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20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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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31
  • 来源: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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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是广州市委、市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研究机构(公益一类、正局级事业单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为宗旨,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重要理论阵地、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重镇和新型城市智库的定位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决策政策建议。详情请登录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gzass.gd.cn)了解。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20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岗位说明: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市宣传思想工作要求及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型城市智库建设,有效地协调内部力量,整合外部资源,推动理论创新与舆论引导有机结合,积极讲好中国故事、广州故事,有效传播中国声音、广州声音,为我院新型城市智库建设和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我院拟招聘一名宣传策划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开展新型城市智库品牌宣传推介工作。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填报。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关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目录要求的情况说明(毕业学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类型: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

  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任职资格,详见《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20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8月14日。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办规〔2020〕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4日9:00至2020年8月18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需邮寄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复印件;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复印件。

  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润云路119号广州市社会科学院604室人事处收,邮政编码:510410。邮寄截止日:2020年8月1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审核,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职位条件并对所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的时间待定,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和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gzass.gd.cn)的公告。逾期不打印准考证以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面试

  (一)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拟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签名的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二)面试安排

  1.结构化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7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2.综合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低的顺序,以及同一类岗位拟体检人数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获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职位咨询电话:020-86464101;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6464433。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1.《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20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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