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加快推进耕地“零弃耕”若干措施》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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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16
  • 来源: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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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措施》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的粮食安全生产工作,今年2月以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以春耕生产为契机,牵头开展耕地“零弃耕”专项行动,推动市内丢荒耕地复耕复种复绿,引导有条件的耕地种植粮食作物。截至5月30日止,已完成前期摸查登记在册的主干道两旁等重点区域耕地的复耕复种复绿。在推进过程中,基层反映政策措施还不够具体,而且缺乏相应的奖惩机制以及对于征而未用或正在办理审批手续的现状耕地存在丢荒或闲置情况如何处置等问题。

  为此,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组织起草加快推进耕地“零弃耕”的若干措施稿,并组织到相关涉农区调研,在充分征求了7个涉农区、33个市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加快推进耕地“零弃耕”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措施》)

  二、关于《措施》出台的意义

  一是针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难点,各部门、各区可以精准施策,为加快推进耕地“零弃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抓手;二是初步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三是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加快推动相关工作。

  三、关于《措施》的主要内容

  《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广州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共提出8条措施。第一条,明确2020年底前完成复耕复种复绿。第二、第三和第四条,对造成耕地和征而未用现状耕地丢荒、闲置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明确要采取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督促项目施工方做好耕地修复等工作,其中第四条对“正在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或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耕地”以及“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两种情形如何防止丢荒、闲置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五、第六和第七条,明确奖惩机制,包括取消耕地地力补贴、基本农田保护补贴、提醒谈话以及对于工作落实较好的区给予农业项目资金安排、评优评先倾斜等。第八条,明确市农业农村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推进“零弃耕”中相应的督导职责。

  四、关于《措施》的创新举措

  《措施》针对各种类型耕地尤其是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丢荒、闲置制定了相应措施,有效提高了耕地利用率。一是针对正在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或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耕地,明确了在发布征地公告(或取得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前应保持正常农业生产,不能闲置、荒芜。二是针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明确三个月内不用的,应当加强管理,及时组织绿化,有条件的可以组织耕种。

  五、关于《措施》的工作保障

  《措施》明确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牵头加快推进耕地“零弃耕”工作。同时由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立工作督导组,实行常态化督导、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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