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33项市级行政职权继续委托下放各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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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4-13
  •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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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的决定》

3月21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的决定》,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将33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其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继续委托下放的权限最多,为16项,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等。

2017年12月29日,市政府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将36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区实施,期限暂定1年。根据评估论证和有关事项调整情况,市政府决定将其中33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其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6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7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3项,市科技局2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项,市交通运输局1项,市应急管理局1项,市林业园林局1项,市文化广电旅游局1项。

将行政职权下放到区后,大部分事项审批环节得到简化优化、审批时限得到压缩、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效益初显。一年来,各区已合计受理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20616宗,办结16084宗,日均受理量达58宗。其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放“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至各区实施后,审批层级减少,全市项目审批流程得到优化精简。以增城区为例,该区推行国土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不动产权证书》“三证合办”新举措,高度融合规划、国土领域审批服务,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合并审批环节、共享审批信息等手段,审批时间从原来的48天压缩为13天,办证材料从原来需提供32份精简为10份,跑动次数从原来8趟变成1趟。

相关链接:33项行政职权继续委托下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批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特殊药品的购用、使用、经营、生产和邮寄、运输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压力管道使用、停用备案;已停用压力管道的启用。

市科技局: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广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市应急管理局:对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管辖权。

市林业园林局: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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