处平台,运用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多部门、多领域采集需求信息。根据汇总采集的数据信息,深度分析群众法治需求的规律和趋势,并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市民推送关注信息。

6)法律服务分析

建立市民法律服务档案,法律服务档案的基本内容由个人信息和法律服务记录两部分组成。法律服务档案信息内容如下:一是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社会关系等。二是法律服务记录,包括市民通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等互联网渠道咨询、办理的服务信息中动态抽取的重要信息。利用市民法律服务档案,当市民再次办理相关业务时,可简化市民办理业务的手续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21.司法大数据管控平台建设

司法大数据管控平台建设有效解决对数据资产进行管理的实践性问题,既帮助政府部门合理评估、规范和管理数据资产,又可以挖掘和发挥数据资产价值并促进持续增值,并迎合大数据的跨行业合作趋势。

司法大数据管控平台将在数据交换与整合的基础上,解决数据资源的规范性、可用性和有效性问题。从数据治理的层面上看,需确保共享数据资源质量的持续改善;从数据管控的层面上看,需从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角度促进作为数据来源的业务应用水平的持续改善问题,从而实现源头治理。

平台采用基于主题的数据管控模型,提供主题管理、元数据管理、代码管理等数据标准管理功能。目录资源是对数据的语义描述,通过数据治理,把目录资源信息细化到数据元的粒度,使得语义描述与物理数据对应起来。提高数据质量是数据管理的目的,通过数据处理比对发现数据质量问题,而数据管理是数据可被处理比对的前提条件。

22.司法大数据交换平台建设

建立统一数据交换平台是司法局信息系统中数据资源的交换中枢,不仅包括内部各系统间的大批量数据交换,也包括跨网络的数据交换,以及和外部机构(司法部、省厅、广州市兄弟部门)的数据交换。数据交换平台提供一整套规范的、高效的、安全的数据交换机制。数据交换平台解决数据采集、更新、汇总、分发、一致性等数据交换问题,解决按需查询、公共数据存取控制等问题。

为综合分析监狱、戒毒各种数据,并统一为政法网办综合查询系统提供基础数据,加强广州市监狱和戒毒局信息化建设,开发交换系统定时将监狱、戒毒系统数据交换汇总到局数据中心,同时将部分数据交换给政法网办综合查询系统,同时建立一套综合分析系统。

六、规划路径

2017年: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设、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云平台迁移建设、司法数据资源目录建设、女子监狱信息化建设、统一门户网站整合、政法三四级网(司法专网)建设等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服务与管理效能,夯实广州市司法局信息化建设基础,为“智慧司法”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8年: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化以及智能化等新技术和新思路,努力构建“智慧司法”、“司法为民”新模式,加强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网上司法行政”,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推动互联网+政务与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推动管理决策合理化、科学化,将广州打造成法律服务最便捷的城市。

2019年:全面整合全市司法行政的法律服务信息、监管矫正信息、普法教育信息,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共享数据与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建成全市司法行政大数据资源中心,全面具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多元化采集和主题式汇聚能力,形成全市司法行政的大数据资源体系,夯实大数据慧治基础。同时运用大数据挖掘、分析能力,建立起统计、预测、预警、报警、评估等分析型应用,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全面达到“智慧司法”总体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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