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及车辆退出运营管理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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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15
  •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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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印发,待审定后挂网公布】一图读懂材料.jpg

  

  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是怎么样的?

  答:2019年11月,广州市修订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企业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车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九)外观、颜色和服务标志样式等符合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第十九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对退出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清除巡游出租汽车颜色,拆除服务设施”。为确保《条例》颁布实施后相关政策顺利落实执行,起草形成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及车辆退出运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一规范巡游车车身颜色、外观管理,进一步明确退出运营车辆清除巡游出租汽车颜色,拆除服务设施具体条件和流程,促进广州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文件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通知》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一)巡游车车辆外观、颜色和服务标志管理。一是明确凡更新、新增运营区域为广州市全市范围的巡游车车身颜色为闪电橙色,车身中部贴花标准及车身两个前门外侧标设行业统一标志和政府服务投诉电话;二是明确巡游车企业所属运营区域为广州市全市范围的巡游车车辆数达1500辆及以上的,可以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企业品牌颜色作为车身颜色,以及品牌颜色的申请、退出条件。

  (二)巡游车退出运营相关要求。一是明确退出运营的巡游车变更后车身颜色应明显区别于本通知规定的车辆外观、颜色,并在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车身颜色变更登记手续;二是明确清除服务标志,拆除服务设施的具体内容及管理要求。

  (三)明确运营区域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的巡游车车身颜色或样式,应当区别于运营区域为广州市全市范围的巡游车,由属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文件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如何?

  答:2019年12月,市交通运输局启动《通知》的制定工作,前期,征求了行业协会、巡游车企业代表意见以及广州市在用巡游车主要车辆生产厂家意见。2020年4月,书面征求了市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和巡游车企业意见。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28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合理意见全部采纳,修改完善后形成《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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