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专项规划

广州市增城区东江北干流堆场规划(2015-2020年)

  • 听全文
  • 2018-11-14
  • 来源:市水务局
  • 分享到
  • -

1、规划编制背景

增城区是广州市辖区,位于广州市东部,地处珠三角东岸经济带黄金走廊,是广州、东莞、深圳、香港发达城市群和产业带的重要节点。

近年来,增城区东江北干流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堆场无序布置的现象较为突出,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一是非法、无序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现有堆场均未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和审批,打乱了正常的岸线开发利用布局和管理秩序。二是对防洪带来隐患。堆场的布置侵占了河道行洪断面面积;堆场运行过程中对水利工程造成损坏,如重载车频繁上堤,岸坡承载力加重引起坍塌等。三是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堆场散乱布置,大量运输船无序靠岸,影响了正常的水上航运秩序;堆场常设置在跨河高速桥上、下游,影响桥梁安全。四是影响周边环境,堆场无序布置,加之管理不到位,经常尘土飞扬,影响到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城市风貌。

因此,加快出台增城区东江北干流河段堆场规划是实现河道堆场的有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对维护河道堤围、河势稳定,保障河道防洪、通航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科学且切合实际的河道堆场规划,避免堆场非法、无序布置对河道防洪安全、河势稳定、通航安全、水生态环境及水岸景观产生不利影响,以实现河道堆场有效管理和维护河流健康、改善水岸环境的目的。

根据《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市河道违章堆放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府办函〔2015〕3号):“通过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水法律法规,规范河道管理,消除肆意侵占岸线、滩地,乱堆乱弃、乱搭乱建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正常水事管理秩序,确保全市河道堤防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

增城区水务局于2015年3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由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承担《广州市增城区东江北干流堆场规划(2015-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本规划的范围为增城区东江北干流河段右岸(含仙村涌),沿岸包括石滩、仙村、新塘等镇街,全长约30.8km。

2、规划编制依据及要求

本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等主要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以及参考《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主要河道堆砂场规划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本次规划通过现场调研、测量,摸清增城区东江北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堆场位置、规模、权属、用地性质等现状,分析目前河道堆场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对堆场对行洪、水环境、通航等的影响进行现状分析评价,在此基础上,对堆场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置,作为今后一定时期河道管理范围内堆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以确保河道堤围、河势稳定,保障河道防洪、河势、通航安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水岸景观,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目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调研河道管理范围内堆场现状(位置、大小及基本属性)现状。

(2)对堆场现状进行评价,包括堆场阻水情况、堆场布置对防洪、通航的以及水环境的影响等,分析堆场现状存在问题及造成的不利影响。

(3)收集历史河道地形资料,分析河道河床演变特征及趋势,对河岸稳定进行评估。

(4)在堆场现状调查、评价、河床演变及河岸稳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明确限制设置堆场的河段及严禁设置堆场的河段,提出堆场整治意见及合理规划临时堆场。

(5)堆场整治规划效果评价,包括行洪影响评价、通航安全及环境影响评价等。

(6)提出规划的实施办法和堆场管理措施。

(7)对堆场实施进行初步投资匡算。

3、规划编制工作过程

接受任务后,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先后于2015年3月17日~18日、4月27日、6月10日派出研究人员到实地查勘、调查,收集有关河道、堤防、水文及堆场现状等资料,进行了分析、计算、评价等工作,并多次与增城区有关部门及镇街代表座谈、征求意见等,形成送审稿。

2015年9月1日,增城区水务局组织对《规划》(送审稿)进行评审,参会单位有:东江流域管理局、广州市水务局、广州航标与测绘所、增城区城乡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环保局、新塘海事处、石滩镇政府、仙村镇政府、新塘镇政府等。报告经修改完善后于2015年12月上报至广东省水利厅。

2015年12月24日,广东省水利厅技术中心组织召开《规划》评审会,参会单位有:广东省水利厅、东江流域管理局、广州市水务局、广州航标与测绘所、增城区城乡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环保局、新塘海事处、石滩镇政府、仙村镇政府、新塘镇政府。报告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于2016年2月反馈至广东省水利厅。

2016年7月收到广东省水利厅、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广东省广州航道局、广州港务局、广州市环保局等各部门对《规划》(报批稿)的修改意见,广州市水务局又于8月19日召开《规划》修改协调会。与会单位代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达成共识,报告经最后修改形成《规划》将上报市政府。

4、规划基本内容及成果

增城区东江北干流沿岸堆场主要作为堆放外江运送过来砂、石、土、煤等材料之用。根据堆场现状调查,目前增城区东江北干流共有堆场47个。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增城区东江北干流47个现状堆场均为非法堆场管理范围,不符合堆场设置条件。本次规划全部取缔47个现状堆场。

将无法满足防洪要求、无法满足堤防稳定要求、无法满足河势控制要求、无法满足通航安全的要求、无法满足水生态环境要求、无法满足水景观要求的河段划定为禁堆河段。本次规划划定的增城区东江北干流河道严禁布置堆场河段如下:

(1)石龙铁路桥、江龙大桥等8座桥梁上、下游200m范围河段确定为禁堆河段严禁布置堆场河段。

(2)新塘水厂、西洲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新和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禁堆河段。

(3)供水工程取水口、分汊河道汊口、一级汇入口上下游200m禁堆河段

(4)岸滩不稳定河段有金桔洲洲头上、下游200m,江龙大桥下游断面上、下游200m,增江汇入口上游800m至下游600m确定为禁堆河段。

(5)沙角渡、大墩渡以及新塘槎滘渡渡口上下游200m范围水域划为禁堆河段。

本次规划综合考虑民生与需求、安全与整治、规范管理与合理布局等等因素,以及临时堆场规划的控制条件,共规划布置1#~8#共8个临时堆场,总面积为92323m2。其中,石滩镇规划3个临时堆场,分别位于下围村-江龙大桥下游右岸0.2km;土江村-江龙大桥下游右岸0.54km;凰埔村-大利洲水闸下游0.3km;规划面积为44643m2。仙村镇规划2个临时堆场,分别位于十字滘村-广园快速桥下游1.6km;下基村-下基桥上游;规划面积为29075m2。新塘镇规划3个临时堆场,分别位于上基村-十字海水闸上游;田心村-十字海水闸下游;大墩村-大墩闸上游0.4km;规划面积为26135m2。以上1#~8#临时堆场堆放类型均为砂、石。

对规划的8个堆场进行行洪影响、环境影响、堤防、水闸安全、堤防河岸稳定、航道通航条件、社会稳定风险以及与相关规划的适应性分析和评价。规划完成后,清除了47个现状堆场,规划整合8个临时堆场有利于行洪安全;且堆场产生的污染负荷大大减少,有利于改造水环境;将大大改善河道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同时也改善沿江居民的居住环境;恢复滩地植被,有利于沿岸湿地保护;对缓解道路负担、维护堤防、水闸、河岸稳定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对改善现有的无序通航有利;与相关规划相适应。

对规划的实施进行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分工;提出了日常管理及监督管理要求;确定了堆场准入模式及审批手续。

最后对本次规划进行了初步的投资匡算。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